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妹妹站起来,一起打倒鲍毓明-激流网

9日晚南风窗《涉嫌性侵未成年女儿三年,揭开这位总裁父亲的“画皮”》一文发出后便立刻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一位高管精英竟性侵未成年“女儿”足足三年,对其进行性虐待、殴打、精神控制和多方面的行动监控,“囚禁”在只有他的世界中。更令人气愤的是,她屡次报警无果甚至遭到二次伤害。为什么鲍毓明能有恃无恐?为什么女性总是更容易受伤害?此类事件频频发生,仅仅谴责施暴者丧尽天良就够了吗?

一、鲍毓明是何人?

鲍毓明生于1972年,1994年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得学士地位,本硕连读。之后又赴美留学,获计算机硕士学位。2006年返回中国后,分别在香港南华集团、美国新闻集团和思科集团的公司担任法务负责人,而后还担任中兴通讯的独立董事,杰瑞集团的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以及西南政法大学的兼职研究员和中国行为法学会的客座教授。

这么漂亮的履历,说他是社会精英不为过。不难想象他掌握着多大的业界人脉资源。

二、谁将李星星推向了深渊?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外表光鲜亮丽的精英,给星星带来了持续几年的黑暗。

根据南风窗的报道,2015年4月份,鲍与李星星(化名)的母亲周娟(化名)通过网友介绍认识。从 “他的学问高,如果把女儿交给他教育,肯定比自己带在身边要强”、“带有很重的南方口音,几乎很难正常沟通”以及后面“辞掉月薪本不高的工作”这些描述,大概可以推测出李星星母亲已离异,单独抚养李星星,而且社会地位较低,工资不高,边照顾星星边打工很吃力。

对周娟妈妈来说,这样一个看起来关怀备至、乐意抚养女儿而且有精英身份加持的“养父”,对女儿未来发展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毕竟跟在自己身旁要吃很多苦,未来或许还只能和自己一样。

然而现在网上已经出现攻击妈妈的言论,认为她是在卖女最后反咬嫖客一口。如果周娟真是这样的母亲,她后面大可不必为此辞职到处求人帮忙立案,更不会至今生活还如此艰难。当然不可否认周娟作为母亲的失职,但是使她和她女儿不得不分离的社会不是更应该被谴责吗?在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中,弱势群体为了生存,不得不背井离乡,骨肉分离。而他们还要承受更多的骂名。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说过:无产者的一切家庭联系越是由于大工业的发展而被破坏,他们的子女越是由于这种发展而被变成单纯的商品和劳动工具。家庭团聚、子女教育更多是有产阶级的特权。

三、又是谁在为鲍的恶行开脱?

2015年11月,鲍带着刚满14岁的李星星,到北京上学。12月31日,跨年那天晚上,在天津老家,鲍第一次性侵了李星星,她刚好满14周岁。刑法里规定与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无论被害人是否愿意,都以强奸罪论处。鲍机智规避了年龄这条死线,接下来的恶行就更毫无顾忌了。

2016年初,在网上得知自己被性侵后,李星星第一次向北京市某派出所报警。警察到家后声称啥也没搜到,鲍也在几天后像无事发生过一样出现在家里。他到底犯罪了吗?如果是,警察为什么不抓他?难道是我错了吗?星星在第一次碰壁后对警察对自我产生质疑。

而这几年间,鲍对星星的洗脑——“很正常”“我是对你最好的人”等等又加重了星星的自我怀疑。然而任何洗脑背后都以一定的权力关系为基础,长期限制星星的人身自由,又依仗自己社会精英的优势身份和地位,星星很难逃离鲍的掌控。

2019年4月8日,李星星在烟台第一次自杀未遂,被好心人救下后,再次报案鲍毓明性侵李星星。4月9日在芝罘区派出所,几名民警和芝罘区刑警大队的刑警开始对李星星正式做笔录,鲍作为嫌疑人也被带去调查。但是过程却存在太多违规点:在一个全男性的密闭空间里,一位警察掐着李星星的脖子模拟案件过程,“他是怎么掐你脖子的?” 笔录结束后,鲍毓明几次靠近星星的身旁,李星星几次坐开,刑警队的副队长张高将一切看在眼中,却没有丝毫反应。这样的办案方式带来的二次伤害和强奸有何区别?

之后鲍毓明在警方督促下给李星星写了保证书:“给我现在的女儿,和未来的妻子。”而当后来鲍的罪行被公之于众,引来大众的集体唾骂时,鲍毓明再次强调:“我和她从未以养父女关系相处。”话外之意,星星是他的恋人,以后的“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合理合法的,只是发生了感情纠纷而已。

这句话背后的逻辑多么的毛骨悚然,因为只要进入了婚姻(包括恋爱)关系这个私人领域,丈夫就有无限权力处置自己的妻子,妻子是他的私产,是他发泄性欲的高级工具,而不是一个有独立意志的、活生生的人。更可怕的是,这样的逻辑是也是目前法律处理婚姻关系的逻辑。就像前段时间发布的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例引发了广大中国男性对女性的“保护欲”,有的女性发声说:(如果真的想保护女性)请关注一下家暴。收到的回复是:这是夫妻之间的家务事,我们管不了。

第二天,鲍毓明就被放回家,李星星提供的多个证据也无法要回。她要求再次报警,该派出所拒绝了李星星的请求。4月26日,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决定撤案。5月份,李星星和家人一起再去报警,派出所说办案警察没上班,失望至极的星星再次自杀未遂。

6月份,“鲍某说景茶都听他的,逼着星星录音录像说一切都是自愿的。威胁恐吓她要找人把星星抓起来”。星星反抗后报警,两个人又到了同一个芝罘区派出所,而星星被当成‘’闹事者”,最后被迫签和鲍的和解书。

12月份在律师的帮助下,芝罘区检察院开始监督芝罘区公安局再次立案。而当检察院询问是否需要原办案机关回避时,星星及其家人明确表示要求回避,但最后仍在芝罘区派出所立案。虽然后面律师询问进展时得到的回复是鲍已经取保候审,但事实是,鲍行动还十分方便,似乎完全没有受到影响。

20年2月,在南京警方给烟台警方的电话录音中,烟台警察向被害人表示,案件已处理完。但当事人李星星却并未收到任何通知或文件。

为何三次报警,两次立案,民警、刑警和检察方介入其中,都无法动鲍毓明一丝一毫?为何从第一次诉诸公权力到现在,星星连鲍的一句道歉都没收到,反而多遭受了无数次来自司法体系的伤害?我们不禁发问,法律和警察真的是在为正义执法吗?

事实上,从来没有中立的警察乃至法律,本质上他们服务的是统治阶级,放到现在就是有权有势的精英。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讲过这么一段话:“即使个别的法律条文对他不方便,但是整个立法毕竟是用来保护他的利益的。而主要的是:法律的神圣性,由社会上一部分人积极地按自己的意志规定下来并由一部分人消极地接受下来的秩序的不可侵犯性,是他的社会地位的最可靠的支柱。” 这点在执法过程中表现得最为明显。

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鲍毓明这样有地位、有财富、有人脉的精英自然可以只手遮天。前有京东总裁刘强东性侵中国留学生,后有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性侵幼女,国外有亿万富豪爱泼斯坦性侵和拐卖少女,国内有市公安局副局长康永联合政府人员、富商、人大代表等性侵多名幼女。此类案件往往是没有结果的,难道大水还能冲了龙王庙不成?政法体系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往往是在维护甚至服务于这些有权有势的群体的,受害者们往往成为讨不回公道的牺牲品。就说这次鲍案,李星星几次艰难立案又快速被撤案,被认为是在无理取闹,甚至有警察直言“这个事情我不能再管了,再管我就没有工作了”,就已十分说明了公权力到底偏向谁,深知法律的鲍当然有恃无恐。

四、鲍毓明只是少数个例吗?

不,就像上文说的,精英阶层对女性的迫害不是个例,它在上流社会已经成了一种“风尚”。

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间,河南省开封市天源面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尉氏县人大代表赵志勇与李娜(女,已判刑)合谋,由李娜到河南省尉氏县的初中学校寻找年龄小的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李娜纠集多人采取不法手段强迫初中在校女学生与赵志勇发生性关系,共计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

2018年至2019年,河北迁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康永性侵6名幼女,此事2019年12月遭媒体曝光。为之服务的是迁安市的性交易团伙,该团伙从2017年9月至2018年4月期间,多次采取交叉结伙共同实施了强加(轮奸)、强迫卖淫(未成年人)、介绍卖淫(未成年人)的万恶活动,介绍卖淫的掮客被查后副局长康永还行贿11万试图按下线索。此案事发后,多名人大代表、富商、官员落马。

红通犯,宁波锦胜海达公司创始人史增超从2008年起,非法收养了7岁女童,并在多名情人的参与、帮助和目睹下,对其进行猥亵、强奸。2016年9月女童向警方报案后,这起猥亵儿童、强奸案才为人所知。但史增超并未受到应有惩罚,现在仍然在非洲照常经商。

当然,这只是被曝光了的极少一部分。微博用户@范雎揭露了更残酷的现实:早在十几年前,我就在某次饭局上,听喝得醉醺醺中年男人说,“到某个省,3000块,十四五岁的小姑娘领回家,再小了不好,不懂事,再大也不好,不听话……”;“又隔了几年,在中国的另一个区域,又是某次饭局,又是一个喝得醉醺醺中年男人,掏出手机,很得意地给我们看他的宠物,‘16岁,跟我一年多了,父母离异,没人要’,他把她养在家里,一个月给个三、四千生活费,‘比去夜总会便宜多了,又干净……’”把女性当作性资源甚至成了稀松平常,可以拿到饭桌上当下酒菜的谈资。

不只在城市,农村地区性侵幼女的现象则更普遍更难以查处,表现出了一种反常的,令人窒息的“沉默”:在“女童保护”2014年统计报告中,受害的城镇未成年人高达409人,而农村未成年人171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42人。同样,在2015年统计报告中,受害者为农村儿童的仅占比23%,明显少于城镇。这并不代表儿童性侵案在城市更为高发,也不代表农村更为安全。相反,这充分说明,相较于农村,城镇地区儿童受到更为密集的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的监护,使侵害行为更容易被发现、被曝光。

所以,星星的遭遇远非个例,只是其维权之艰难放大了整个男权社会对性别压迫的漠视和不作为。而且,女性受到的压迫不只普遍,也是日常的,从小到大,无论在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女性都无安全可言:作为幼女可能被熟人性骚扰,作为女朋友可能被男友PUA(精神控制),作为妻子可能被家暴和婚内强奸。这一例例个体伤害的背后,绝不是个人的“功劳”,而是整个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在推波助澜。

五、“姐姐来了”

在双方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如果我们继续保持沉默,保持中立,事实上我们就是沉默的帮凶。如果我们坐等法律来执行公平正义,那么无数个“李星星”永远无法翻身。

令人感动的是,在看透了近几年来无数的性侵案中公权力的缺失、社会对施暴者的纵容后,越来越多的姐姐妹妹们站了起来,为星星发声,也为自己发声。有的“姐姐”为星星提供法律援助和心理支持,有的“姐姐”支持星星坚持维权,声讨以鲍为首的恶势力,有的姐姐说出自己相似的经历,表示和星星一起战斗......黑暗只会唤醒更多的受压迫者,而愤怒终将化为利刃,刺破这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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