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河南郑州航空港区两文印店工人在楼顶安装广告牌时,城管执法人员以违规施工为由将梯子撤走,之后工人欧湘斌在用绳索下楼时不慎坠亡。26日,文印店老板刘某被公安机关刑拘,涉事执法队员被免职,以涉嫌玩忽职守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撤梯”事件发生后,愤怒的舆论一直在等待当地官方的回应。2月1日,参与协调此案件的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党政办副主任李自强接受媒体采访。当官方回应终于出现的时候,人们却发现那不是自己想要的回应。

从当地先把文印店老板刑拘起来的动作,有些人可能已经预料到,当地官方未必会和舆论保持同一立场。但人们依旧没有料到,一件因执法引起的悲剧过后,地方官员可以表现地如此不合情理。

一个细节引发了广泛关注:李自强副主任在“禁止吸烟”的醒目标志下面,手里拿着烟雾缭绕的香烟,面前摆着大大的烟灰缸,侃侃而谈“依法执法”。在“禁止吸引”标志下,面对镜头坦然地吸烟,不得不说十分地违和,难免给人一种无视规则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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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吸烟体现了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那么这位领导的回应内容更是令人瞠目结舌。他说了“撤梯”事件发生的一个原因:人员少,任务重。“假如人员充足,任务不多,实际这些人员当时是不会离开现场的。”可是城管要离开现场就一定要把梯子一起带走吗?他预料不到带走梯子的可怕后果吗?这是舆论关心的焦点,回应者却转着圈子绕开了。

李自强还说:“我坚定的相信,他撤走梯子不是要摔死这个人。”这是狡辩,因为这是一句正确的废话。没人说涉事城管是要故意摔死工人,如果是那样,城管涉嫌的罪名就不是玩忽职守而是故意杀人了。强调这一点有什么意义呢?如果说这是一种辩护策略,那也是智慧含量很低的策略。

李自强还为工人准备了一套想象中的下楼方案。他说自己咨询了公安和专家,得知楼房每个单元都有一个通往楼顶的通道,事发的楼同样建有这样的通道。但是记者现场发现,并没有这样的通道。面对记者的追问,李自强又说自己并没有去现场看过。他一定忘记了一句名言“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同样的毛病他又犯了一次。他先说城管向施工人员明确告知拆除结束后立即将三轮车和梯子送回,记者指出施工人员在楼顶,他又说“具体告知了谁我也不在现场”。好吧,说了一顿等于没说。

面对如此恶劣的事情,既然都准备向记者答疑解惑了,为什么不能先做好功课呢?以己昏昏如何使人昭昭?

现在就可以看出来,这是一次态度不诚恳、准备不充分的官方回应。短短几分钟的采访视频,槽点频繁出现。而槽点还不止这些。回应中有一句话再次刷新了人们的认知,他说:“他(死者)三十岁了,应该要有危险和安全的意识。”也就是说,死者要为自己的悲剧负责任。

任何理性的人都会承认,死者在没有梯子的情况下利用绳子贸然下楼是有风险的,事实上文印店老板当时就多次阻止死者贸然下楼。问题是,就像“撤梯不是故意杀人”一样,死者要有安全意识也是一句无意义的废话,为什么要强调它才是重点。因为任何有良知的人还会承认,在天寒地冻之中,梯子被拿走的情况下,工人利用危险方式下楼属于事出无奈、情有可原。

同样的事实,换一个说法就会很不一样。如果他说“虽然工人缺乏安全意识,但是城管的做法是不可原谅的,我们一定举一反三,加强整改”,那么我们可以接受。但是他的表述方式是:

“城管撤梯有他自己的想法,我不是他我说不清楚。但是城管不是要故意摔死人,这是我要强调的第一点。工人都三十岁了,还缺乏安全意识,这是我要强调的第二点。”

我认为这不仅仅是表达技巧的问题,更反映出其内心不愿意承认错误,更不愿意代表机构道歉。人都死了,官方代表出来认个错、道个歉怎么就那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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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死了,城管官方代表认个错怎么这么难?-激流网作者:西坡。来源:風聲評論。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