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职业化原则是在同国民党白色恐怖斗争中逐渐形成的。周恩来在白区工作中一贯倡导和坚持这一原则。他在1931年年底进入中央苏区以前,在上海担任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组织部部长和中央军委书记时,在他起草或参与起草的中央给各省关于白区工作的指示信中,都不断强调党员职业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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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职业化是在白色恐怖下恢复和建立党组织的首要条件和基础。1927年4月7 日,蒋介石,汪精卫相继叛变,扼杀了轰轰烈烈的第一次大革命。在严重的白色恐怖下,共产党员如果没有社会职业作掩护,根本不能生存,更谈不到恢复和建立组织。周恩来在1929年5月16日《目前中国党的组织问题》一文中把指导党员职业化列为地方党部的一项重要任务。他指出,过去党习惯于委托同志去包办群众工作,这些人因为参加革命工作便断绝一切社会关系以至家庭关系。到白色恐怖严重时,这些没有职业、没有社会地位的党员便站不住脚,只好回到党里来靠党生活。由党组织来救济失业党员,这对党来说,不仅不应该,而且也做不到。失业的党员今后必须到社会中去找生活,打开工作出路。周恩来把党员职业化当作地方党部的重要任务,这足以说明党员职业化具有何等重要意义了。
党员职业化的原则,也是针对当时一些不切实际的党组织机关化提出来的。各地党组织遭到破坏后,往往是要求上级派人来建立领导机关,这种机关因为没有下层组织基础而成为与群众隔离的空架子,有的很快又被破坏。只有坚持党员职业化原则,才能纠正党组织机关化的错误观念和作法。1929年3月25 日,周恩来在为中央起草给顺直省委的指示信即《在白色恐怖下如何健全党的组织工作》中,对这一问题讲得很清楚,信中指出:各级党部必须在“其所管辖区域的下层组织已经建立起来,工作已有开展”的基础上成立。凡是下层组织没有工作,或是遭破坏之后,主要领导同志要到工厂、农村、社会中
去,“寻找职业,深人群众,以恢复和建立党的组织”。如果先建立起来的上级机关没有基础,只是空架子又不符合实际需要,就会使那些无职业、无社会关系的同志围绕在机关的周围。“这种人越多,越妨碍党的下层基础的恢复和建立”。
党员职业化的原则,也是为了纠正和克服在党员中发生的一些不正确的思想和观点。当时有一部分没有社会职业的党员不愿意寻找职业,而想依赖党生活。他们认为只有领取党的生活费用,以全部力量做党的工作,做职业革命家,才是真正革命,才是“以身许党”,周恩来在1928年12月改造顺直党的工作过程中,曾指出,假使党内尽是这样没有社会职业。没有生活在群众中的人,这简直不成其为党,将成为吃饭的机关了,更说不到革命了。
二战时期提出的党员职业化,是党在白色恐怖下的一个正确的组织原则,是我党优良传统的一个重要部分。抗日战争期间,周恩来根据新的斗争形势提出的。“三勤”政策,正是二战时期党员职业化原则的继续和发展。
本文摘自《中共党史资料》第18辑《“三勤”政策是党在国统工作的一项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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