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广宁县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梁肇淦的儿子梁大勇,一下成了炙手可热的新闻人物。

梁大勇之前街头肇事,驾车撞飞女医生程海群,导致程医生当场昏迷。事后,梁大勇非但没有施救,反而当场逃逸。因没有得到及时救治,程医生脑部大量出血。身上多处骨折和粉碎性骨折。经历三次开颅等手术救治之后,被鉴定为重伤。

就在一个多星期前,程医生去世。程医生儿子愤然在网络曝光此事,称梁大勇酒驾肇事逃逸,事后,其父不顾自己交警队长的形象,对程医生一家进行粗言秽语辱骂。梁大勇在其父庇护下逃过法律追究,没有被起诉。

女医生之死,假如主角不是交警队长的儿子-激流网程海群医生生前照片

对此,5月10日,广宁县官方发布公告澄清,称梁大勇肇事逃逸后,第二天上午才找到,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他酒精含量为0。鉴于梁大勇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事后能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丈夫谅解,所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公告最后强调,2020年5月3日,程某群是因白血病恶化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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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样的结果,我感到极为震惊。交通肇事且逃逸,把人撞到重伤,居然可以全身而退,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假如肇事者不是交警队长的儿子,而是换作其他普通人,这种事会轻易发生吗?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文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换言之,梁大勇把程海群医生撞重伤后逃逸,事后也没有自首情节。事实确凿,情节恶劣,依法起码应当判刑3年以上。绝没有什么理由,可以对梁大勇网开一面。

广宁县的官方公告强调,梁大勇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事后能积极赔偿。然而,认罪坦白就可不起诉,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如此一来,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岂不要成了摆设?

还有,所谓梁大勇“事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等费用”,这确定属实?根据程医生生前写下的申诉书,在她的救治过程中,梁大勇一度中断支付医疗费,程医生一家四处借款,垫付了24万元医疗费。

后来,借款用完,治疗被迫暂停,梁大勇一家趁机要挟,要求程医生丈夫写下谅解书后,才肯归还这24万元医疗费。万般无奈之下,程医生丈夫只好照办。这样的恶劣态度,就是所谓的“积极赔偿”?用卑劣手段逼迫受害人家属写下的谅解书,难道可以拿来给肇事者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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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般人饮酒后,大约9到12小时,血液中的酒精就会被完全分解。前一天晚肇事逃逸,第二天检测酒精为零,这样的检测可信吗?大马路上摄像头密布,查肇事车辆简直易如反掌,可为何梁大勇撞了人后,过了整整一晚之才被找到?

程医生白血病恶化死亡,这个结论的依据是什么?根据程医生儿子公布的检测报告,程医生之前的白血病病情已经好转,血液中没查出肿瘤细胞。程医生是因为被撞后经历多次大手术,留下后遗症癫痫,2020年四月份因为感染引起系列并发症。5月3日抢救无效离世。

家属的说法与官方说法迥然相异,到底哪一个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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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步说,即便程医生是因白血病死亡,也不能断言她的死亡与被撞重伤没有关系?从程医生事故前和事故后照片看,她的健康状况简直判若两人。可以想象,这场事故对她的身心会造成怎样的摧残,她的病情必然是雪上加霜。

对此,怎能用“白血病恶化死亡”这样的简单结论一笔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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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疑问,广宁县的这份官方公告不仅法律上说不通,也有违起码的常识。也难怪引起网友们群起质疑。正如有网友所说:“逃逸”变“坦白”!“认罪”就“无罪”!然后受害人自己病死了……究竟天有多“黑”……

程医生一名出色医生,她心地善良,救死扶伤,拯救过无数的生命。结果,她不仅救不了自己,甚至连讨一个说法都比登天还难。这让人揪心,令人愤慨。

法治社会,岂容特权横行;朗朗乾坤,岂容一手遮天!

这个事情应当由更高层面介入,展开彻查,还原全部事实真相。

只要真相一天不出,我们就有责任追问到底,直到帮助程医生及其家属讨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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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生之死,假如主角不是交警队长的儿子-激流网(作者:公民于平。来源:鱼眼观察。责任编辑: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