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家乡多年,对聊城的人与事已不熟悉。但因父亲受人诈骗一案,家人不时谈起,使我对聊城市的公安、司法系统略有了一点了解。

当年,我父亲因被诈骗多次报案。案子宣判后,对于公安司法系统而言,要知道犯罪嫌疑人的位置、财产并强制执行以维护法律尊严,不是什么难事。但事实上,却需要我父亲自己去找到这个诈骗犯人,在诈骗犯及其一帮同伙的威胁下,冒着生命危险现场报警,公安系统才出警抓捕。抓捕后,我父亲还要请公安系统的人吃喝,他们才能略微认真地对诈骗犯进行审讯,也才能挽回一点损失。而司法部门竟然需要我父亲来提供诈骗犯的财产状况、来源,才封了对方的账户、车辆,才使得已经宣判了的案子能得以执行,否则案子判了,也丝毫无用。

后来,那个诈骗犯有恃无恐,继续招摇撞骗,诈骗数额越来越大。多年以后,聊城市的公安司法系统才因案情实在重大将其捉拿宣判。

一生积蓄被骗,父亲郁郁而终,英年早逝,也与这个案子拖延日久,迟迟得不到解决有关。公权力不作为,老百姓就要夙夜忧思,难解心头之恨。这就是普通人在这个强权社会中的无力感。这一切,皆因这个系统面对百姓疾苦的“不作为”。

案子宣判以后,每年需要去法院申请执行,每次执行,年迈的母亲都要跑好几趟,而且每次都要备点礼品,价值几百不等,笑脸相待。有时还被索要“油费”,否则便得不到执法人员的配合,不知何时能得到执行。即使这样,母亲也觉得相当欣慰了,毕竟还能够执行。

这就是我对聊城市公安和司法系统的一点印象。所以,今天出现“辱母者”这个事情,我一点都没有感到意外,这只是必然中的偶然而已。案中警察对受害者的冷漠,令人印象深刻。房地产老板吴学占违法放高利贷,突破社会底线地逼债,对侦查进度的了然,其底气来自何处,不是很明显吗?

在我们这个社会,有些公安和司法人员,是自觉地在为资本服务,甚至是自觉地为黑恶势力服务。只因他们与这些人相熟、关系好,只因这些人能请得起他们吃喝,能经常给他们送礼。只要不出大的问题,遇事他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算出了大问题,也可以像“辱母者”一案中那样宣判,这样的判决,或许符合法律,但枉顾人伦常理,无异于变相为黑恶势力撑腰。

这样的执法者,不仅没有维护正义,反而成为社会沦丧的催化剂。

这已然是一种氛围、一种生态、一种“政治正确”。

当然,我零碎的印象并不能作整体上的判断,但与之打过交道的民众会根据自己的经历和所见所闻,做出自己的判断。我的家庭所遭遇的事情决不会只是个案,这类事情,也决不会只发生在聊城一地。

百姓所求,无非是公正。求而不得,会如杨佳所言: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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