皇帝真的痛恨官员贪腐吗?-激流网《大明王朝1566》剧照

自打有了官僚制,爵位就是可以拿钱来换的。秦国就可以纳粟拜爵,到秦统一之后,依旧如此。汉朝初年,晁错建议汉文帝卖爵,让朝廷财政宽裕点。于是又开始卖,这样的买卖,一直到清末,还在继续。好些边远地方的农民,只要有钱,都会买个低等爵位,死后在墓碑上标明,风光一点。海外华人,出于同样的目的,也特别热衷买爵位,在南洋的华人墓地,充斥着云骑尉这样的头衔。

能卖爵位,就能卖官。汉朝自打武帝起,就开始卖官,此后也是一直延续到清末,卖官的事儿,从来没断过,有时是朝廷缺钱了才卖,后来不缺钱也卖。卖爵位,只卖一个虚衔,不怎么打紧,卖官可是麻烦,尤其是亲民之官,人家买了,将本求利,是要捞回来的。朝廷明知道这样不好,但还是卖。说明在本质上,皇帝们对于官员贪腐,并不像他们自己说的那样痛恨。

王亚南先生认为,在官僚制度里,贪腐本是皇帝欲求官员效忠的一种代价,让你做官,就默许了你贪腐的权力。贪腐的官员,大抵就不会反叛。这个判断,虽说是受了国民党统治的现实的影响,但也是有道理的。尽管在大厦将倾之时,贪腐的官员,可能反叛得更厉害。但是,皇帝给人官做,连带默许了一定程度的贪腐,绝对是可能的。

当然,官员贪腐,多数皇帝是不会乐意的。但是,你的地方和百姓要交给人家替你打理,在一个人治而非法治的社会里,又没有有效的监控机制,怎么可能禁绝人家利用手里的治民之权,为自己捞好处呢?尽管官员都有俸禄,但只要染指公事,就会有好处。弄多了,当然有麻烦,但顺手弄点,是多数官员都会干的。老百姓讲,千里做官只为钱。这个道理,颠扑不破。不为自家的荣华富贵,哪个肯出来做官?尽管清官之类的道德楷模,一直被皇帝提倡,但皇帝也明白,真的日子过得连平民百姓都不如,官员也就没人干了。

所以,宋朝最明白,不仅官员俸禄高,补贴多,而且只要沾公事,就默许你弄好处。所以,宋朝养官养得很辛苦,冗官问题,一直解决不了。元朝的蒙古人,干脆就不给官员俸禄了,让你自己“打谷草”,弄多少算多少。明太祖朱元璋长在元朝,对官员弄钱很恼火,但他的办法却很奇葩。给官员定一个仅仅可以勉强过活的薪粮标准,然后用严刑峻法来禁止他们贪污。结果尽管剥了好些人的皮,明朝官员的贪腐,却非常厉害。清朝的满人稍微明白一点了,尽管俸禄还是很低,但对地方官在征粮征税的手续上做文章,多刮耗羡,睁眼闭眼。雍正之后,耗羡归公,另发养廉银,但实际上后来地方官还在耗羡上下手。京官没有地皮可刮,就让地方官进京公干时孝敬。所以,清朝的清官最多,被当成劳模一样表彰得罪勤,但从上到下,大多数官吏弄钱一点都不耽误。到晚清新政朝廷才发现,只要把征粮征税过程中的跑冒滴漏管一管,财政收入就会大增。

事实上,只有权力系统内外有效的制衡机制,以及健全的法治环境,才能遏制贪腐。而前提,必须是一个不那么庞大的官僚机构,而且这个机构中人,都可以靠俸禄过得不错。在这样的体系建立之前,无论皇帝怎样三令五申,怎样整肃吏治,贪腐都可能是普遍的,只有特别过分的贪腐,或者在权力斗争中的失败者,才有可能因贪腐被追究。显然,在皇帝心目中,官员的贪腐,必须限制在一定程度之上,否则,就可能引发社会的动荡,也就是说,不能导致官逼民反。

所以皇帝也明镜的,无论对贪腐多么恼火,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更要紧的,不是官员的贪腐,而是他们的忠诚。所谓的御史,在盯防反叛方面,显然要比盯防贪腐更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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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真的痛恨官员贪腐吗?-激流网(作者:张鸣。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