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邓家天下》一文中,张五常说,邓丽君唱一首歌收入就高得惊人。但邓丽君可不是资本家。说她是工人吗?“但劳力怎可以赚这么多钱?”这只能证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完全错误了。毕竟,“价值与劳力没有一定的关系。”

张五常一秒也没有考虑过:邓丽君的收入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价值吗?马克思可曾说过一个人的收入等于他所创造的价值?

或者,张五常的“马克思”有这样的谬论。原装正本的马克思幸而并未无知到这种程度。

邓丽君所赚的钱,只是一种收入,而不是马克思所说的价值。价值由劳动所创造。这是属于生产的范畴。收入却是另外一个范畴,是分配的范畴。分配当然要以工人已经创造的价值为基础。但是就已有价值如何进行分配,既不是生产的范畴,也不直接由生产决定。

张五常居然以邓丽君为例说劳动价值论错了-激流网    分配有它自身的规律。资本家没有劳动,也没有创造价值,但马克思没有否定其分配权;非生产性工人虽然有劳动。但没有创造价值,照样有分配权。生产性工人尽管创造价值,但是他的收入永远不会包括他所创造的全部价值。马克思甚至嘲笑那些社会主义者,他们主张劳动所得要“不折不扣”地归劳动者所有。[1]

可见,要取得收入,既不一定要创造价值,也不一定要劳动。归根究底,生产价值与分配价值是两码事。邓丽君的例子只证明要取得收入不一定要劳动——对此马克思完全同意——但不能证明劳动价值论错误。事实上。任何一个头脑健全的人都会明白收入与劳动没有一定关系这个普遍经验。招摇撞骗而发达者有之,乱吹乱叫、强不知为知而发达者有之。张五常以为然否?

张五常不仅把获得收人混同于价值,而且把艺术品(歌唱家的歌)混同于普通产品。

马克思的《资本论》是研究资本主义生产和再生产的规律的。包括资本主义在内的任何一种生产方式,都不是一次过完成生产的。而是通过积累和扩大再生产,不断再生产出产品,同时也再生产出原有的生产关系。但是,艺术品从头起就不是马克思的研究对象,从头起就没有包含在《资本论》的分析中,因为艺术品根本无法再生产出来。不要说别人,就是艺术家自己也未必能再生产自己的作品。

因此,适用于一般生产的规律,根本不可能适用于艺术品。在《资本论》第三卷里,当马克思谈到剩余价值如何在不同部门转移的时候,说,关于资本主义生产的一般规律,“是撇开真正的艺术作品不说”的,因为“按问题的性质来说,这种艺术作品的考察不属于我们讨论的问题之内。”[2]

又说:“必须牢牢记住,那些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即不是劳动产品的东西(如土地)或者至少不能由劳动再生产的东西(如古董、某些名家的艺术品等等)的价格。可以由一系列非常偶然的情况来决定。”[3]

马克思要考察的,正正不是“由一系列非常偶然的情况来决定”其运动的艺术品,而是一般产品,因此他的劳动价值论根本不能拿来应用于艺术品,正如鸡毛不能当作令箭一样。

不幸张五常的错误不止于把鸡毛误认为令箭,而且还混淆了价格与价值的分别。

邓丽君的歌有很高的市场价格,而不是价值。稍微碰过《资本论》的人,都知道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根本不可能直接在市场中出现,就像佛洛伊德的“原我”、“超我”不会在人类的现实活动中直接显现一样。马克思严格区分价格和价值。

价值的唯一来源是劳动。但价格却不是。价格的波动以价值为轴心,所以在这个范围内价格也是间接来自劳动。但是这不是唯一决定因素,甚至有时不是主要因素。市场供求关系可以影响价格。张五常爱强调的“相貌”、“天资”等因素也会影响价格。甚至全无价值的东西也可以有价格。也就是说,有时价格完全不是来自劳动(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

马克思说:“价格形式不仅允许价格和价值量的不一致。也就是价值量和它的货币表现之间的不一致,而且能够包藏一个绝对的矛盾。以致货币虽然只是商品的价值形式。但价格可以完全不再表现价值。有些东西本身并不是商品,例如名誉、良心等等,但是也可以被出卖……因此,没有价值的东西在形式上可以具有价格。”邓丽君的例子只证明价格不是取决于劳动。而这是马克思预先已经同意了的。

张五常居然以邓丽君为例说劳动价值论错了-激流网    包括邓丽君的歌曲在内的所有艺术品,本身的价值根本不能确定。甚至可以说价值一词对它们已不适用。因为价值是社会劳动平均化的结果。但只有可以再生产的产品才能由个别劳动转化为社会平均劳动。艺术品往往耗费艺术家大量劳动,但由于别人无法再生产,因而艺术家的精神劳动是无法平均化为社会劳动的,因此其价值根本无从确定,因之其价格也就可以全由市场供求及其他偶然因素支配了。

可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完全可以解释邓丽君的例子。只有张五常的“劳动价值论”除外。

(作者:刘宇凡)

注释:

[1]见《哥达纲领批判》

[2]《资本论》第三卷856

[3]《资本论》第三卷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