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上午,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常仁尧寻衅滋事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上诉人常仁尧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借故生非,在公共场所拦截、辱骂、随意殴打被害人张某某,并安排他人同步录制视频,引发多名群众围观。后常仁尧又将其殴打张某某的视频传播给他人,导致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严重影响了张某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且严重破坏了社会道德准则和公序良俗,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师道尊严是个啥?——评“男子20年后当街打老师”二审宣判-激流网

此前的7月10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常仁尧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本次洛阳中院的裁定为终审裁定。至此,一度沸沸扬扬的“男子20年后当街打老师”事件暂告一段落。二审维持原判,并未出乎我们的预料。总体来看,近年来,有关部门对网络舆论愈来愈敢于“坚持原则”了。

常仁尧的“寻衅滋事罪”是如何炼成的?

法律的事情水太深,吃瓜群众通常搞不明白,尤其是面对神秘的“寻衅滋事罪”。大家不明白,起初普遍认为一起简单的治安案件,最后的结果却是被告锒铛入狱?

据津云新闻报道,一审宣判后,本案审判长在答记者问中指出,现无充分证据证明张某林对常仁尧的教育方式明显不当,不能认定被害人存在过错,“本案中没有证据证明近二十年前老师对被告人有严厉体罚的行为”。但是,津云新闻记者去年12月案发后曾来到栾川,在栾川实验中学门口的随机采访中,一位初二学生曾表示在读初一时看见过两位同学被张某林体罚过。

更重要的是,本案辩方律师及家属在准备案件的过程中,曾遇到了证人撤回证词的情况。常仁尧妻子洪某告诉津云新闻记者,有四五位常仁尧的同学在案件准备过程中撤回了证言证词,“本来这些证言证词都做好了,也有签字,但那几位同学因为单位的要求,不得不撤回。”据了解,这几个同学都很理解常仁尧的处境,但迫于压力只能撤回,“我们也理解人家的做法,不能因为我们让人家承担(丢掉工作)的风险”。

而常仁尧的一位家属在找被打者张某林老师时,张老师的爱人告诉这位家属:“是学校和教育局不愿意,不是我们要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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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仁尧在庭审中辩称,自己和张某林老师之间是个人恩怨,并非针对整个教师群体,而且事出有因,是因为张某林曾对自己实施过度体罚。然而,本案最终以公诉案件的形式出现。公诉人在起诉书中称:“常仁尧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社会秩序的安定,而且使公众所树立的良好的尊师重道价值观念受到了冲击。网友眼中孤立的“打老师”事件,就从常仁尧和张某林之间的个人恩怨,上升到常仁尧对整个教师群体,对师道尊严乃至社会公序良俗的挑战。

如果记者没有撒谎,那常仁尧被重判的逻辑就很简单了:为了维护师道尊严乃至社会公序良俗,地方政府动用了行政手段,威胁证人撤回证词,最终形成了对常仁尧非常不利的判决。

就这么一个判决,作为中央政法委机关报的《法制日报》发了表评论“常仁尧获刑一年半罪有应得彰显法律公平”,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杀鸡骇猴、警示“此风断不可涨”的意味十分明显。

师道尊严是个啥?

那么问题又来了,师道尊严到底是个啥?当地有关部门为啥要动用各种手段大动干戈?

强调师道尊严,在我国的确有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师道”意为从师之道、尊师之道。孟子对教师的地位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当教师是君子的责任,他把国君和教师并列,“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甚至把师凌驾于君主帝王之上,所谓“是王者师也”。师不仅能和君并列,也可与亲处于同样尊贵的地位,《国语· 晋语一》:“成闻之:‘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长,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壹事之。”进一步发展,师则与天、地、君、亲并列而五,形成了中国特有的价值系统。

师者之所以能和天、地、君、亲获得同样的尊重,是基于其拥有内在的神圣的理义,《吕氏春秋·孟夏纪·劝学》认为,古之圣人没有不尊师的,尊师不在于师之贵贱贫富,而在于师乃道之化身,“故师之教,不争轻重尊卑,而争于道。”

儒家文化非常看重“礼”的价值,而“师”乃是“礼”赖以弘扬的重要前提,所谓 “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无师也就谈不上礼,也就没有儒家理想的社会状态。因此,强调对“师”的尊重,把“师”与“天、地、君、亲”相并重。

所以,无论是“道”,还是“礼”,重视师道尊严都是一个必然的选项。说白了,就是要重视作为历代王朝统治基础的孔孟之道、重视孔孟之道下的尊卑有序的统治秩序。

师道尊严是个啥?——评“男子20年后当街打老师”二审宣判-激流网

为彰显师道尊严,解放前国民党还特地颁布“先师孔子诞辰纪念方法”,规定以8月27日为纪念日,全国学校放假一天,开纪念大会,重在介绍孔子的伦理学说,利用纪念进行旧道德的宣传。1939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正式发布“通令”,“定孔子诞辰为教师节”,“通令”说:“我大至圣先师孔子,承唐虞三代之宏观,为万世人伦之师表,在中国文化学术与民族历史上,固已金声玉振,继往开来、即在世界历史上,亦若景行高山,为贤者之所响往。际此民族复兴,期止至善,允宜恭借诞辰,定为教师节,既以表彰圣德,亦以振奋群伦。”

新中国成立以后,1951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长马叙伦和中国教育工会全国委员会主席吴玉章发表书面谈话,宣布将“五·一”劳动节同时作为教师节。这表明新中国的教师是劳动知识分子的一部分,已经成为国家的主人了,他们将同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其他劳动群众一起欢庆自己的节日。

文革结束后,强调工农大众与知识分子的区别是大势所趋。总设计师在1978年举行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指出,“我们要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不但学生应该尊重教师,整个社会都应该尊重教师。要研究教师首先是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制度。要积极地在优秀的教师中发展党员,教育战线任务愈来愈重,各级教育部门不能不努力提高现有教师队伍的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为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恢复单独的教师节又被提上日程。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九次会议正式通过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并决定9月10日为我国的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时任国家主席李先念发出《致全国教师的信》,中国各地举行隆重的庆祝大会庆祝首个教师节。

尴尬的师道尊严、无解的师生矛盾

然而,尊师重教、维护师道尊严,出发点是一码事,现实中又是另一码事。无论是政治上维护师道尊严,还是在经济上努力提高教师的收入,都无法抗衡《共产党宣言》中所阐述的基本规律:

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

现实中的教育事业受到过多眼前利益追求的牵绊,急功近利地追求升学率、追求教育商品化、教育市场化。教师成了知识的出售者,学生成为知识的购买者,师生关系降格为买卖关系。学校考核教师的机制也是功利化的量化考核,教师成了学校功利追求的打工者,功利追求以外的真正教育质素被束之高阁或抛于脑后。学校与上级管理者的关系也是功利化机制下的雇佣关系,利益计算是他们之间相互作用的主导机制。市场的无形之手主宰了一切。

有人哀叹,“尊师重道”“师道尊严”作为“我国文化传统的优秀内容”在残酷的现实环境中艰难、痛苦却又无奈地喘息着。

这就出现了很尴尬的一幕:作为改革开放的初始步骤之一,区隔工农大众与知识分子是其中重要的一步,改革大业最初因此得到了包括教师在内的广大知识分子的热烈拥护。而作为市场化改革的后果之一,大部分教师又沦为劳动力市场中的雇佣劳动者,社会与经济地位日益得不到保障。

教师收入是“尊师重教”的硬指标。目前,我国中小学教师工资水平和结构主要受县市级政府财政保障能力影响。各地中小学教师工资结构研究显示,基础性绩效工资所占比例最高,基本工资所占比例次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例最低,而基础性绩效和奖励性绩效一起构成的绩效工资所占比例超过60%,主要由县市级政府财政进行保障。所以,尽管按照《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但事实上这点在大部分地区一直没有实现,我们经常看到各地中小学教师因为对工资待遇不满的集体行动。

师生矛盾也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在大部分人心中,教师作为一种职业早已“去魅”,教师与学生、家长之间由于知识落差而形成的教师职业的神秘化和神圣化早已不复存在。在市场条件下,师生关系更多是取决定于双方的社会与经济地位对比。为人所诟病的“看家长下菜”也就成为一种不正常的正常现象。在落后地区,特别是教育资源稀缺、教育管理落后的地区,在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地方,这种矛盾更为尖锐突出。

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我们极难看到老师体罚学生之类的社会新闻,而在一些落后地区老师体罚学生却是人们默认的常态。部分网友包括部分学生家长,甚至认为教师体罚学生天经地义,希望教师对学生“该打打该罚罚”,认为敢于体罚学生的老师才是好老师。如前不久发生的山东五莲二中体罚学生事件,网络舆论对这个女教师报同情的不少,典型的言论是“傻啊,对学生的负责就是对自己的不负责!领导不管,家长不管,就你管,以后记住了!”一些网友对一定的体罚惩戒表示理解,认为自己从小就是这样过来的。

但是,问题在于,如果“该打打该罚罚”出于管教的目的公道行事倒也罢了,但部分老师“嫌贫爱富”,区别对待学生,毫不顾忌那些贫困学生的感受,个别教师的行为甚至达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如2017年底,一则《老师暴打学生数日!留守儿童没写作业遭体罚,屁股开花手流血》的视频在网上引发网友关注。一名遭体罚的湖南郴州市月峰中心学校四年级学生留守儿童李某称自己不仅被同学摁住手脚和头,还连续几天被打:星期二100下、星期三100下、星期四200下。一名被打学生阳某则称手被打了155下,有出血迹象,阳某的屁股也被打到发青发紫。被打小孩哭诉称不敢告诉别人,害怕被报复。

事发后,最终的处理仅仅是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局党委对月峰中心学校校长作出诫勉谈话处理,对分管德育的副校长、政教处主任作出在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的处理,并责令学校立即解除与黄某的教师临聘任合同。

我们看到,对“男子20年后当街打老师”和月峰中心学校老师打留守儿童的处罚力度是完全不对等的。若论伤害,后者体罚学生案中对儿童的生理伤害更重(心理伤害更是无法估量)、范围更广、持续时间更长,也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然而,涉事老师仅是解聘了事。毕竟,留守儿童的家长无钱、无权,更没有所谓的“师道尊严”需要维护。

而常仁尧自述之所以二十年后仍对老师耿耿于怀,一个重要的原因也是老师嫌他家穷。

一位网友用质朴的语言说出现实的无奈与矛盾的无解:

在家看孩子吧,农村经济落后,家长不得不外出务工,不赚钱连养都不养不起;不在家,又被谴责没有尽到父母责任!

老师不严格点,学生调皮成绩上不去一辈子难以有出息;老师一着急可能方法出问题!

教育鼓励全面发展,不过分注重考试成绩,老师也不会只盯着分数,出现严苛甚至暴力行为的概率也低;但是呢,农村的经济和环境决定,实施开放式教育的可能性不大,学生还是得老老实实靠着成绩走出去……

这真是无解的矛盾啊!

在这种无解的情况下,某些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师道尊严乃至社会公序良俗,不惜动用行政手段与社会资源,达到重判常仁尧的目的,也就不难理解了。

找回真正的师道尊严

广大教师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具有两重特征:一方面,也是主要的方面,其作为劳动者的一面,在市场条件下,经济地位与普通工人并无本质区别;另一方面其作为主流的“道”的传播者与人格象征,又是体制的一部分,其身份地位即所谓“师道尊严”需要得到一定的维护。

这两种特征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在现有条件下,师道尊严很大程度上只能是一句空话:既缺乏经济基础(作为普通劳动者),也缺乏群众基础(作为“道”的象征)——靠法规和行政命令确立起来的“尊严”毕竟是空洞且脆弱的。

真正的师道尊严的回归,恐怕在广大教师完全回归无产者的队伍的那一刻,要等到他们所弘扬的“道”完全服务于无产者的那一刻——然而,那个时候,也就不用刻意强调所谓的师道尊严了——每个劳动者都是有充分的尊严的,五一劳动节则是大家共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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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道尊严是个啥?——评“男子20年后当街打老师”二审宣判-激流网(作者:五百二。本文为激流网原创首发,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责任编辑: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