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人民日报刊出《生不出二孩真烦恼》一文,后进一步引发出“代孕是否可放开”之讨论。作为“坚持正确办报方向,积极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宣传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中国第一大报纸,其舆论导向与政策传达的力量不容置疑,因而这一刊文瞬间一石激起了千层浪。
全文通过对几位医生与专家的采访,指出不孕不育成为了二孩政策全面放开以后阻止符合条件的家庭生二胎的最主要原因,并为这一问题提供了可能的解决途径,也即有限制地放开代孕。
但笔者在阅读此文时却产生了一些疑问,百思不得解,乃与读者分享,以共同商讨。
文章首先用一组数据表明,众多符合剩余二孩条件的家庭由于年龄较大、生育力下降而难以如愿以偿。
(图为文章原文)
但实际上,二孩政策全面放开的落地实施是在2016年1月1日,在此之前,甚至有媒体报道专门强调在政策落地之前抢生二孩将依然属于违法。因此政策实施的效果显然应该依据2016年以后的调查数据以及与之前数据的对比。因此在这一段,笔者认为,通过1995年、2005年、2015年的高龄孕妇比例增长的数据,只能说明在九十年代以来,我国高龄孕妇占比愈来愈高,这应当放在九十年代至今这一历史时期中来寻找原因,而非张冠李戴。
而近20年来高龄孕妇占比急速增长的原因,更多地与社会生活压力的急剧加大、生活节奏的加快有密切的关系。尤其在近些年,住房、教育、医疗开支急剧增长,众多年轻一代生第一胎便已面临极大的经济压力,只能先有了自己的事业再考虑养孩子;而70、80后又如何承担得起报道所称的“井喷式增加”呢?
此外,另有数据表明,家庭生育二孩的意愿并不如想象中的那样高。2016年12月,全国妇联调查报告显示:有生育二孩意愿的为20.5%,不想生育二孩的比例为53.3%,即一半以上的一孩家庭没有生育二孩的意愿,而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这显然证明了二孩政策难以推行的真正主要原因是经济压力,而非生育困难。但我们姑且继续看下去。
其后数段,接着用医师与专家的发言表明,随着年龄增大,生育率呈明显下降趋势。问题不仅仅在于随年龄增大,生殖细胞的数量与质量都有明显下降,而且还会使基因突变的可能性增加,导致生育出的畸形儿明显增加。但得出的结论却是对“放开代孕”的讨论,这让人不可思议。
这里不得不明晰不孕不育与代孕的关系。
代孕,分为完全代孕与局部代孕,但两种都需要夫妻双方中至少一方的生殖细胞(此处不讨论精子卵子皆由第三方志愿者提供的情况,因为这既可以被收养代替,也因与夫妻双方没有任何血缘关系而并不多见),而高龄夫妻的生殖细胞又往往因为年龄的增大而质量下降,基因突变可能性增大,即使是实现了代孕,也显然无助于生育质量的提高。
显然,从医师的人道主义角度看来,为不孕不育的夫妻提供养育子女的机会无可厚非,在国外也早有先例,志愿代孕的模式也在试水。
但倘若明知高龄夫妻对二孩的需求完全不等质于实际不孕不育夫妻对养育孩子的需求,并且也更明知这种需求带来的将是生育质量的不可保障乃至于畸形儿的增多,却还利用所谓的“不孕不育难题”作为推动代孕解禁的借口,那么这应该有失水准。
然而,实际上不孕不育难题却根本不是二孩政策难以推行的主要原因,这一借口都尚难成立,不得不说这一提法实在是谬误。
姑且让我们再退一步,来看文章中对代孕放开的设想。
(图为文章原文)
论证严密,思维细腻:有“刹车”,有笼子,这刹车不能失灵,这笼子不能关不住。
但是,实际上作为一个暴利的市场,代孕的泛滥早已成为了中国的现实情况,只需随便百度一下,会跳出各种各样的代孕中介、机构、公司,竭诚为您服务呢。
(图片来自网络)
实际上,在我国,代孕一直被明令禁止。2001年,原卫生部出台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指出: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胚胎;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但即使在法律明令禁止的情况下,由于暴利的存在,代孕市场始终格外繁荣。
而在去年初,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对人口计生法进行修订审议,就删除了此前“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的条文。这一内容的删除,意味着“代孕”在法律层次上成为一个可以探讨甚至推进的问题。
那么这次讨论所谓的有限放开代孕,看来也便确实是推行国家政策的舆论需要。
但所谓的“有限”真的能做到吗?
仅从现实来看,商业代孕早已是这一地下市场的现实状况,何谈“防止商业代孕”;而退一步从法律条文来讲,将“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一句删除,直接从禁止代孕的“一刀切”颠转成为放开市场买卖的“一刀切”。商业代孕市场已经存在了,如今又正名了,又何谈模仿外国经验建立起志愿代孕模式;普通的、贫穷的、急需用钱的女性要“被自愿”走上代孕的道路了,又何谈保护人权?
总的来说,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人类生育力确实在下降,尤以发展中国家为甚。
(图为文章原文)
不孕不育正在成为社会的问题。但问题的解决需要抓住问题的根本,生育力的降低与生活环境的不断恶化密切相关。农业工业生产中化学物质在人体内的富集、环境污染、极大的生活压力、现代不健康的生活方式都在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人类的生殖细胞,从而影响人类的生殖能力。
显然这一问题的解决与是否放开代孕根本无关,相反,却是要重新反思经济与社会的发展方式,对发展模式进行根本上的变革。
于是很明显地,如果要让“放开代孕”作为解决我国人口问题的手段,分明即是缘木求鱼。
但这一提法当然不会没有其实质作用,而这实质性的作用才是支持者的真正意图。
有意愿并且有财力生二胎的家庭不再会有生理上的障碍,甚至于受到此文的鼓励,充分享有他们的生育人权;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生育的女性群体通过成为代孕母亲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一定程度上又能使得这一群体获得支撑生育的经济能力。这必然有利于生育率的提高,竭尽所能延后刘易斯拐点的到来,所谓的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同时,随之而来的代孕产业化、合法化,都可预见,现实存在着的代孕市场的正当化也便随即实现。
谁享有人权,谁不享有人权呢?
感谢全国第一大报纸教育了我,人权是“部分人的权利”。要想有人权,先投个好胎吧,比如一个代孕母亲。
(图片来自网络)
穷苦人出卖身体换取生计的现实,又被装饰成“自愿”奉献给爱心公益事业,被美化成助力国家人口政策实施的童话,在新世纪继续上演。
(作者:灰痕。来源:思行学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