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前夕,一篇题为《无赖京东》的文章火了,文章作者是知名女作家六六,在文章中,她以为朋友程茉讨说法为由炮轰京东“无赖”。
事情起因是程茉在京东全球购平台购买了某款护腰枕,标价为人民币1489元(美国官网售价为109.95美元),商家发货的是另一款护腰枕(美国官网售价仅33.6美元)。消费者提出质疑,卖家坚持不承认是假货,按六六一方的说法,之后京东平台各种推诿。
而在六六的声讨文章发布后,京东很快有了反应。
3月14日,京东做出强势回应:
承认商家“发货错误”,但不承认发假货,京东无法支持10倍赔偿。
与此同时京东还反戈一击:
六六仅凭其朋友的一面之词,就“发布言辞激烈,与事实出入较大,并存在恶意诋毁的文章”,已经严重侵害了京东的信誉,京东“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
消费者订购了100美元的Comfort U护腰枕,发来的却是30美元的Contour U,要不是消费者拿出美国官网的图片作为铁证,商家连“发错货”都不承认。两个护腰枕,价格相差悬殊,而且并非一个品牌,商家真是因为“粗心发错货”吗?
京东的回应引发了网友的吐槽,其中知名评论人曹林的文章最具代表性:
中青报曹林:六六与京东之撕,消费者买的是Comfort u护腰枕,收到的却是名为Contour u的廉价货,京东回应“系发货失误,不是假货”。这辩解成立的话,以后就可以告别315了,从此世界无假货,只有发错货。以次充好,显然也是假冒,李鬼这货是货,但这货不是李逵。
类似的调侃也不在少数:
Y泉盛:小米手机和苹果手机都不是假货,买苹果发小米,确实应该受到处罚
网友:要买阿迪达斯,却发来“阿迪王”,被消费者看出来了,就说“发错货”了,从此世上无假货,逻辑完美!
与此同时,六六一方的高调维权也有部分瑕疵被指了出来。比如:
六六转述称,京东客服人员曾经表示“你投诉也没有用”,京东一方称调出了录音,没有说过这句话;
六六一方指责京东删除了投诉记录,这也可能与事实有出入。
六六一方强烈要求“10倍赔偿”,也较难得到《消法》的支持。
投诉中动辄称京东是“无赖”,也不太妥当。
然而,仅凭这些瑕疵似乎并不能让京东摆脱“维权难”的舆论危机。网友“巴巴八八酱”评论说:
“你说没说过瞎话,你既然说过瞎话,那你说的是不是都不能信了。”
在是非问题上,说过一次谎,就足够失去公信,从推诿到一句轻飘飘的“发错货",甚至用“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这样的语句给消费者施加压力,这样的做法难免“店大欺客”之嫌。
那么,平台维权失败,官方投诉是否能够走得通呢?
按六六一方的表述,他们的投诉之路异常坎坷:
他们先是向所在城市的消协投诉,但是当地消协表示,京东不在当地;
他们查到了京东注册在江苏宿迁(刘强东的老家),拨打宿迁12345,但是被告知京东只是把客服公司注册在了宿迁,要投诉京东得去北京;
北京的有关部门称,京东全球购和京东不是一家公司,那家公司注册在香港,内地法律管不了,要投诉,可以去香港找司法部门打官司!
事件到了如此焦灼的地步,到目前为止,仍未见主管部门发声,这多少增加了消费者的疑问,澎湃新闻在评论中称:
大型集团公司股权投资结构异常复杂,不同主体适用不同的法律责任,这对于集团公司来说是构筑了法律风险的“隔水舱”,但却成了消费者维权的“法律陷阱”,这也就是公司法界常说的“滥用有限责任主体”的问题。
……
面对电商巨鳄的跨地域的经营,囿于传统地域管理的市场监督部门、消费者权益组织,还没找到合适的应对方式。哪个部门对京东有管辖权?这比六六反映的护腰枕是否假货的问题更严重。
而对于消费者而言,在“315”前后“围观”这样的激烈交火,显然又有了别样的内涵。
众所周知,这不是六六第一次与京东“交火”:
2015年,六六就曾与京东上演过一次退货之争,当时,六六在京东购买了天天果园的山竹,然而在其收到山竹后发现该山竹已经开始腐烂。随后六六在与客服沟通得到的结果是不予退货。这让六六感到不能忍受,便发微博强烈谴责京东。
在微博引发“京东根本没售后”的吐槽,并且迅速得到京东的致歉声明后,六六又发布微博长文《我要的只是公平》,最后还引来国民老公王思聪出来站台:“作为拥有同样经历的人,我特别赞同六六,不管是大V还是老百姓都希望能获得消费者该拥有的尊重和权益。”
其实这两件事引发网友关注的焦点问题基本一致,无论是山竹桃还是护腰枕,京东客服在“大V”介入前后,态度都有明显的落差。从推诿扯皮开始,到认错道歉或“承认发货错误”结束,京东仍未解决这个让一般消费者深感焦虑的问题:
我不是大V,我买的东西出了问题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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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宋祖礼 。来源:新民晚报新媒体。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