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昨天新城上市公司董事长王某疑似猥亵儿童的消息在社交媒体疯传的,是最初报道的几家媒体删稿的页面。一位社会成功人士对9岁孩子做出令人发指的犯行,孩子被妈妈的朋友交给嫌疑犯,这些都让公众不寒而栗又怒不可遏。“化学阉割”之类的呼声也随之高涨。然而,如果中国实行对惯犯的“化学阉割”,类似王董事长这样的人会被处理吗?且不说一些实施的国家其实是采取自愿原则(罪犯选择长期监禁或者较短期监禁之后阉割出狱),这种在中国文化上较生理更为残忍的刑罚,真的会用在这些知名人士身上吗?

我们为猥亵儿童案愤怒的时候,八年前的强奸案还在忙正名-激流网

《熔炉》剧照

正如坊间的一些分析提到的,这件事情的传播大有深意。《新民晚报》为什么在警方并没有对外主动发布信息的前提下,贸然报道一条新闻源不具名的消息?为何消息疯传之后新城集团仓促换董事长,但之前却没有善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职责?这个丑闻被放出来,背后到底有怎样的故事?一言以蔽之,财雄势大的犯罪嫌疑人因为侵害了这样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而导致事发,是日常还是偶发?

当人们说化学阉割的时候,他们眼前浮现的,可能是《素媛》里出身下层的罪犯,或者是印度公交车奸杀案那样的底层团伙,但很少会想到是坐拥数十家公司的成功人士吧。可是,无论是成年人还是孩子,她们遇到的加害人,大多数并不是陌生人。根据2000年美国司法统计办公室的数据,儿童性侵案件中,58.7%的罪犯是受害者家庭的熟人,34.2%的罪犯来自家庭内部。儿童性侵的加害人,也并非全部都是恋童癖或者性变态,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可能出于某种迷信,也可能只是因为儿童最为弱小。事实上,无论是性侵纪录公开制度,还是化学阉割,可能都很难对这些人产生影响,因为他们是最容易隐藏犯罪和消除影响的一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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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剧照

最近,宋山木的山木教育集团下属的四十家分支机构将经济观察网和他们的专栏作者汤梦娟告上法庭,山木方面宣称,当年汤梦娟的一篇文章《男不去富士康,女不去山木培训》构成名誉侵权,诉讼请求是全网删除这一篇文章(现在已经看不到了),全网道歉,赔偿一百万元人民币。因为宋山木方面认为,个人犯罪,已经服刑,企业的名誉不应该受牵连。宋山木集团还是那么善于进行媒体公关,案子还没开审,“山木培训事隔八年为己正名”的报道已经出现在网上。

宋山木是谁?十年以前已经成年的人恐怕都忘不了他。当年,山木集团总裁(现在称“社长”)宋山木因为强奸女下属而全国闻名,与案件相关的,是山木独特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譬如对员工的道德训诫和身体规训,动辄罚款,以及著名的“负能量”措辞方式。

企业家犯罪不应该殃及企业,听起来合理,因为企业还有其他无辜的人,兢兢业业工作躺枪的员工。但是,企业家的企业,往往其侵犯他人权利的平台与工具。譬如宋山木,判决书中白纸黑字写的是:他被捕之后,他的女友(也是公司的行政人员)调动几个公司员工,把他的电脑硬盘换了,因此警方至今没能找到那块硬盘,于是,他是否将受害者们拍下的裸照存盘作为要挟的工具这一重要的犯罪情节也就无从证实了。投诉他性侵的女员工远不止一人,在深圳案发之前报警立案的,在山东济南还有一位,但最后还是因为证据问题无法定罪。

另外,宋山木也很懂得如何利用他的企业家身份。判决书上能看到他当庭讲述的故事,素材显然来自日式AV的“总裁我要”。他宣称被害者是想要他的钱。尽管他编的故事与各种其他情节冲突,但是他不仅能编,还能做出来。他之所以理直气壮,是因为事后他(得知对方报警后)让公司财务往当事人工资卡上多打了3000块。尽管受害人一方也有诸多证据,表明女孩没有指望得到他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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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纽约时报》一篇介绍性侵加害人的文章所总结的,“行过强奸的男性所共有的最后一个特点:他们不认为自己有问题”。不仅他们自己觉得自己没有问题,整个世界也在加强他们的信念。因为一个主流的意识是,女性的身体自主权不存在同意不同意的问题,只是对价高低而已。因此刘强东性侵案会整个社交媒体世界都是“仙人跳”三个字,宋山木的受害者报警的时候警察问她是不是没有拿到钱后悔了。

《纽约时报》的报道提及,男性的强奸行为往往从高中和大学就开始了,有些人之后不再做,而有些人继续,并且可能加大频率。这与王向贤等人“中国性别暴力和男性气质研究”数据类似——许多男性实施第一次强暴时是在青少年时期(67%是在20—29 岁时进行了第一次的强暴,24%是在15—19 岁)。我最近就间接听说,一所211大学的研究生向其他人炫耀迷奸水的妙用。这位没有被举发的得逞者,既然很得意,在可能的时候,他会继续他的犯行。坏人不是一天变成的,他们有一个成长过程,当他们公司可以付得起晚餐昂贵的红酒,可以动员更多学生来做实习生,当他们成为行业领袖,他们一定会继续。譬如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心理学家Neil Malamuth谈到,被关进牢房的性侵犯往往是有多重罪名的人,而那些逃脱惩罚的人,可能是性侵“专家”,性侵是他们主要的犯罪行为。

不仅如此,一审被判定强奸罪之后,宋山木有足够的财力和能量调动一切支持力量。一审到二审之间,山木集团高层的专访出现在珠三角的报纸上。山木集团组织的记者招待会上,一名女员工被安排出来,告诉记者受害人生活作风有问题,有很多男朋友并且与外教同居——尽管有记者当场证明这是假的,女孩几乎是一个完美受害者,与男友关系亲密志同道合,学习好,工作努力。这些信息都导致了受害者陷入严重的创伤后应激障碍症候群。而在此期间,一位位阶相当高的法学家透露,有人在游说司法界组织一个“高层次的论证”,出具对宋有利的法律意见。这件事情很可能因为这位法学家拒绝出席并支持受害者而没有成功。

2011年,数名广州女大学生站出来报警,称她们被一位活跃在广州周边三水、花都、番禺大学城和市区内北片与西片大学校园的成功学导师黄某强奸,每个人的故事大同小异,都是在被黄某以心理咨询师、职前培训导师和兼职公司总经理的身份接近,在这些辅导和兼职活动中被他以单独辅导或咨询的手段性侵。当然,受害者不止报警者。但由于各种原因,接到几位女生报警的大学城警方始终没有立案调查。黄某其实并没有多少资产,他只有一套在妻子名下的房产,开的豪车都是忽悠朋友借来虚张声势的。然而,他确实有一定的人脉,可以在报社发稿之前,通过广告部找到编辑部门游说撤稿。当然,他的能量没有阻止报纸出街。事实上,随着报道获得全城的关注,我和同事还发现,在他成为大学城学生崇拜的成功偶像之初,他是一个尚在刑期的强奸犯。

我们找到当年的受害者,了解到了之前的强奸案。这个强奸的故事是多么日常呢?此人是某个叫做新东方的培训学校的部门主管,中午开车带一名女下属和一名男下属出去吃饭,之后支开被灌得醉醺醺的男同事,把女孩带去了一间城中村的空房子,借口是见公司老总。因为女孩不从,试图性侵的过程伴随无耻的暴力,将女孩打得浑身青紫;最后是女生不顾威胁殴打,向外拼命求援,并且爬到阳台栏杆上准备跳楼,黄某才在其他人制止下没有得逞。

这个故事最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是,女孩必须要亮出自己小康的家境,才能证明自己不是为钱报假案。当她不愿意再接受让人伤心的询问,一些开着特殊牌照的汽车的人替黄某出面摆平了整件事,司法机关协调了女孩接受赔偿并出具谅解书。最后黄某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更奇怪的是,缓刑从未执行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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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媛》剧照

有一个都市传说,是强奸犯在监狱里的处境不会好。我认为对此有幻想的人,大约没有意识到监狱里的地位与处境,大致也跟监狱外的社会经济地位有关。我认为与其期待不介意加刑的罪犯来主持公道,不如大家一起分担监督的责任。此外,支持受害者说出来,可能是让那些隐匿的罪行曝光的最好方式。王向贤等人的报告的数据是,每7名女性中有1人(14%)报告说曾经历过强暴未遂,在曾遭受来自非伴侣的强暴或强暴未遂的女性中,约28%从未寻求过帮助。在所有的强暴和强暴未遂中,只有5%被立案。在经历了强暴的女性中,只有15%的人告诉了家人。在告诉了家人的女性中,有27%得到了完全的支持,30%未得到支持,43% 的人得到的是模棱两可的回应。

我们只是普通人,但是捍卫自己心目中的公义,可以从支持与相信受害者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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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猥亵儿童案愤怒的时候,八年前的强奸案还在忙正名-激流网 (作者:李思磐。来源:大家。责任编辑:图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