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日报》上公开做检讨的省委省府-激流网人民日报

1950年3月24日,平原省委省政府在《人民日报》上刊文作公开检讨。这是解放初期省级党委和政府首次在《人民日报》公开进行检讨。那么,为什么一级省委和省府要在中共最高级别的报纸上进行公开检讨,并被附上报告全文呢?

1950年3月24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对濮阳聊城运粮事件平原省委进行检讨,报告中共中央华北局请求处分,向省各界代表会公开承认错误》、《公开检讨运粮工作中的错误,平原省府处理濮阳事件》两则消息,及全文刊登了平原省委和省府关于这一事件的检讨报告各一份。应该说,这是解放初期省级党委和政府首次在《人民日报》公开进行检讨。那么,为什么一级省委和省府要在中共最高级别的报纸上进行公开检讨,并被附上报告全文呢?

在《人民日报》上公开做检讨的省委省府-激流网平原日报

运粮事件

1949年7月25至27日,华北人民政府召开第三次委员会扩大会议,会议通过关于变更华北行政区划及关于河北、山西、平原省人民政府组织机构与人事任命等重要决议,决定于鲁西南、豫北、冀南衔接地区成立平原省。8月20日,平原省人民政府在新乡正式成立。中共中央决定潘复生为中共平原省委会书记,赵时真为副书记;华北人民政府任命平原省人民政府主席为晁哲甫、第一副主席为贾心斋、第二副主席为韩哲一。平原建省后,全省共辖6个专区(湖西、菏泽、聊城、濮阳、新乡和安阳),56个县和两个市(新乡和安阳)。

众所周知,黄河横贯平原省,长约千里,以前由于不能很好治理,全系害河,同时这一地区更是历史上的战场,人民生活处于极端贫困的状态。此外,1949年平原省受灾面积达700万亩,灾民250万人。所以,平原省省情复杂、任务繁重,工作难度非常之大,必须一切从实际出发,从最困难处着眼,统筹全局,精心组织,才能顺利实现从战争到建设、由封建到民主的历史性转变。

解放初期,公粮是我国财政最主要的收入之一,也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因此,党中央和政务院高度视粮食问题。而平原省作为当时全国四大重灾区之一,它的粮食工作更为有关部门所关注。但是,1949年秋征时,虽然平原省委和政府曾共同研究和布置了秋征办法,并发了指示,但对粮食入仓工作却未注意,未进行讨论布置,只认为粮食入仓工作是省政府的业务工作,是一个单纯的技术工作而已。而濮阳专区专署在具体执行时,也未能重视“由分存农村到集中入仓是关系到全省1600万人民的一个重大的群众性行动”这一环节,所以在召开运粮会议对具体办法没有研究,就笼统地布置下去,既无核心领导,后又没有检查,甚至专署对驻地濮阳城内屯收工作都不了解,粮库亦未能结合各有关方面力量进行此一工作,形成仓库干部孤立地进行。各县里对这一工作亦同样没有重视,如滑县仓库主任在专署开会返回后没有向县长汇报,濮阳县仓库正副主任根本没有共同研究,因之意见不能一致。在对区布置时,不明确具体,如濮阳只说按秋征分配任务,分批运送,既无一定数量,亦没明确时间。

这样便形成自上而下一系列的麻痹忽视、缺乏具体的组织领导、对群众不负责的严重错误,于是运粮中便发生了严重的混乱现象。例如:按规定须向元村粮站交粮的各县,都未按照原定计划进行,南乐、清丰两县推迟了交粮的时间;濮阳县笼统规定“按布置数字分两批交完”,该县有些区让运粮农民提前起程,甚至动员全部人力畜力抢运。结果收粮站屯满车辆,人畜拥挤,粮食不能及时过秤。运粮人马所需的草料站、开水站等,事先均未准备,运粮农民的生活发生严重困难,牲畜亦缺乏照管。结果仅向元村站交粮的濮阳一县运粮农民即死亡2人,牲畜死亡50头。道口粮站的情形也很坏,最初专署只决定由一专署秘书负责领导,该秘书又私自回家,把任务交给管库员代理。大批运粮车辆到达时,竟无人接收公粮。该粮站曾积压大车278辆之多。楚旺粮站情形更糟,专署在决定运粮之后,临时决定先架桥后运粮,但专署只布置了架桥,并未通知缓运公粮。农民仍按原定时间把粮食运到。收粮人员因毫无准备,使得运粮农民与牲畜在冰天雪地中露宿数天,始得回家。有些粮站干部不顾运粮农民在冰雪中露宿的痛苦,依然毫无心肝地“按时办公”!

应该说,“这次运粮死牲口的事,从客观上来说,是没有任何理由的。环境安定,任务不急,虽路途远些,但较之去年(按:1948年)运陇海路时近得多,而且也不过黄河。去年往陇海路运了几千万斤粮,也没有死了这样多的牲口,今年两个县就死了百余头”。但是,问题发生后,濮阳专署、中共濮阳地委与粮食公司均未深刻反省。该专署分工负责秋征工作的副专员李立格竟说:“牲口顶不住风雪冻饿死亡,是牲口缺乏锻炼。”还有人认为牲口之所以死亡,是因为“卖肉比卖牲口有利得多”。甚至有人认为,牲口主让牲口死了,是想得到政府的高价赔偿。

类似问题在平原省其他地区也有发生。如,1949年秋征工作中,聊城专署大部分县由于干部积极负责,很快完成粮食入仓任务。但有些县则由于工作无计划,及各级干部有着严重的官僚主义作风,致造成人力、财力的重大损失。根据该专署对调粮入仓工作的检查,在此次运粮工作中,全区共病伤人员14名,死牛57头,伤牛58头,损坏大车零件244件,因轧坏公路被罚款27.9万元。高唐、莘县、茌平等县,由于事先计划不周,大车拥挤,使有些群众在冰天雪地中等了3至5天,粮还卸不下来。有的牛死了,有的人病了,多数群众衣食不足,而收粮干部则熟视无睹,自己仍晚起早息。有的仓库负责干部始终坐在机关里用电话下命令,让群众来回拉运,没有定处。有的干部不重视国家资财,在建仓入库工作中,存在着严重的浪费现象。如冠县全县共收入仓粮366万余斤,就雇用民工889人,每人平均收粮4100余斤,比阳谷每人平均收2.5万余斤,浪费6倍。高唐城仓则抛撒粮食很多,并经常有猪、鸡等糟蹋,亦无人管理。有些县份,如寿张、堂邑、高唐、莘县,由于干部不作普遍深入检查,保管员不认真打更,月余共发生偷盗公粮事件9起,约计损失2000余斤。后经查处,作案者多系地主和不法分子所为。

上述问题发生后,省委虽曾督促省政府党组及濮阳、聊城地委检查和处理,但由于对这一错误事件严重性认识不足,故未能真正予以彻底追究和处理,亦未向华北局及时报告。195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华北局向平原省委和政府党组发出指示信,其中要求省委就送粮事件迅速进行检讨处理,并将结果公开在报上发表,以教育党员、干部和人民。

报纸的舆论监督

1950年3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濮阳中共地委及专署忽视运粮工作,运粮中发生混乱现象,农民遭受极严重损失,中共中央华北局令平原省委迅即检讨处理》的消息和《彻查濮阳运粮事件》的文章。文章认为,“这一错误,不是一般性质的错误或缺点,而是严重的带原则性的错误”,因为“首先表示濮阳专署和该地中共地委没有认真地考虑他们当前应当做些什么”;“第二,这一事件又表示他们特别缺乏群众观点,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第三,他们还极端缺乏自我批评精神”。最后,文章指出:“平原省的人民政府和中共省党委对于濮阳事件是负有一定责任的。他们应当认真负责地彻查濮阳运粮事件,应当使与这次事件主要有关的负责人员,在群众中、在报纸上公开进行自我批评。对严重违犯群众利益的分子必须适当处分,坚决执行纪律。对受害群众应进行道歉并适当地补偿他们的损失。”3月11日,《人民日报》又发表题为《平原省聊城专区在运粮工作中发生严重官僚主义,农民受到重大损失,负责人员熟视无睹应受处分》的文章,指出,“平原省聊城专区在运粮工作中犯了这样严重的官僚主义错误,使农民遭受重大损失,是决不能容许的”,“我们要求聊城专署进行检讨,并对此事件有关的负责人员迅速予以处分,采用有效办法,补偿农民的损失。并将处理结果公布。”

在当时百废待举之际,党和政府工作中出现某些缺点和错误是难以避免的,而对权力实施有效的监督,就可以防止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违法乱纪现象,保证党员和领导干部正确运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中共建党后注重民主监督,为发挥好舆论监督的作用,1942年9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解放日报》工作的决定中规定:“各地党的组织,或党员个人,如受到解放日报上的批评时,均应于最短期间内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这个报上作负责的答复,如果批评属实,则应说明所指缺点与错误发生的原因,及应如何改正的办法,否则,该被批评的组织或个人,将要受到党纪的制裁。”

《人民日报》在成为中共中央的机关报后,在实施舆论监督方面也努力作了表率,以期广泛地吸引工农群众在报纸上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使他们成为监督政府和党的工作的巨大的政治力量。如1949年,河北宣化龙烟铁矿庞家堡矿场遭受严重破坏事件,经《人民日报》揭发后,察哈尔省委、察南地委、察哈尔省人民政府和察南专署及所属各县市政府机关、龙烟铁矿等单位就都作了公开的检讨,提出了护矿工作的具体办法。华北人民政府也发布了关于这一事件的决定,处分了纵容或从事破坏的有关部门的人员,并奖励了护矿有功人员。因此群众来信说,“我们亲切地体验了新中国的政风,也看见新民主主义社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鲜的面目”,“大家满意的是报纸揭发了这些错误,在国民党统治的时候,这样的事遍地皆是,而国民党的报纸却一字不登,人民受了损失活该倒霉。在新中国里,这不过是个别地方发生的不幸事件,而且发生之后中共中央华北局立即令迅速检讨处理,人民的报纸上立即公开揭露,毫不粉饰隐讳,是真正一种新作风新气象。对这事,我们也希望平原省有关方面在报上公开检讨一下。这种公开的检讨,只能使人民更敬重他们,更热爱人民政府和共产党。”

应当承认,长期的战争环境曾使党内的批评受到一定的限制,有些工作人员缺乏对批评的正确认识,把被批评看作“揭了丑事”,把接受批评看作“丢面子”,以为一被批评,就失了“威信”,不能继续工作。这样的工作人员常常拒绝批评,特别是拒绝报纸的批评。他们对待报纸的批评往往采取这样几种办法:一种是不理会;一种是抓住某些小节,推翻全部批评;一种是与报社直接对立,拒绝采访,封锁消息,或者向批评者施行报复。因此,在平原省的问题上,为防止出现上述不良现象的发生《人民日报》认为,“现在,我们已经分别督促有关方面进行检讨和公开答复!我们的报纸既然是人民大众的耳目喉舌,我们就有责任揭发错误,直至其公开接受批评,真正彻底改正错误为止。”

公开检讨

1950年3月15日,平原省人民政府主席晁哲甫,副主席贾心斋、韩哲一联名致函《人民日报》称:“兹送去本省关于濮阳专署运粮事件检查及对失职干部处理的报告一份。该件系向政务院之报告,内有本府对干部处理、请示处分的意见和对该事件的检讨。烦公诸报端,以教育全体同志。”3月24日《人民日报》全文刊登了这一报告。同日,《人民日报》还批露《对濮阳聊城运粮事件平原省委进行检讨,报告中共中央华北局请求处分,向省各界代表会公开承认错误》,并且也全文刊登了平原省委《关于去年冬季该省濮阳专区及聊城专区运粮事件错误的检讨报告》。

为此,《人民日报》配发评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指出,“平原省人民政府主席晁哲甫、副主席贾心斋、韩哲一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所作的关于濮阳运粮事件的检讨报告,以及中国共产党平原省委员会关于同一问题向中共中央华北局的检讨报告,是值得欢迎的。”“也许有人说,像这样一个省的领导机关,竟然这样公开地检讨错误,‘太不好看了’。但是这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这种说法代表着一种人的思想。这种人只喜欢听人们说他的好处,而不喜欢人们说他的坏处;只喜欢夸张自己的‘功劳’,而不喜欢提到自己的错误;因此这种人经常是报喜不报忧,或者可喜之事说十分,可忧之事说一分。对批评与自我批评抱这样看法的人,一定会养成自以为是、高枕而卧的官僚主义。”“平原省领导机关的检讨,暴露了工作中的严重缺点和错误,分析了造成这些缺点和错误的原因,揭发了官僚主义,这有什么‘不好看’呢?事实将是相反的。人民将因为自己的政府敢于揭发错误、纠正错误,而对自己的政府加以信任和拥护。”“有人说,人民政府应该一切都是好的,为什么会发生这许多缺点和错误呢?这岂不太糟糕了吗?我们应该告诉这种好心的朋友,这是没有什么值得惊慌的;人民的事业并不是一帆风顺地前进,而总是克服了无数的困难和矛盾而前进的。”“又有人说,暴露缺点和错误,不怕被人民的敌人所利用、被反革命分子所利用吗?我们的回答是:我们不怕国内外敌人利用我们的缺点来攻击我们,因为我们自己承认与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正是消灭缺点,堵塞反革命利用我们缺点的机会。我们要公开地诚实地积极地进行革命的自我批评,正是为了加强、巩固与改善我们的事业,正是为了提高工人阶级及其他劳动人民的政治警惕性和主人翁的自觉,训练他们管理国家的能力。”因此,“为了更好地依靠中国广大劳动人民,来建设人民的国家,我们坚决要开放自我批评的门户”。

4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坚决纠正官僚主义作风,濮阳专署和中共地委检查运粮工作的错误》的文章,并将濮阳专署和地委的检查报告分别进行了全文登载。同日又发表《运粮工作中使群众受巨大损失,聊城专署检查错误原因,处分失职人员并自请省府处分》的报道,也把聊城专署3月17日向平原省人民政府作的检查报告公开发表。

在3月29日至4月16日,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召集了全国新闻工作会议,就全国新闻工作的主要情况和问题加以了讨论,并要求改进报纸工作,加强与群众的联系。4月19日,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指出,我们的党已领导着全国的政权,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很容易危害人民的利益;领导者的地位,又容易产生骄傲情绪、拒绝批评、压制批评。因此,“中共中央特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且,为保障在报纸刊物上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得以顺利而有效地进行,还规定,“如被批评者拒绝表示态度,或对批评者加以打击,即应由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处理。上述情事触犯行政纪律法律的部分,应由国家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予以处理。”为此,4月23日《人民日报》专门发表《坚决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评论指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文件。这个文件要求报纸刊物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经常地有系统地监督我们的工作,注视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并加以改正,使我们能够继续不断地向前进步。这是一个足以大大促进国家民主化、改善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工作的严重的步骤。”该文还再次提及了平原省的公开检讨。应该说,这些观点和精神,是值得执政党和政府时刻铭记的科学论断与正确的历史经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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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日报》上公开做检讨的省委省府-激流网(作者:范晓春。来源:《文史精华》。责编:毕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