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埃俄国经过三年浴血奋战,击退了外国武装干涉,取得了国内战争的胜利。在那个时期,俄共(布)实行的是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这一政策对把国民经济迅速纳入战时轨道和巩固苏维埃政权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由于布尔什维克党缺乏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曾认为俄国可以通过这种政策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当进入了和平建设的新的历史阶段后,严重的经济危机和政治危机说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不能再继续实行。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根据列宁的建议,果断地停止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改行新经济政簧。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列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探索解决社会主义建设的许多复杂问题,对社会主义时期的工会理论有进一步发展。宁提出了工会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形式根本改变的理论,把工会是共产主义学校的理论进一步实际化和具体化,对工会保护职能的理论作了进一步完善。

第一节   工会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形式根本改变的理论

俄国的社会主义建设转向经济建设后,列宁认识到,战时共产主义条件下实施的一套经济措施破坏了工业和农业的正常联系,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和小农经济的结合,不能保证提高国家的生产力。列宁决心抛弃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旧途径和旧方法,寻求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列宁提出了工会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形式根本改变的理论,分析了社会主义建设形式根本改变对工会提出的要求,说明了工会运动领导人不了解形势的变化就谈不上经济建设的原因,论证了新政策的基本原则是运新的斗争形式改善工人生活状况。

一、社会主义建设形式的根本改变及其对工会的要求

列宁认为,新经济政策的实行标志着社会主义建设形式的根本改变,他分析了这种改变的深层次原因,并认为社会主义建设形式的根本改变对工会运动提出了新的要求,他说明了这些新要求的具体内容。

在列宁看来,战时共产主义的政策是有功劳的,但是在实行这一政策时所包含的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计划则是错误。他在1921年底的著作和言论中特别解释过,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计划实际上反映了十月革命以前在马克思主义者当中形成的一种观点,即认为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时期,商品和货币关系可以逐渐消亡和消灭。直接过渡的计划认为,可以不要商业,不要223

发展商品货币关系,在计划的基础上实行国家和农民的商品交换,进而实现城乡之间的产品直接交换。对于资本主义比较发达的国家来说,由于存在着可以马上满足农民需要的大工业,列宁也并没有排除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可能性。但是,在俄国的条件下,正如同三年的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所表明的,这一计划没有可能实现。实际上,1918年春天,列宁提出了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向社会主过渡的问题。按照这个思想,苏维埃国家打算实行一系列渐进的改变,比较慎重地过渡到新制度。后来,由于外国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这些镇重过渡的措施没有实行。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认为,后来实行的新经济政策的基本原则早在1918年春天第一个喘息时期就已经明确规定了。但是,列宁又认为,这并不意味着新经济政策只是1918年政策的简单重复。列宁反复强调的是新经济政策同1918年政策的主要区别以及从过去的错误中应当吸取的经验教训。他在1921年10月的一次报告中说:“当时根本没有提出我们的经济同市场、同商业的关系问题。”[ 《列宁全集》第42卷,第221页。]也就是说,列宁在1921年10月才认识到在俄国当时的经济条件下,恢复和发展经济必须以市场、商业为基础,并认识到这是新经济政策同先前政策的重要区别。

根据列宁的分析,新经济政策取代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绝不仅仅是政策的调整,其深层的原因是对社会主义整个看法的根本改变。早在新经济政策提出之际,列宁就引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变革没有固定模式的方法论原则。他说:“至于变革的形式、方法和手段,马克思没有束缚自己的手脚,也没有束缚未来的社会主义革命活动家的手脚,他非常懂得在变革时会有怎样多的新问题发生,在变革进程中整个情况会怎样变化,在变革进程中情况会怎样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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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根本改变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法和形式,因为新经济政策容许建中的社会主义同力图复活的资本主义,在通过市场来满足千百万农民需要的基础上实行经济竞赛。社会主义建设形式的改变,是由于目前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在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全部政策上,实行了特殊的过渡办法,在许多方面采取了和以前不同的方式”。[ 《列宁全集》第33卷,第155页(中文第1版)。]鉴于社会主义建设形式的改变,列宁对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到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期间在改组工会方面积累起来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对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提出了新要求。列宁首先肯定,“新经济政策使无产阶级的状况、因而也使工会的状况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 同上,第42卷,第365页。]列宁要求工会正确处理与国家资本主义的关系,正确处理与实行经济核算的国营企业的关系,正确区分资本家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中进行的阶级斗争同无产阶级掌握政权的国家中进行的阶级斗争之间的重大区别,恢复工会的自愿入会制,不直接干预又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的工业组织和国营工业的管理,参加无产阶级国家的经济机关和国家机关的管理,把联系群众作为一切工作的基本条件,正确处理在无产阶:专政下所面临的处境的矛盾,正确对待专家,克服小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的影响等。

二、工会运动领导人不了解形势的变化就谈不上经济建设

既然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发生了根本变化,这种变化对工会运动提出了新要求,工会运动的领导人就应当依据形势的变化重新认识工会的作用和任务,从而使工会工作促进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这是列宁关于工会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形式根本改变的理论的观点之一。列宁对工会会员和工会干部进行了广泛的说服工作,主持制定了相应的文件,鼓励他们克服弱点,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对社会主义建设形式发生的变化,在俄共党内和工会内有着各种各样的认识。有人认为,这是为资产阶级、为小工业的发展以及资本主义关系的发展敞开大门。不少地方成立了争论俱乐部,有的人到国外进行串连,一些派别散发呼吁和发表声明,攻击新经济政策使党和国家的负责人员、厂长、经理构成了新资产阶级,使工人在经济上受剥削,在政治上被奴役。其中工会的负责干部,围绕着租让制问题与列宁展开了争论。1921年4月,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共产党党团讨论租让问题和工人在租让企业中的地位问题。当时,巴库的同志不同意租让巴库的大部分油田。他们持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有的说,我们要自己想办法,干吗把外国人叫来;有的说,那些在同资本家斗争中受过考验的老工人不能容忍再退回去受资本家的奴役,等等。列宁评论说,现在我不评论这些理由有多少是巴库的地方主义,我自己是坚决反对上述观点的;如果我们不能实行租让政策,不能把外国资本吸收到租让企业中来,那就根本谈不上采取重大的实际的措施来改善我们的经济状况。因此,他特别指出:“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工会运动的领导者,即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群众、组织起来的无产阶级大多数人的领导者,如果不了解当前的局势,不能从中得出适当的结论,那就不可能认真谈论什么经济建设。”[ 《列宁全集》第41卷,第155页。]列宁认为,能够适应新政策要求的共产党员包括在工会中工作的共产党员太少了。他分析说,在我们这里,你们自己也很清楚,大多数共产党员是从书本上知道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金融资本的,也许他们还就这些问题写过小册子,可是要让他们同金融资本的代表认真地进行谈判,一百个共产党员中就有九十九个不会,而且永远也学不会。他希望这些人提高认识,适应变化了的情况,把经济建设推向前进。

列宁还注意使工会干部消除疑虑,以推动新政策的贯彻执行。新经济政策实行后,列宁考虑慎重地、稳步地、但又迅速地改变平均主义的工资分配。本着加强物质刺激和促进精减编制的精神,他要求把工资因素中与生产无关和带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一切都要剔除,要求每一个职工都能理解工资与劳动生产率之间的关系。1921年9月发布的《工资问题的基本条例》法令规定,工资(货币和实物形式)不应再按企业工人的人数,而完全按企业每一件产品来确定。在制订这个法令的过程中,列宁希望得到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的赞同。他还认为,需要得到彼得格勒工会工作者的意见和同意。列宁亲自发信给著名的工会工作者瓦·巴·奥博林,寄去了关于工资问题的提纲,并请他发表意见。列宁之所以要给他发信,是因为他曾经给列宁写信,对新经济政策表示了一些不安的想法。当时,他不理解新经济政策为什么造成了“党内思想混乱”和“整个经济战线的退却”。列宁在信中写道,我希望,您对新经济政策的担心(和误解)现在已经消除了,如果还没有,请来封信;我希望今天就能把基谢廖夫等同志关于工资问题的提纲送给您,请把您的意见通过电话告诉人民委员会秘书转列宁。他还写道,迅速得到彼得格勒工会全体干部的完全支持(最好是全体一致的)是极其重要的。

在基本确定了适合新经济政策条件的工资政策和工资制度之后,为了使工会运动领导人充分认识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列宁认为有必要制订一个综合性的文件,以便提高工会工作者的认识。这个综合性的文件就是后来那个著名的《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的决议。列宁起草这个决议时,一个重要的出发点就是让工会工作者认识新经济政策带来的新变化。他写道:“新经济政策标志着苏维埃政权实现从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这一活动发展的新时期(和新转折),它要求重新研究工会的作用和任务,并考虑这方面的一系列新情况。”[ 《列宁全集》第42卷,第522页。]事实上,列宁反复多次地要求党和工会的工作者通过了解形势的变化,改进工作,推动经济建设。如果说,1921年3-4月间,列宁着重讲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成绩一面;那么,在半年之后,他就不再怎么提到它的成绩,而强调其严重的错误和教训了。这样做的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让党和工会的工作者深化对新经济政策的认识。

为了使工会工作者通过了解形势的变化,改进工作,推动经济建设,列宁从党和工会的历史发展方面分析了工会在以往经济工作中的弱点。他说:“一个人的缺点仿佛是他的优点的延续。优点如果延续得过了头,表现得不是时候,不是地方,就成了缺点。”[ 同上,第348页。]他解释说,在工会的全部发展中,我们也看到了这种仿佛是我们优点的延续的缺点。他是指工会在政治和军事方面参与了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行动,但以为经济任务用同样的办法也能完成,这就变成了最危险的缺点。他批评道:“党和工会的一些工作人员,不管是作为苏维埃工作人员还是作为昨天的战士,往往规避费力的、艰苦的.长年的经济工作,规避这种需要坚韧不拔、经受严重考验、进行长期奋斗、具有严细而顽强的作风的经济工作,用‘我们过去做过大事’这类话来敷衍搪塞。”[ 同上,第349页。]这使列宁想起了伊·阿·克雷洛夫关于鹅的寓言。他号召工会工作者,别再空谈,把经济工作一干到底,一连几年都不夸成绩。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经济工作是在消化伟大的政治变革。

三、新政策的基本原则是运用新的斗争形式改善工人生活状况

对于工会工作者来说,要了解实行新经济政策带来的变化,就是为了促进经济建设。在这方面,工会工作者要关注全局。但是,从工会这个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的特点来看,它又应当特别关注改善工人生活状况。对此,列宁从签订租让合同的原则、改变与国际资本斗争的形式、摒弃抽象的公平原则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1921年3月,列宁草拟了关于租让合同的基本原则。其中第一条就要求,承租人有责任改善承租企业中工人的生活状况,使其达到国外的中等标准。原则还要求,承租人必须遵守俄罗斯联邦的法律,包括有关劳动条件、发薪期限等方面的法律,必须就此同工会达成协议。谈到工会在改善工人生活状况中的地位,列宁指出:“我们说承租人应该同工会达成协议,是因为工会的参与像一根红线贯穿于一切立法之中,因为一切具有这种重大意义的法律,工会都有权参与,工会的符合于社会主义原则的地位是受到法律保障的。”[ 《列宁全集》第41卷,第159页。]谈到工会在改善工人生活状况中应当坚持的标准,列宁说:“我们和我们的工会同意接受这样一个相当于美国或西欧普通工人的标准。”[ 同上,第160页。]谈到改善工人生活状况的意义,列宁说,实行租让制最重要的是提高产量,“但是我们可以立即做到改善租让企业工人的生活状况,这一点即使不比前一点更重要,那也是同样特别重要的。”[ 《列宁全集》第41卷,第156页。]列宁认为,这样做并不是出于什么人道的愿望,而纯粹是从问题的实际方面考虑的。因为,连“西欧的资本家也明白,在工人目前的生活状况下,要想提高生产率是完全不可能的”。[ 同上。]

列宁十分明白,提高产量,改善工人生活状况,只有同国际资本妥协才能实现。但是,这绝不意味着放弃工人的利益,妥协的目的正是为了工人利益。在这个意义上,这是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斗争的继续。列宁说:“我们应当有本事根据资本主义世界的特点,利用资本家对原料的贪婪使我们得到好处,在资本家中间——不管这是么奇怪——来巩固我们的经济地位。”[ 同上,第163页。]他认为,这就如同在战争中一样,虽然我们弱,但是可以利用敌对关系中的矛盾,由弱变强。当然,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只是斗争的形式变了,“它仍然是一场斗争”。[ 同上。]

改善工人生活状况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要从实际出发而不能诉诸抽象的公平。这是列宁的一个重要观点。如果说,列宁在1918年认为生产状况的改善会直接改善工人群众生活,那么在新形势下,列宁认为工人群众生活状况的改善将要通过一些中介环节。谈到工人与外国资本之间的分配,列宁以格罗兹尼和巴库的租让为例,认为我们提成的幅度是从开采的石油中留下30-40%。他耽心工人和工会干部想不通,就解释说:“对工会来说,重要的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领会这个政策的特点,并为自己规定一个任务:为了执行党代表大会的决定,根据在资本主义包围下社会主义制度的任务,无论如何要实行这种租让。”[ 同上,第167页。]谈到工人与农民之间的分配,列宁说:“我们怎样来分配这些生活困苦的负担呢?我们代表着国家政权,在某种程度上我们能够分配这些负担”,“但是我们应当根据什么原则行事呢?根据公平的原则还是根据多数的原则呢?不,我们应当讲求实际”。[ 《列宁全集》第42卷,第49页。]他分析说,革命后农民获得的好处要比工人阶级多,农民的境况已经有所好转,而深重的苦难则落到了工人阶级身上,但有高度政治觉悟的人却懂得,应当作出最大的努力帮助农民。他强调:“我们帮助农民,是因为不和他们结成联盟就不可能有无产阶级政权,就谈不上保持政权。在我们看来,起决定作用的动机是考虑怎样才有利于达到目的,而不是公平分摊。”[ 同上,第49页。]他教育广大工人,为了自己的国家政权,在分配上要忍受一定的牺牲。列宁在1921年12月为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起草的关于经济工作问题的指令中也说:“一切工人组织(首先是工会)都有责任关心如何搞好工业以便能迅速而充分地满足农民的需要,而且产业工人工资的提高和生活的改善都应直接取决于这方面所获得的成绩的大小。”[ 同上,第360页。]

第二节   共产主义学校的理论的实际化和具体化

十月革命以后,列宁关于工会必须组织工人学习管理的思想逐步形成了工会是共产主义学校的思想。在实行新经济政策之后,列宁关于工会是共产主义学校的思想适应社会主义建设形式根本改变的需要,对一些重要观点进行了调整,使之更为实际化和具体化。工会是共产主义学校的理论十分强调工会组织工人参加管理,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列宁强调参加管理的社会主义性质。工会是共产主义学校的理论还强调工会向工人进行思想教育,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列宁强调这种教育要从面临的实际状况出发。工会是共产主义学校的理论也强调党对工会的领导,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列宁强调用新的方式建立执政党与工人群众的相互关系。

一、对共产主义学校理论一般意义和特殊意义的区分

由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在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条件下预测未来社会制度的,对未来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虽有研究,但没有把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严格区别开。到了列宁时代,人们对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的联系与区别已经有了更多的认识,但也常常把共产主义与社会主义相混同。十月革命后急于“直接过渡”的计划就是这种认识的反映。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提出工会是共产主义学校的思想时,在“工会问题争论”期间发挥这一思想时,尽管在相当的意义上是从社会主义建设实际出发的,但是没有明确这一理论对共产主义建设的一般意义与这一理论对社会主义建设的特殊意义。到了1921年12月,列宁在《关于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的提纲草案》中作了这一区分。他写道:“工会一般说来是共产主义的学校,尤其应当是全体工人群众以至全体劳动者学习管理社会主义工业(以后也逐渐管理农业)的学校。”[ 《列宁全集》第42卷,第370页。]其中,“尤其”、“社会主义”的提法,绝不仅仅是用词的差别,蕴涵着把共产主义建设事业实际化和具体化的深刻思想。对这一思想,可以从列宁关于革命与改良、一般纲领与实际工作、自治管理与参与管理之间相互关系的观点去理解。

列宁关于共产主义建设事业要实际化和具体化的思想,同他在这之前提出的向共产主义过渡要根据俄国相对落后的社会条件而实行改良的思想是一致的。1921年11月,列宁在《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中写道:“无产阶级取得胜利以前,改良是革命的阶级斗争的副产品。取得胜利以后,改良在国际范围内仍然是一种“副产品’,但对取得胜利的国家来说,如果经过极度紧张的斗争,实力显然不足以用革命手段来实行某种过渡,那么改良又是一种必要的、合理的喘息时机。”[ 《列宁全集》第42卷,第251页。]这就是说,不要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而要把现实社会主义的困难解决好。

要把现实社会主义的困难解决好,就不能停留在一般纲领的议论上,而要把实际工作处理好。1921年全俄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受到了列宁的批评。他说:“这次代表大会的主要缺点仍然是:我注意多的是提纲和笼统的纲领、笼统的议论这些糟糕的东西,而没有让人们在会上真正地交流各地的经验,使他们在回去以后能够说:我们在成干个例子中找到了这么一个好的例子,让我们来仿效这个例子吧。”[ 同上,第41卷,第309页。]它他认为,这是我们全部工作中最大的缺点。他告就工会工作者:“我们应当反复地说,在1918年,即在很久以前,讨论笼统的问题是恰当的,但是现在,在1921年,我们就应当实际地提出问题了。我们在代表大会上应首先谈一谈,在什么地方我们有事情办得好的榜样(这样的榜样我们有的是),然后要求其余的地区向真正获得良好成绩的为数不多的模范地区看齐。”[ 同上,第310页。]后来,列宁在1921年全俄苏维埃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又说:“任何一个工会工作人员或政治工作人员如果笼统地说:是我们工会、是我们共产党在进行管理,——那也对。在政治和军事方面我们是干得不错,可是在经济方面我们就干得很糟。应该承认这一点并做得好一些。任何一个工会,如果它笼统地问工会是否应该参加生产,那我就要说:别再空谈啦。”[ 《列宁全集》第42卷,第350页。]

为了把实际工作做好,列宁突出论述了工会参与管理要从社会主义的客观实际出发。如果说,在十月革命后列宁已经从理论和实践上逐步修正了工会直接管理的设想。那么,在新经济政策后列宁进一步具体阐述了这一问题。他强调,社会主义要取得胜利,在俄国目前的条件下就绝对需要把全部权力集中在工厂管理机构手中。这些通常按个人管理制原则组成的管理机构,在享有最大的机动自由、极其严格地检查在提高生产和扭亏增盈方面的实际成绩、十分认真地选拔最优秀最能干的行政管理人员等等条件下,应当独立地处理规定工资数额以及分配纸币、口粮、工作服和其他种种供应品的工作。因此,列宁实事求是地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对企业管理进行任何直接干预都必须认为是绝对有害的,不能允许的。”[ 同上,第369页。]这就十分明确地把共产主义条件下的自治管理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参与管理区分开了。列宁也提醒人们,工会不直接干预,不能解释成不得参加管理,在严格规定的形式下,工会的参加是必要的。1921年11月,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副主席伊·捷·斯米尔加起草了关于经济政策的提纲,提出了在新形势下工会的新任务。这些任务已经没有“直接过渡”的色彩,如加强工会同消费合作社的联系,以便在有商品交换的情况下保证工人群众的福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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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列宁认为,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后,“旧日合作社工作者的理想中许多曾经是幻想的、甚至是浪漫主义的或庸俗的东西,正在成为不加任何粉饰的现实”。[ 《列宁全集》第43卷,第361页。]然而,列宁认为,在新经济政策实行之前乃至实行之后的一段时间里,人们对合作社制度注意不够。他强调说:“从实质上讲,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条件下,使俄国居民充分广泛而深入地合作化,这就是我们所需要的一切,因为现在我们发现了私人利益即私人买卖的利益与国家对这种利益的检查监督相结合的合适程度,发现了私人利益服从共同利益的合适程度,而这是过去许许多多社会主义者碰到的绊脚石。”[ 同上,第362页。]根据列宁的分析,要想真正建设文明的合作社工作者的制度,就要摒弃空想社会主义者那种“救世主”式的小规模示范活动,让广大劳动群众通过对自己物质利益的关心真正实现大规模的社会改造。

二、在工人失去物质生产基础时必须注意开展思想教

有使工会是共产主义学校的思想实际化和具体化,还体现为列宁强调对工人群众的思想教育不能回避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现实矛盾。列宁从如何解决工人阶级阶级性丧失和如何消除工人群众对新经济政策的疑虑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论述。

列宁认为,1921年以后俄国最主要的危险和最大的祸害就是不能保证剩下的为数不多的大企业不间断地进行生产。在这种情况下,不能回避的现实矛盾是,无产阶级阶级性的丧失。当时有劳动力,也有原料,但是缺乏足够的粮食和燃料。本来,工人阶级自觉的主要物质基础是大工业,但企业生产中断使工人失去了这种物质生产基础。列宁指出:“工人一旦失去这种物质生产基础,某些工人阶层就会摇摆不定,迷失方向,悲观绝望,丧失信念。”[ 《列宁全集》第41卷,第304页。]由于这种严峻的经济状况,不少工人不得不采取非无产阶级的、同大工业没有联系的、小资产阶级的、投机倒把的谋生方式,不得不通过盗窃公共财物或者在公有工厂中干私活来获得生活资料。列宁认为,这是经济上的主要危险,是威胁着整个苏维埃制度生存的主要危险,是工人阶级丧失阶级性的表现。列宁冷静地估计道:“无产阶级要经历一个丧失阶级特性的阶段。”[ 同上,第306页。]他强调:“否认无产阶级丧失阶级特性的情况是一种缺点,这是荒谬可笑的。”[ 同上。]面对工人阶级丧失阶级性的情况,列宁主张在经济上给工人以某种程度的照顾,多少作一点让步。但是,经济困难是客观存在着的,照顾和让步是板有限的。这就要通过加强思想教育来解决问题。他认为,工人阶级阶级性的丧失“是工人的行会偏见的残余,不是阶级的而是行业的偏见的残余,在这里工人阶级把自己看成是权利平等的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个部分,没有意识到他们依然是站在那种资本主义的基础上:既然农民得了好处,摆脱了余粮收集制,可以把自由处理的那部分余粮拿去进行交换,那我们操作机床的工人也希望得到这些好处。”[ 同上。]列宁分析了工人群众产生上述偏见的根源,提出“加紧抵制小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的影响是十分必要的。”[ 同上,第42卷,第376页。]他认为,工会要用社会经济原因而不是用个别集团的作用,更不是用个别人物的作用,来解释小资产阶级思想的残余的复苏。他号召说:“共产党和领导文化教育工作的苏维埃机关以及工会中的全体共产党员,都应当更加重视同工会中的小资产阶级的影响、思潮和倾向进行思想斗争。”[ 《列宁全集》第42卷,第375页。]如果说,新经济政策前列宁强调工会的教育工作是面向旧社会遗留下来的东西,那么新经济政策后列宁更强调针对现实生活中的新问题开展工会的教育工作。

新经济政策实行后,不仅出现了工人阶级阶级性丧失的情况,而且为数不少的工人群众对涉及新经济政策的一些措施产生了疑虑。一些青年工人认为,布尔什维克放弃了无产阶级专政,每天都向耐普曼、富农和私人主动性让步,这根本不是搞社会主义而是搞资本主义。他们感到前途渺茫,产生了混日子甚至铤而走险的想法。特别是对租让制,一些工人认为是出卖俄国,提出宁愿再受三年饥寒,承担三年义务,也不愿意把亲娘俄国用租让的办法卖掉。列宁针对这些思想进行了耐心的解释,说明签订的每一个租让合同都是临时性的,都受到一定期限、一定协议的限制,其目的只是为了利用外国资本家的资金、生产资料和各种技术知识,根本谈不上出卖俄国。列宁充分估计到了这种思想教育的长期性,指出工会要发挥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把这项工作持之以恒地搞下去。他说:

“这些矛盾不是偶然的,而且不是在几十年的时间内所能消除的”,“这是一切学校所固有的矛盾”,“而工会是共产主义的学校”,“没有几十年的时间,休想使大多数劳动者达到高度发展水平。”[ 同上,第373页。]

列宁也充分地估计到工人群众的思想观念并非一无是处,自有其优越之处。比如,对租让制的疑虑,固然反映了工人群众狭隘和保守的一面,也包含着积极的成分。列宁认为,工人群众提的这些问题是可能产生的,危险性是存在的,担心是有道理的。但是,列宁更多地强调进行实际的、具体的思想教育,以克服脱离实际的空想。

这正如他在其“最后的著作”所说的,对“共产主义”这几个字,不能机械地理解,决不能把这话理解为我们应当马上普及纯粹的和狭义的共产主义思想。[ 参看《列宁全集》第43卷,第359页。]他这话,既是对农村教育所讲的,也涉及到工会的工作。[ 同上,第360页。]

三、通过工会把执政党与工人群众的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

十月革命后,列宁所阐述的工会是共产主义学校的思想还涉及到执政党与工人群众的相互关系问题。一方面,工人群众要通过党接受马克思主义思想教育,抵制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另一方面,执政党容易产生脱离群众的错误,有必要接受来自工人群众的教育因素;这都需要工会发挥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用新的方式促成执政党与工人群众建立政治上的相互信任。

列宁在《关于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的提纲草案》中,分析了共产党掌握的国家政权和这种政权下劳动群众两个方面出现的问题。一方面,无产阶级国家政权还存在着官僚主义弊病,在它的机构中还存在着各种资本主义旧残余。另一方面,劳动群众在政治上不开展,在文化上落后。就这两个方面的相互关系而言,存在着什么问题呢?列宁写道:“对于一个人数不多的共产党来说,对于一个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来领导一个大国在暂时没有得到较先进国家的直接援助的情况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共产党来说,最严重最可怕的危险之一,就是脱离群众,就是先锋队往前跑得太远,没有‘保持排面整齐’,没有同全体劳动大军即同大多数工农群众保持牢固的联系。”[ 《列宁全集》第42卷,第372页。]这就把问题十分实际、十分具体地提了出来。那么,工会在解决这种问题时具有什么样的地位和作用呢?列宁十分实际、十分具体地分析说:“一家拥有优良发动机和第一流机器的上等工厂,如果发动机和机器之间的传动装置坏了,那就不能开工,同样,如果共产党和群众之间的传动装置——工会位置摆得不正或工作得不正常,那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就必然遭殃。这个道理,仅仅加以解释、提醒、论证是不够的,还应当从组织上把它落实到工会的一切机构中,落实到工会的日常工作中。”[ 《列宁全集》第42卷,第372页。]这实质上就是要求工会发挥共产主义学校的作用,在执政党与工人群众之间建立一种新关系。列宁在《<关于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的提纲草案〉的要点》中写道:“共产主义的学校:愚昧状态和党的水平之间的梯级。”[ 同上。第526页。]这是指工人群众要通过党接受教育。他还写道:“赢得群众的绝对信任/领导者不脱离所领导的群众,先锋队不脱离整个劳动大军。”[ 同上。]这是指执政党要接受来自工人群众的教育因素。而实现这种“学校作用”的中介,就是工会。因此,列宁要求工会,通过自己的工作,建立执政党与工人群众之间的信任。他写道:“工会组织及其机关从下级到最上级,应当培养出一批负责同志,并在多年的实践中加以考察,这些负责同志不一定都是共产党员,他们应当生活在工人群众之中,非常熟悉他们的生活,能够在任何时候任何问题上正确无误地判断群众的情绪,判断他们真正的需要、愿望和想法,能够不带半点虚假拔高成分来确定群众的觉悟程度,确定这样那样的旧偏见和旧残余对他们的影响有多大,能够用同志的态度对待群众、关心满足群众的要求,以此赢得群众的无限信任。”[ 《列宁全集》第42卷,第372页。]按照列宁的分析,工人群众对工会负责同志的信任直接影响到他们对执政党的信任,因为执政党的人为数很少,它除了自身的作用外往往是依靠工会等组织赢得工人群众的信任的。

在新的形势下,执政党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相互信任,要通过新的具体的方式建立。列宁认为,恢复工会的自愿入会制是重要方式之一。在列宁看来,只有自愿地、单个地而不是集体地加入工会,才能真正提高工人群众的信任感。他写道:“把所有工人强行记为工会会员的做法,既不符合工业社会化实际达到的水平,也不符合群众的觉悟水平。此外,强制入会的做法还使工会产生了某种程度的官僚主义弊病。必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坚决恢复自愿入会的做法。对工会会员决不能要求具有一定的政治观点;在这一点上,也和对待宗教的问题一样,工会应当是非党的。对于无产阶级国家中的工会会员,只应要求他们懂得同志纪律,懂得工人团结起来掉卫劳动者的利益和忠于劳动者政权即苏维埃政权的必要性。无产阶级国家应当从权利上和物质上鼓励工人参加工会组织。”[ 同上,第368-369页。]列宁还认为,采取组织手段以加强同群众的联系也是重要方式之一。他把联系群众视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基本条件,希望工会从组织上创造条件,从而提高工人群众的信任感。根据列宁的要求,工会机关进行了精简,减少了机构,减少了领取工资的工作人员。1922年初,产业工会中央委员会的机构有工作人员1701人,经过精简,到1923年初,有工作人员1198人。这期间,15个州的工会理事会的工作人员,从1350人减少到452人,减少了三分之二。工会机关精简后,更加接近基层,增强了工人群众与工会的联系,推动了党的新经济政策的执行。以往,列宁论及“信任理论”时侧重对执政党与工人群众相互关系状况的分析,以上分析则侧重通过建立新方式来维持相互信任,这是对“信任理论”的发展。

第三节   工会保护职能理论的进一步完善

十月革命后,列宁看到新制度与旧制度的根本区别,也看到新制度中仍然具有旧制度的残余,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会的存在是必要的。但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工会与旧制度条件下的工会又有不同,就其保护职能而言,要实行“两种保护”。由于新经济政策的实行,人们对社会主义建设形式的看法又有了根本改变,在这种情况下,列宁对工会保护职能的理论又作了进一步完善。他对强化工会的保护职能作了新的经济学的分析,论证了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劳动群众的利益,说明了工会履行保护职能时所面临的矛盾以及处理这些矛盾的办法。

一、强化工会保护职能的新的经济学依据

列宁提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工会要实行“两种保护”,即利用工会来保护工人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同时也利用它们来保护自己的国家。就工会保护工人免受自己国家的侵犯而言,列宁作过多方面的分析,其中包括经济学的分析。考察这种分析,在新经济政策前和新经济政策后是大不一样的。列宁认为,强化工会的保护职能不仅仅是针对官僚主义的,他从多方面进行了论述,并强调这些原困在俄国的特殊意义。

列宁在1921年4月时回忆说,十月革命后半年我们还没有感觉到官僚主义的祸害,又过了一年我们说官僚主义就在苏维埃制度内部部分地复活起来,又过了两年我们把这个祸害看得更清楚、更明确、更严重了。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当时列宁提出工会要实行“两种保护”,包括工会保护工人免受自己国家的官僚主义的侵犯。换句话说,列宁当时把工会保护工人利益的原因主要归结为官僚主义的存在。对此,列宁作了这样的经济学分析,革命胜利后,工会虽然失去了阶级的经济斗争这样的基础,但是从反对苏维埃机关的官僚主义弊病来说,从采取这一机关所办不到的办法和手段去保护劳动群众的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来说,工会却远远没有失去非阶级的“经济斗争”这样的基础。实行新经济政策后,列宁对工会保护工人利益的原因进行了新的探讨。首先是对官僚主义产生的经济根源作了进一步的多方面的分析。1921年4月时,他认为,对官僚主义产生的根源的认识应当进一步丰富,应当包括“小生产者的分散性和涣散性,他们的贫困,不开化,交通的闭塞,文盲现象的存在,缺乏农工业之间的流转,缺乏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协作”。[ 《列宁全集》第41卷,第218页。]随着新经济政策的进一步实行,列宁的认识进一步深化。他不仅认为官僚主义的存在是工会存在和工会保护工人利益的原因,而且认为资本主义的存在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他明确写道,“产生资本主义并容许它存在”是要求工会发挥其作用的重要原因。他作了这样的经济学分析:“无产阶级国家在不改变其本质的情况下,可以容许贸易自由和资本主义的发展,但只是在一定限度内,而且要以国家调节(监察、监督、规定形式和规章等等)私营商业和私人资本主义为条件。这种调节能否成功,不仅取决于国家政权,而且更取决于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群众的成熟程度以及文化水平等等。即使这种调节十分成功,劳资之间阶级利益的对立无疑还是存在的。”[ 《列宁全集》第42卷。第366页。]正是由于“劳资之间阶级利益的对立无疑还是存在的”,列宁强调工会要保护工人的利益。列宁还认为,国营企业实行经济核算后出现的利益矛盾,也是工会存在和工会保护工人利益的重要原因。他明确写道,“国营企业实行新的原则”是要求工会发挥其作用的重要原因。他作了这样的经济学分析:“国营企业改行所谓经济核算,同新经济政策有着必然的和密切的联系,而且在最近的将来,这种企业即使不会成为唯一的一种,也必定会是主要的一种。在容许和发展贸易自由的情况下,这实际上等于让国营企业在相当程度上改行商业的即资本主义的原则。由于迫切需要提高劳动生产率,使每个国营企业扭亏为盈,由于必然会产生本位利益和过于热中本位利益的现象,这样做难免造成工人群众同国营企业的经理即管理人员或同企业主管部门在利益上的某种对立。”[ 同上,第366-367页。]正是由于“难免造成工人群众同国营企业的经理即管理人员或同企业主管部门在利益上的某种对立”,列宁强调工会要保护工人的利益。

列宁的上述经济学分析,在当时俄国的条件下有着特殊的意义。俄共(布)中央1922年1月12日根据列宁的意见通过的《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指出,现在不但容许而且还在发展由国家调节的自由贸易和资本主义,而另一方面,已经社会化的国营企业也在改用所谓经济核算制,即商业原则,这在我国文化一般落后和民穷财尽的情况下,必然会在群众的意识中产生企业行政和工人一定程度的对立。也就是说,新经济政策实行后引起的经济关系变化,在当时俄国文化落后和财力匮乏的情况下更容易形成利益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列宁强调工会保护工人的利益就是有更充分的根据的。列宁不仅在理论上分析了强化工会保护职能的原因,而且在实践中指导工会发挥这方面的作用。列宁主张谨慎地向集体供给制过渡就是典型的一例。1921年5月,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和全俄工会中央理事会联席会议讨论工资新形式法令,会上围绕在转向新的工资形式时要不要暂时保留最低的保证口粮展开了争论。一种意见比较激进,认为应当立即废除有保证口粮的定量供应制,口粮供给完全根据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情况而定。第二种意见比较审慎,主张在一般的定量口粮之外实行实物口粮奖励。

列宁坚决反对第一种意见,主张暂时保留必须保证的定量口粮供应。他认为,新的工资形式需要通过在某些企业试点后才能实行,否则的话,在当时就向全国推开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和引起工人群众的不满。考虑到工会有责任保护工人群众的实际利益,列宁要求工会组织:“更加仔细地重新研究这个问题,特别是要考虑到对最少数量的工人实际供应最起码数量的粮食的可能性。”[ 《列宁全集》第41卷,第287页。]后来,列宁的意见被采纳了。当时持第一种意见的同志在后来也承认,列宁的意见是正确的。因为列宁在原则上并不反对向集体供应制过渡,只是考虑到工人群众的承受能力,才建议经过试验,谨慎地逐渐地实行过渡。这与他坚持剔除工资中的非生产因素和社会保障因素是一致的。

二、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劳动群众的利益

在列宁看来,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分析强化工会保护职能的理论根据并不是目的本身,其目的在于明确工会的主要任务。他从分析工会各项任务之间的矛盾入手,认为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劳动群众的利益,并主张通过参与管理和正确处理罢工等实现这一任务。

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工会面临着多方面的任务,用列宁的话说,工会各项任务之间甚至产生了一系列矛盾。[ 参看《列宁全集》第42卷,第372页。]工会要参与国家政权管理,又要参加国民经济建设,还要保护劳动群众利益等等。在工会多项任务中,列宁认为:“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劳动群众的利益,而且是最直接最切身这种意义上的利益。”[ 《列宁全集》第42卷,第372-373页。]这与列宁在新经济政策前认为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生产和管理经济,有重大区别。列宁主张,工会在劳资之间应把维护劳动群众,特别是工人阶级的利益公开提到一个极重要的地位。他写道:“今后工会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在无产阶级同资本作斗争时从各方面全力维护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这项任务应当公开提到一个极重要的地位。”[ 同上,第366页。]列宁还主张,工会在国营企业行政和主管机关面前应义不容辞地维护工人阶级的利益。他在分析了工人群众同国营企业的经理即管理人员或同企业主管部门的利益矛盾后写道:“即使在国营企业中,工会也义不容辞应维护无产阶级和劳动群众的阶级利益,使之不受雇用他们的人侵犯。”[ 同上,第367页。]

1921年底至1922年初,列宁在研究工会问题时十分重视工会通过参与管理实现维护劳动群众利益的任务。他认为,工会在严格规定的形式下参与管理是必要的。其具体任务是:(1)工会用推荐候选人、提供咨询的方式参与一切经济机关以及同经济有关的国家机关的人事安排;通过由工会推举并经共产党和苏维埃政权批准的领导人选来参加国家机关,这些人选包括最高一级国家机关的委员、经济部门的委员、工厂管理机构的委员、行政管理人员及其助手。(2)工会从工人和一般劳动群众中提拔和培养行政管理人员;应当更细致更坚持不懈地系统登记一切有能力担任这种工作的工人和农民,从各方面切实认真地检查他们学习管理工作的成绩。(3)工会参加无产阶级国家一切计划机关的工作,除了参加一切文化教育工作和生产宣传工作之外,应当更广泛更深入地吸引工人阶级和劳动群众参加国家的整个经济建设,使他们熟悉经济生活的整个情况,熟悉工业从采购原料到销售产品的全部工作,使他们更具体地了解国家统一的社会主义经济计划和实现这一计划同工农的实际利害关系。(4)工会在工业管理中参加制定工资标准和供给标准,通过纪律审判会不断加强劳动纪律,不断改进加强劳动纪律和提高生产率的文明工作方法等。实际上,列宁把工会参与管理与工会保护工人群众利益的任务是联系在一起的。他要求工会:“实地训练工人和全体劳动者管理全国的国民经济。”[ 《列宁全集》第42卷,第371页。]也就是,“进行实际的、切实的工作,教群众怎样管理。”[ 同上,第525页。]教工人群众实行管理,必然促进保护工人群众利益的任务的实现,而且这不是消极地实现这项任务,而是积极地实现这项任务。

1921年底至1922年初,列宁在研究工会问题时还十分重视工会通过正确处理罢工等冲突实现维护劳动群众利益的任务。列宁认为,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维护的主要方式不是罢工(但决不是一概不使用这种手段),而是向工人国家的机关申诉。”那么,为什么罢工是不可放弃的呢?因为经济斗争不可避免。列宁论证

(缺P254)

分子从中挑拨,工会组织本身缺乏预见,就会在国营企业中造成罢工等公开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工会的任务就是采取工会工作性质所规定的措施,尽快地促成冲突的解决,决议认为,工会能在何种程度上采取富有远见的政策,这是衡量工会工作是否正确有效的一种最重要最精确的尺度。决议提出了解决冲突以保护工人群众利益的原则。这就是使工会所代表的工人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但要无损于其他部分和无害于工人国家及其整个经济发展。因为只有这种发展才能为工人阶级的物质福利和精神福利打下基础。

总之,要真正从各方面保障工人群众的利益,及时消除可能造成冲突的因素,以有效地防止发生群众性的冲突。决议也提出了解决冲突以保护工人群众利益的方法。这就是通过工会设法消除确实不妥当的作法和混乱现象,满足群众合理的可以办到的要求,对群众进行政治教育;工会还要通过它的相应机关参加仲裁,或者根据双方明确提出的要求和建议,同有关经济机关进行谈判,或者向高一级的国家机关上诉。

综上所述,列宁明确规定了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主要任务,根据当时出现的复杂情况论述了工会参加管理和解决社会冲突对实现保护工人群众利益的任务的意义,完善了工会保护职能的理论。

三、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工会处境的矛盾

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工会不仅要实行“两种保护”,而且要实际处理十分复杂的利益矛盾;工会不仅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且要处理好主要工作任务与其他工作任务之间的相互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就面临着十分矛盾的处境。在这样的背景下,列于于1921年底至1922年初提出了“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工会处境的矛盾”的重大命题并进行了分析和说明,他还对如何解决工会处境的矛盾作了论述。这是列宁进一步论证工会保护职能理论的重要方面。

列宁在起草《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的决议时,先分析了新经济政策实行后对工会工作产生的影响,继而分析了工会在处理劳资矛盾、工人群众与行政组织矛盾中所具有的作用和任务,强调了恢复工会自愿入会制的意义,阐述了工会参加管理的内容和途径,提出联系群众是工会一切工作的基本条件。在这之后,列宁写道:“按照以上的论述,工会各项任务之间就产生了一系列矛盾。”[ 《列宁全集》第42卷,第372页。]在这个基础上,列宁以“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工会处境的矛盾”为题,具体说明了工会处境的矛盾。他写道:“一方面,工会的主要工作方法是说服教育;另一方面,工会既然是国家政权的参加者,就不能拒绝参加强制。一方面,工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劳动群众的利益,而且是最直接最切身这种意义上的利益;另一方面,工会既然是国家政权的参加者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建设者,就不能拒绝实行压制。一方面,工会应当按照军事方式来工作,因为无产阶级专政是一场最残酷、最顽强、最激烈的阶级战争;另一方面,正是工会最不宜采用专门适合军事的工作方法。一方面,工会要善于适应群众,适应群众当时的水平;另一方面,工会又决不应当姑息群众的偏见和落后,而要坚持不懈地提高他们的水平,如此等等。”[ 同上,第372-373页。]

对工会处境的矛盾,列宁有过概括。他在《<关于工会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的作用和任务的提纲草案>的要点》中写道:

说服与强制

维护与压制

既按照军事方式

又不按照军事方式

考虑到偏见和落后—一不姑息,不讨好,而是提高。[ 参看《列宁全集》第42卷,第525、527页。]

那么,工会处境的这种矛盾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和地位呢?列宁认为,这是工会“两种矛盾的职能的必然结合”。[ 《列宁全集》第42卷,第525页。]他强调,“这是实际生活的矛盾”。[ 同上。]这种社会的客观存在,决定了工会处境的矛盾的“关键全在于此。”[ 同上。]不仅如此,工会处境的矛盾不但是社会的客观存在,而且是在长时期内都要起作用的社会的客观存在。列宁指出,这是“过渡时期的矛盾”。[ 同上,第527页。]他认为,前述说服与强制、维护与压制、既按照军事方式又不按照军事方式、不讨好群众又不脱离群众等方面的矛盾,都是“在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工会任务的矛盾方面”。[ 同上,第528页。]

对如何解决工会处境的矛盾,列宁也作了论述。他在解决工会处境的矛盾方面,得出了“两个具体结论:(1)机智;(2)共产国际”。[ 同上,第527页。]所谓“机智”,就是“工会要有效地进行工作,仅仅正确地理解工会的任务、仅仅有适当的机构设置是不够的,还必须有特殊的机智,善于在各种具体场合用不同的方式对待群众,在文化、经济和政治方面把群众提高一步,而又能尽量减少摩擦。”[ 同上,第373页。]所谓“共产国际”,是指通过俄国共产党加上共产国际,来“解决冲突——解决矛盾。”[ 《列宁全集》第52卷,第526页。]具体来说,列宁认为说服与强制、维护与压制、既按照军事方式又不按照军事方式、不讨好群众又不脱离群众,“上述种种矛盾必然会引起冲突、不协调和摩擦等现象。”[ 同上,第373页。]因此,他提出:“必须有一个相当权威的上级机关及时地解决这类问题。”[ 同上。]他强调:“这种机关就是共产党和各国共产党的国际联合组织共产国际。”[ 同上。]总之,在列宁看来,工会要正确地处理自身处境的矛盾,就要正确处理好与工人群众的相互关系,就要正确处理好与共产党的相互关系。

列宁通过研究工人群众与专家的关系,说明了工会只有正确处理自身处境的矛盾才能真正履行好其保护职能。十月革命后,工人群众曾把资产阶级专家当作资本家看待,把他们从重要的技术岗位上撤下来让其从事体力劳动,并把他们的生活待遇降到普通工人生活水平以下,甚至还发生虐待和打死资产阶级专家的事情。实行新经济政策后,此类现象仍然存在。列宁举例说,不久前在乌拉尔,在社会化的顿巴斯矿井中,发生了工人打死工程师的事件;在莫斯科,自来水厂的总工程师由于忍受不了极端恶劣的工作条件而自杀身亡。在他看来,工人群众,甚至一些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这样来对待资产阶级专家并不能真正保护工人群众的利益。对于工会来说,要正确地履行保护职能,就要把参与强制和说服教育这两个矛盾的方面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参与强制。如果某些主管部门在保障专家的各种需要、鼓励优秀的专家、维护专家的利益等方面工作无计划,难以取得实效,工会就要参与。列宁要求说:“工会应当不是着眼于本部门的利益,而是着眼于劳动和国民经济整体的利益,来进行所有这些工作(或者经常参加各部门的有关工作)。”[ 《列宁全集》第4之卷,第375页。]实际上,这里也包含着不讨好群众的意思。另一方面,要进行说服教育。如果工人群众不能做到像爱护眼珠那样爱护一切勤恳工作、精通和热爱本行业务的专家,不能理解他们与共产主义之间存在着的隔膜,不能认识他们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价值,工会就要教育。列宁指出:“在专家问题上,工会担负着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就是要经常教育广大劳动群众同专家建立正确的相互关系.只有这样做才能收到真正重大的实际效果。”[ 同上。]实际上,这里也包含着不脱离群众的意思。把参与强制和说服教育这两个矛盾的方面结合起来,把不讨好群众和不脱离群众这两个矛盾的方面结合起来,都是在正确处理工会自身处境的矛盾,这是在新经济政策条件下工会在履行保护职能中面临的新问题。正确处理工会自身处境的矛盾对正确履行工会的保护职能有着直接的意义,列宁在新经济政策实行后揭示出的这个重要观点无疑是对工会保护职能理论的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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