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流按:1987年7月14日,蒋经国宣告台湾地区解除戒严。国民党对台岛实行戒严的38年中,对大量书刊实行查禁措施。由于查禁政策过于严苛,闹出了很多笑话:政府部门订阅的书刊也遭检查和扣压,张爱玲感慨“做梦也想不到反共小说会违禁”,《射雕英雄传》被迫易名为《大漠英雄传》,而查禁大陆书刊还为学界的投机分子提供了最佳的抄袭条件。“自发查禁”也成为戒严时期一道独特的文化景观。由于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博弈,查禁实施也并非一帆风顺。自80年代起,台湾社会逐渐走向开放,随着《出版法》于1999年寿终正寝,作为一种“因意识形态而兴,因意识形态而颓”的书刊查禁制度,终于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台北六张犁地区的白色恐怖受难者公墓
本文所说的查禁在时空上只涵盖戒严时期对文艺书刊中左翼作品的查禁、对“台独”书刊的查禁、对“黄害”作品的查禁,还包括暴露了社会黑暗或使用了诸如“解放”的“共党词汇”,或由于弦绷得太紧弄得草木皆兵,查禁文艺作品竟查到自己人头上,封存了不该查禁的“反共文艺”作品,以至出现了“反‘反共’”的吊诡。在文类方面,本文以文艺书刊为主,兼及政治文化读物;在作品方面,以专书为主,兼及单篇文章。
国民党退守台湾后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全方位进行调控,当局查禁文艺书刊充分体现在官方多次刊布的禁书目录中,如1949年10月公布的《反动思想书籍名称一览表》,多达429种,其分类为史学类、哲学类、政治经济类、戏剧音乐类、游记类、传记类、杂志类、文艺类、纯宣传品类,其中文艺类图书查禁作品达144本。至于图书馆则会派专人查看,所有留在大陆未随着国民党迁台学者的书,都加以查禁。60年代中期,官方又发布新的禁书手册,鲁迅作品为禁书之首,1949年前去世的郁达夫,其作品也在查禁之列。另有李宗吾的《厚黑学》,因为据说它会“教唆人们变得心灵邪恶和无耻”。冯友兰不涉及当代意识形态的《中国哲学史》,完全与政治无关的顾颉刚的《古史辨》,也跻身榜上。他们用“局版台业字”或“局版北市业字”管制案号去查禁图书,戒严时期遭封存或销毁的数量十分庞大,保守估计约有5000种。
按当时的“出版法”——当局发现出版品有所谓违法情况时,就不准出售和邮寄,甚至将它全部没收。如为刊物,多项并处作停刊一年的惩罚。但实际上无论是刊物还是书籍被认定的“违法”情况,有时只是几句话或某一个比喻。如《将军族》不过是作品里出现过向日葵,便被认为所写的是“共产中国”的“国花”;另小说里描写一个年轻人,为赶走鸟群挥舞了一下红旗。其实,无论是“向日葵”还是“红旗”,作品中只是一语带过,并没有作浓墨重彩的描写。可查禁是无须问理由的。有“左翼文坛祭酒”之称的陈映真,没有“悔悟”也不惧“感训”,为写批判现行制度的小说还有阅读鲁迅著作,他两次身陷囹圄。至于以笔锋之雄健、文字之锋利与敢言著称的柏杨,同样是因为“文字狱”即“大力水手事件”闯祸而被捕[1],最后却是以撰写“挑拨政府与人民感情”的杂文定罪,被关押10年。
禁书政策更是漫天撒网,以至从岛内禁到岛外,从国内禁到国外。这一禁再禁,主事者总会杜撰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理由,如英国作家毛姆的书不能入境,因为他的名字会使人联想到是“毛泽东的母亲”有人带中国古籍“毛诗”人境,竟被当成“毛泽东的诗”没收。法国作家左拉的书被禁,则是因为他的中文名第一个字系与共产党有关的“左”,这造成所有带“左”的书包括《左传》都在清查之列[2]。
查禁文学制度的实施,是一个漫长的凌迟过程。管制部门或明查暗访,或依法裁决,或幕后指挥,或前台操作,只要发现有不合口味的,轻则刁难,重则治罪。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从历史的脉络看来,从来没有哪个朝代的统治者,真正有能力把人民的思想管制成功。可国民党当局不接受历史教训,查禁书刊出现了严重的泛政治化、泛道德化的现象。加上禁书的用语十分暧昧模糊,使执法者实施时无法掌握。尤其使人感到不解的是“惯用共匪写字方法”和“习用西历”[3]以及将题目横排,这均被认为是与共产党“隔海唱和”。使人诧异的还有“不高兴的、看不懂的、不放心的,或懒得检查的,就一律没收”[4]。由此可看出当年查禁的随意性、荒谬性。1951年7月,“警总”又公布了《台湾省各县市违禁书刊检查小组组织及检查工作补充规定》,这个检查小组组长不是由“新闻局”局长而是由警察局长担任,禁书由与文化完全无关的军事机构实施,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强制性思想检查,“洗脑”自然不会成功。如陈映真被捕时,审判官竟这样问他:“你怎么会有马克吐温的书?马克吐温是不是马克思的兄弟?”[5]对这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审问,陈映真不禁哑然失笑。更可笑的还有“诽谤韩愈案”,这也是在荒谬年代里发生的典型案例:1975年12月,郭寿华发表的文章认为唐朝的韩愈曾患风流病,后误用硫黄中毒身亡。韩愈所谓第39代直系血亲韩思道认为郭文污辱了他的祖宗,便将其告上法庭,经台北地方法院宣判犯有诽谤罪的郭寿华,需交罚金300元。这一判决在文化界引起轩然大波,其中法学家严灵峰质问法院:刑法哪一条规定,指人有“风流病”是犯罪行为?韩思道是否真的是韩愈后人?萨孟武也说,法律规定的诽谤对象应该是活人,如是死人也应有时间上的限制,不可能长达一千余年。批评古人便犯诽谤罪,此风一开,人们便不能批评曹操,批判秦桧,哪还有什么言论自由可言?[6]
戒严时期禁书的事件实在太多了,从档案材料、报刊披露和作家回忆录中提供的重大查禁事件,主要有:
一、用“暴雨专案”取缔武侠小说。这种小说,其创作在40年代进入尾声,作者则几乎全留在大陆。
哪怕武侠小说与现实距离是这样遥远,人们只是把它当“成人的童话”去阅读,可高喊“保密防谍”的文检人员不这样看。他们认为这些打打杀杀的作品滥耗青少年光阴,复养成怪谬思想,另有为“匪谍”从事反政府活动提供拉帮结派借鉴的可能。为此,“警总”奉命负责扫荡“共匪武侠小说”。这查禁大陆武侠小说,标志着国民党激进主义文艺政策的初步亮相,因而可视为当代文艺报刊及作品查禁史上的一个恶劣开端:“警总”于1950年2月15日至17日,在全台湾地区统一展开取缔大陆武侠小说的行动,仅一天就查禁了97种12万多册,造成租书店几乎“架上无存书”,这是对人类精神创造品质的严重破坏。这场运动的后果,使包括纯文学在内的作家提笔时如履薄冰,不敢越官方文艺政策一步。
对武侠小说作家来说,为避免文字狱,只好抽离历史,展开超现实的想象,形成了台湾武侠小说“去历史化”的不良倾向。吊诡的是,大陆也几乎是同时在查禁自己过去出版的武侠小说。
被誉为“武林泰斗”的香港作家金庸,在台湾发生的取缔“共匪武侠小说”这种政府行为中,也受到株连:1957年,台湾时报出版公司出版了金庸的《书剑恩仇录》《碧血剑》《射雕英雄传》,“鹰犬”们不分青红皂白即对这三本书予以没收。当人们回首这段查禁武侠小说的历史,一定会感慨当局的查禁理由是那样荒唐可笑,如查禁《射雕英雄传》的理由竟是毛泽东诗词中有“只识弯弓射大雕”之句,此外,是黄药师的外号有一个“东”字。但有些出版社不顾这个禁令,还是以金庸的本名出版他的作品。于是,“警总”于1959年底实施“暴风专案”,全面取缔包括大陆、香港所出版或在台湾翻印的新旧武侠小说,一口气查禁了武侠小说404种。1973年春天,正当台湾社会开始出现都市化,社会流动加速、教育普及、生活水平上升、中产阶级崛起时,金庸适时地访问了台湾,受到阅读过金庸小说的蒋经国的接见,这传达出解禁的信息。直到1979年8月,远景出版社才正式出版《金庸作品集》。
二、林海音卷入的“匪谍案”。蒋家父子在文化战线上的管控一天比一天严厉,而民间的反抗力量也一天一天在增强。反抗力量的兴起,使当局无法固守原有的思想防线,无法对媒体进行全面的掌控,如有“文坛保姆”之称的《联合报》副刊主编林海音,刊用过王凤池用“风迟”做笔名(被认为是“讽刺”之谐音)的短诗《故事》:
从前有一个愚昧的船长,
因为他的无知以至于迷航海上,
船只飘流到一个孤独的小岛;
岁月悠悠,一去就是十年时光。
他在海上邂逅了一位美丽的富孀,
由于她的狐媚和谎言致使他迷惘,
她说要使他的船更新,人更壮,然后启航;
而年复一年所得到的只是免于饥饿的口粮。
她曾经表示要与他结成同命鸳鸯,
并给他大量的珍珠玛瑙和宝藏,
而他的须发已白,水手老去,
他却始终无知于宝藏就在自己的故乡。
可惜这故事是如此的残缺不全,
以致我无法告诉你以后的情况。[7]
这首诗被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保安处以第一速度察觉,后将副刊剪下送往军事审查官侦查,认定此诗“影射总统愚昧无知,并散布反攻大陆无望论调,打击民心士气,无异为匪张目”。在当天早晨,“总统府”还出面打电话到《联合报》,质问该报发行人王惕吾刊登此诗用意何在,后来获悉当时己有人向“内政部”出版处和国民党中央党部主管文宣的第四组投诉:《故事》中写的“愚昧的船长”系影射蒋介石;“飘流到一个孤独的小岛”明指台湾;“美丽的富孀”暗指当局接受美援;“她的狐媚”是说美国用美丽的谎言欺骗当局;“免于饥饿的口粮”,是写台湾人民在“反攻大陆”的谎言下,过着穷困的生活;“他却始终无知于宝藏就在自己的故乡”,这简直是要蒋介石卷被盖回大陆,风迟由此坐了3年零5个月大牢。好在王惕吾与当局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林海音也从未有过所谓对“党国”不忠的记录,因而对这个所谓“匪谍案”的处理显得较为理性与平和。且不说未能查出参加过台湾共产党的风迟处理较轻,就是对编者林海音也没有追究其政治责任,只让她1963年4月离职,离职后还允许她办刊物和出版社。这次“船长事件”给台湾文坛带来了巨大的阴影,自《联合报》副刊闯下这一大祸后,台湾各种报纸副刊均不敢刊登新诗长达13年之久。
三、“神州诗社”遭镇压。1974—1980年在台湾大学出现的“神州诗社”,由温瑞安主编《神州诗刊》,并在出版的《高山流水知音》和《风起长城长》两部诗文集中,眷恋昆仑、峨眉和江南美景,他们还无视戒严法的权威,躲在社内饱览中国风光录像带,豪唱大陆歌曲,阅览禁书毛泽东著作,便引起台湾安全部门的严重关注。1980年9月25日深夜,30多位警察到台大,以“为匪作宣传”的罪名查封神州诗社,并逮捕温瑞安及其得力助手方娥真。后有美国42位教授及岛内的高信疆、余光中等人闻知后为温瑞安、方娥真求情,希望“警总”小心使用权力,不要无限上纲。当局关押他们4个月后,将两人驱逐出境。
四、李敖成了禁书最多的作家。李敖带头办党外杂志,骂查禁他图书的人为“台湾第一不要脸”,另又企图通过写书颠覆国民党。从1982年到1992年,李敖展开了解构国民党的“笔伐”大业,出版有《审判国民党》等100多本著作,共有96本被禁,成为当下全世界被禁书最多的作家。李敖还长期被“警总”派员跟踪,可他照旧顶风而上,出版众多批判国民党和蒋介石的图书,可谓屡出屡禁,屡禁屡出。尽管他深信斗争哲学,以做“刁民”为荣,可他反抗禁书的1元钱官司和他在台中遭到当地官员查禁图书而引发的诉讼毕竟是鸡蛋碰撞石头,但他仍然我行我素冲泱文网。1971年3月9日,李敖因书惹祸第一次坐牢。他早就做好了鱼死网破的准备,曾给为他出书的香港出版人王敬羲“以死事相托”[8],可见李敖宁死也不肯向黑暗与腐败势力低头的铮铮铁骨。
官方《戒严法》强调统一思想及其理性建构,由此走向专制主义;“警总”强调意志,用钢铁般的意志和手段扑灭自由思想,最后走向纳粹的极权统治。这统治导致错判的情况极多,如超级统派李敖一度竟被判为“台独”人士,这真是颠倒黑白。又如神州诗社的处理纯属冤假错案,堪称法西斯意识形态的一次杀伐。
“警总”主控的戒严政治文化,其禁书理由千奇百怪,毫无规则可言。意想不到的是,为配合戒严者查禁,竟出现了一种独特文化景观,那就是不劳“警总”动手,实行自发查禁。
所谓“自发查禁”,就不是从上而下,而是由身在基层的文人发起或实施。胆小的编辑由于害怕逮捕、审问、监禁、刑囚乃至枪杀这种“头破血流”的查禁,便主动销毁已排好版的书刊,或因版权问题将已装订成册的书封存;一些书刊编者、出版者在“恐共怕赤”的心理下“自动戒严”;或为减少出版阻力让作品更快问世,以便不丧失回旋余地,便实行“自律”。
他们往往采取“下游引人清流”的“自律”方法,修补原稿时以不损害“底本”为原则,如张爱玲离开内地到香港后创作了长篇小说《赤地之恋》,原稿中有这样的句子:“人家说毛主席就是这颗痣生得好”,台湾慧龙出版社小心翼翼地将其改为“人家说毛主席就是这颗痣生得怪”。这样改是为了顺利出版,并不意味着出版社已与“警总”同流合污。可张爱玲不理解人家的良苦用心,一鼻子辛酸声称看后“十分痛心”[9],认为这样改完全违反了她的原意。可见“自律”虽然给出版社出书排除了障碍,却由此得罪了作者。皇冠出版社当年就只按原稿排版,对《赤地之恋》不作任何改动,等政治清明时再出版,这是一种明智的做法。
查禁书刊越多,文艺界的抵触情绪就越来越加剧,尤其是“警总”的查禁范围只限于当前不利于统治者的言论,而对遥远年代出现的“文化汉奸”再次沉渣泛起采取姑息态度时,文坛便出现异议声音,如余光中出自民族自尊心和正义感所发起的对“文化汉奸”的声讨[10]。声讨的对象是曾任汪伪宣传部部长的胡兰成:他于1974年接到台湾“中国文化学院”(现为中国文化大学)任教的聘书,他的著作《山河岁月》又在台湾再版。由于胡兰成的著述仍坚持原有的媚日立场,故引起余光中、胡秋原这类爱国知识分子的公愤。鉴于胡兰成的不良表现和文化界的抨击,“警总”便以《山河岁月》“内容不妥”为据予以查禁。
“警总”从不把文艺创作看作是一种审美活动,而视为一种政治文化行为。查禁工作人员普遍没有自己的灵魂,把被查禁对象当成饭碗,然后膜拜自己的饭碗以使自己获得存在的价值。可惜的是“警总”及其协查单位“内政部”的饭碗不是铁做的,有时候会摔破,即不时发生查禁书刊半途而废的事情。之所以未能将查禁进行到底,是因为官方内部有人暗中作梗,或派系斗争引发查禁中断,或办刊人员不惧镇压坚持出刊,或个别书商勇敢冲破禁令印制销售所谓反动书刊,或查禁部门意见有分歧,或迫于舆论压力收回禁令。关于后者,最典型的是1954年11月5日,“内政部”公布《战时出版品禁止或限制刊载事项》,涉及面甚广,即不再局限于《中国新闻》一类的黄黑刊物,而差不多扩大到所有的新闻媒体,引发舆论界的强烈抗议。在强大的反对声浪下,只过了5天,“行政院”驳回“内政部”所公布的文件,变成50年代最短命的禁书的行政指令。
在流产的查禁过程中,“警总”好像没有占上风,但涉事者也付出一定的代价,如资深作家蔡文甫所经历的有惊无险。1966年4月5日,《新文艺》出版“恭祝总统当选连任特辑”,小说栏头条刊出蔡文甫的作品《猪狗同盟》:郭明辉所养的母猪生了18只小猪,只有12个奶头,无法供给全部小猪吸吮,邻家母狗自动喂养小猪。在每月均由“警总”公布禁书目录的年代,有位姓李的保防官检举蔡文甫时称:文中主角“郭明辉”系指“国民大会'',母猪生了18只小猪,是在影射“蒋总统”连任18年。此案由“警总”查办,治安人员纷纷出动在蔡文甫服务单位调查其言行,个别军中好友向其暗示“案情严重”,后经总政治部第二处副处长田原说情,再加上蔡文甫本人平时与“匪谍”没有任何牵连,才未追究蔡文甫的刑事责任,致使他未在柏杨之前进入绿岛监狱,但由此取消蔡文甫参加第二届“国军”文艺大会的资格。
文艺创作在禁书政策下很难向前推进,在高压下文艺家很难避免这种骇人听闻的“文字狱”,但统治者往往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台湾的“党国文化”最后就是毁灭于自己的禁书文化,而主要不是民间的反抗。当然,民间对查禁的反抗也不可忽视。1954年7月,官方大规模开展的文化清洁运动,引起文化界一些人士的反弹。他们认为“赤色没有,黑色似是而非干涉司法,只有黄色,但也不需要这个运动”。在除三害运动如火如荼开展之际,《自由人》发表文章,认为黄黑滋长的原因,是因为官方对刊物管制太严,造成刊物内容单调,黄黑便乘虚而入。著名文化人成舍我拒绝在“文清”宣言上签名。至于黄黑的定义,资深出版家王云五以对该运动不清楚为由逃避参加。学者郑学稼认为“文化不是搞什么运动,就可以清沽的。”在80年代初,有个笔名叫“史为鉴”的人编了一本叫《禁》的书,系统地指控国民党当局实施戒严时搞焚书坑儒式的禁书,严重打压言论和出版自由。这本罪与罚、意与趣、来世与今生均在其中的书,让“警总”十分难堪,多次讨论要禁这本书,最后还是不敢禁也不便禁,因为《禁》被禁,那会成为最大的黑色幽默。
“警总”实施查禁之所以并非一帆风顺,是由于各种社会政治力量博弈的结果。正是在“庙堂”与“广场”势力之间的博弈和碰撞,使书刊检查制度不再是死板僵硬的条条框框,而是一个充满文学权力争夺与反争夺的场域。在混乱的查禁体制下,禁陈列、禁销售、禁阅读等一连串的措施,尤其是老百姓订阅的书刊被查扣,连政府部门订的书刊也遭到检查和扣压,便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这不满情绪反映在报刊上。如1982年3月,曾任重庆《中央日报》总社社长、后为“总统府国策顾问”的陶百川写了《禁书有正道·奈何用牛刀》[11],反对干预言论自由和出版自由,认为“必须用法律而不可用行政命令或军事命令以管理言论及其出版品(报纸、刊物和书籍)”。“警总”使用权力时要小心谨慎,以免发生差错,损害自己的形象,像禁书的处理方式,就应由行政主管单位出面较佳。这篇文章涉及“警总”究竟具有多大的权力,究竟怎样向社会及民意机构负责。可“警总”不但不听,反而围剿陶百川,变本加厉查禁书刊,其方式由书店查禁改到上游的印刷厂和装订厂查禁、没收,此举在1985年引发抗议活动,后来,《自立晚报》出版了《禁书与牛刀》。
任何一个专政时代都存在着与时代相匹配的查禁制度。1958年《出版法》修正通过后,竟赋予行政机关未经司法程序,即可给报刊警告、停刊及撤销登记等处分,这引起台北新闻业者的强烈反对,特别是大面积查禁以鲁迅为代表的30年代文艺作品,把法律程序丢在一边,点燃了文化界抗议的怒火。后来风气日开,从60年代末起,台湾便陆续出现要求开放30年代文艺的呼声,《书评书目》编辑部还组织了一场读者笔谈会。该刊编者在“报告”中说:30年代文艺已“逐渐成为可以讨论的话题,但是,被谈论的主题本身——作品,仍然只是特定的年代或人物有缘亲友,对绝大多数关心文学传承的年轻学子,三十年代文学仍旧是‘神秘’的”。在这场讨论中,旅美学人李欧梵等也多次建议当局重新检讨30年代作品的禁令。在解严前夕,在“警总”的威风江河日下的情况下,当局只好做出让步,将大陆书和禁书放在大学图书馆“限阅”区内,让学生自修或写论文时也能看到这些书。
文艺书刊及其作品这类文化产品在台湾居然让警察来审,这是别处禁书政策难以望其项背的。可惜的是这些警察只会“武卫”不擅长“文攻”,对文艺完全外行,再加上查禁时宁紧勿松,以致将不该查禁的反共文艺作品遭到封杀。如原由东北作家孙陵写的充满歇斯底里反共叫喊的歌词,还是1950年中华文艺奖金委员会的“反共抗俄歌曲”第一名的《保卫大台湾》,因题目与“包围大台湾”谐音而遭查禁。
查禁者的派系私利的动机和立场,也造成查禁由“向外转”到“向内转”,如1953年,时任“立法院长”的张道藩以改编一首明朝人写的歌谣给与会者作为反共文学的样板:“老天爷你年纪大,耳又聋来眼又瞎,看不见人听不见话,杀人的‘共匪’为何不垮……”罗家伦听了后马上说,明朝那首民歌原先是咒骂崇祯皇帝的,无形中同情李自成造反,天下后世已经把“老天爷”和“皇帝”合二为一,希望张道藩不要让读者误解他的好心,为此得罪蒋介石。张道藩不听,不属于张氏管辖的“警总”后来发现这首歌词已谱成曲在市面流传,便下令查禁[12]。
如司马桑敦的《野马传》,展现了在辽东和胶东地区一位曾做过小剧团演员的牟小霞及其周围人物在抗日战争和国共内战一系列行为和故事,其中有众多攻击共产党的内容。该书于1967年在台湾出版修订本时,却遭到当局的查禁。国民党中央第四组为《野马传》列出五大罪状:骂尽东北接收人员,骂尽美式装备中央人员,骂尽中国人,诬指南京中央政府为抗日妥协派,鼓吹穷人革命。司马桑敦向“警总”负责人提交了一份长长的申诉书《为〈野马传〉查禁答陈裕清主任》[13]但仍无法扭转这一局面。对这一现象,张爱玲曾感慨地说:“做梦也想不到反共小说会违禁。” [14]李敖曾攻讦龙应台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可在台湾连打“苍蝇”也是不允许的。龙应台拍打“苍蝇”的代表作为《野火集》[15],这部作品触动了官方的敏感神经,“国防部政治作战部”于1985年12月下公文禁止军中阅读《野火集》和刊登龙应台杂文的《中国时报》。龙应台本人则受到“政战部”主任许历农的“约谈”。
查禁盗版书、翻版书对规范文化市场,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可一些翻版书的造成,“警总”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他们严厉查禁大陆书刊,造成鱼目混珠的伪书在台大新生南路一带的文化市场大摇大摆地出现。书商暗中翻印大陆书,本不可能照原版印出,只好采取盗版加“整容''的方式以蒙混过关,以至使人误解为“本社编”与“佚名”很可能是戒严时期台湾最高产的作家。一些滞留大陆学者的经典学术著作,比如正中书局出版朱光潜的《诗论》,作者姓名改为“本社编”,而王力的《中国语言学史》,作者变成了“佚名”[16],《射雕英雄传》则被出版商易名为《大漠英雄传》,《鹿鼎记》被改名为《小白龙》,韦小宝被改名“小白龙任大同”,金庸小说大都披着“司马翎”的外衣在地下流传。最常见的手段是删改作者的名字,因这些作者大都列人国民党警方编印的禁书名单,尤其是像鲁迅、郭沫若这样敏感的人物更不能亮相。这就难怪李何林所著的《近二十年中国文艺思潮论》,不但书名篡改为《中国新文学研究参考资料》,而且书中凡提及鲁迅、茅盾瞿秋白、周作人、郑振铎、郭沫若的名字,均被简化为鲁、茅、瞿白、周、郑、郭。[17]
查禁大陆书刊还为学界的投机分子提供了最佳的抄袭条件。在“有东西大家抄,有钱大家赚”的风气下,从特殊管道看到大陆书的某些学者,便用剪刀加糨糊的办法拼凑学术著作。孟瑶于1966年3月出版的《中国小说史》“砖”著,美国加州杨实认为该书系据大陆学者郑振铎的《中国文学研究》、北京“中国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中国文学史编写组”编写出版的《中国文学史》第三册等书“改编”而成[18]。孟撰《中国戏曲史》[19]同样有与大陆著作“雷同”的问题。1988年10月3日,“教育部”学术审议会决定将涉嫌抄袭大陆学者著作的董榕森、陈裕刚、林昱庭降一级处分。孟瑶一案由于年代久远,郑振铎早已去世,且已超过追诉期间,故未作处理。
查禁的负面影响又一表现在有价值的藏书大为减少。把二三十年代的作品用大扫除的方式进行查禁,造成学术土壤的贫瘠,这便难生长出现代文学研究家的乔木,以至长期以来无法出现水平高、资料丰富的新文学史著作,而一旦香港司马长风的《中国新文学史》引进台湾,便被大量翻印,以至达到“几乎每一中文系老师和学生都拥有一册” [20]。这与该书能提供30年代文学、抗战文学等较多的参考资料有密切的关系。
自80年代起,台湾社会逐渐走向开放,导致“警总”的辉煌年代“无可奈何花落去”,《戒严令》独断专行的威权也荡然无存,《台湾省戒严期间新闻纸杂志图书管制办法》亦在1987年7月15日宣告作废。1992年8月1日,恶贯满盈的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奉命裁撤,特别是《出版法》于1999年寿终正寝,故作为一种“因意识形态而兴,因意识形态而颓”的文艺书刊查禁制度,终于走入了历史。
注释:
[1] 所谓“大力水手事件”,发生在1968年1月3日,《中华日报》家庭版当时有一个翻译美国漫画“大力水手”专栏。该专栏曾刊出一幅组画,内容是父亲老白和儿子小娃,一起购买了一个小岛,并在岛上建立王国》两人还竞选总统,竞选时的第一句话是“全国军民同胞们”。这个专栏由柏杨负责翻译,当局发现后责问他:发表漫画之日即是“蒋总统”发表文告之后,这显然是影射蒋氏父子,“侮辱元首”。
[2] 1995年,军中作家姜穆生前在“台北英雄馆”与古远清说,60年代他在部队工作期间偷看《左传》,被其“长官”训斥,说《左传》是共产党的书。
[3] 详见官方出版的《保密防谍之路),台湾省警务处翻印,1957年9月,第9—10页。
[4] 黄玉兰:《台湾50年代长篇小说的禁制与想象——以文化清洁运动与禁书为探讨主轴》,台北师范学院台湾文学研究所硕士学位论文,2005年7月,自印。
[5] 杨渡:《我在台湾看禁书的故事》,《南方周末》26年3月10日。
[6] 萨孟武:《论“诽韩”的文字狱》,台北,《联合报》,1977年9月15日。
[7] 风迟:《故事》,台北这联合报》副刊,1963年4月23日。
[8] 齐以正(王敬羲)等著、吴小攀编:《黑白讲李敖——从认识到批判》,香港,富达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第1页。
[9][14] 宋以朗:《宋淇传奇——从宋春舫到张爱玲》,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225、226页。
[10] 余光中:《山河岁月话渔樵——评胡兰成新出的旧书》,载余光中:《青青边愁》,台北,纯文学出版社1977年12月。
[11] 陶百川等著:《禁书与牛刀》,台北,自立晚报社出版,1982年,第15—21页。
[12] 王鼎钧:《文学江湖》,台北,尔雅出版社,2009年,第12页。
[13] 司马桑敦:《为〈野马传〉查禁答陈裕清主任》,载司马桑敦《野马传》,美国,长青文化公司,1993年6月,第309—313页。
[15] 龙应台:《野火集》,台北,圆神出版社,1985年12月。
[16][17][20] 林庆彰:《当代文学禁书研究》,载台北,《文讯》杂志社编印《台湾文学出版),“文建会”,1996年6月,第210页。
[18] 杨实:《评孟著〈中国小说史〉),香港,《明报月刊》,1974年7月。
[19] 孟瑶:《中国戏曲史》》台北。文星书店,1965年。
来源:《新文学史料》2018年03期
原标题:台湾戒严时期查禁文艺书刊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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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古远清。责任编辑: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