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流按:9月3日是抗战胜利纪念日。抗战胜利是人民战争的伟大胜利,是我党坚持人民战争原则,坚持正确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方针,对统一战线内部抗日不坚决分子采取既联合又斗争的方针的结果。抗战胜利是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个阶段,它既不是开始,也不是结束,新的矛盾马上显现并激化了——抗战结束之后,一贯消极抗日的国民党当局立即开展了一项为期十个月新“战斗”:接收敌伪产业,百姓称为“劫收”。国民党当局混乱无序的经济接收,给社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这种接收使国民党的官僚队伍更加腐败,并使其短期内丧尽民心。3年后,面对在大陆的失败,蒋介石对部下沉痛地说:“我们的失败,就失败于接收!”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对沦陷区的“劫收”风潮-激流网电视剧《潜伏》剧照

“先头部队”抢先劫夺

抗战胜利之初,国民党政府军队均远处大西南,不可能在第一时间赶到沦陷区进行接收,这便给了身处沦陷区的各色“先头部队”以可乘之机。他们在重庆方面紧张部署的时候已捷足先登,在收复区内如上海、北平、天津等几个大城市,迅速掀起接收敌伪财产的狂潮。他们分别被人们称为“土行孙”、“穿山甲”和“变色龙”。

“土行孙”,是指抗战时期国民党的一些“地下工作者”。日本投降后,这些人便纷纷“钻出地面”,成立各种名目的单位,接收敌伪财产。由于国民党时期各部门互不统属,这批隶属于不同系统的“土行孙”们于是便各行其是,自立山头。仅上海一地在短短几天内,竟然出现了4家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而北平则冒出了8个市党部。天津也不逊色,“军事委员会抗战建国工作团天津总站”、“天津市党部”、“三青团天津市支团部”、“中统天津站”、“军统天津站”、“军统天津特别站”等机关名目繁多,鱼龙混杂。这些“土行孙”们明争暗抢,无所不为。上海余庆路88号伪苏浙皖三省税务局局长劭士军的一座华丽住宅,被吴绍澍等人占为国民党上海市党部,所有财物被洗劫一空,保险箱内的大量金银珠宝被盗。而对伪政权人员的敲诈勒索,更是这些人的拿手好戏。据伪中国实业银行常董、伪南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经理金雄白回忆:当时只要是与国民党中央政府要员沾亲带故的人,常常以地下工作人员自居,有人自认为中统,也有人自认为军统,但谁也不知道他们身份的真假与职位的高低。所有汪伪政权中的人,没有一个不提心吊胆,只要有人向他们示意,他们不是自动地以金条珠宝奉献,就是乖乖地让出自己的住宅以及所有的家具用品。短短半个月之间,全上海已经有了“王侯住宅皆新主”的景象。日军再也不敢管中国人自己的事情,“行动总指挥部”也不敢管“土行孙”们的行为。

“穿山甲”,是人们对日占城市外围的“忠义救国军”、“别动军”之类,由军统指挥或利用的游杂武装的戏称。他们虽然人员庞杂,但是有枪在手,接收起来更是得心应手。比如活动在花县、从化和粤北一带的中美合作别动军蔡春元支队、谢大傻支队闯进广州,一下子就端走了伪禁烟局的7万两烟土,接着又在金店银楼每人接收几件。在上海,根据戴笠的命令,从临安、台州、曹娥江地区冲进上海的忠义救国军阮清源总队、郭履洲总队、毛森总队,好比饿虎入市,汪伪76号特工总部的一切财产,被他们一股脑儿接收下来,然后扩大战果,工厂、洋楼、银行、医院,样样都要。上海人惊呼“强盗坯来了”。

“变色龙”,是当时人们“赠予”蒋介石委任的各色“先遣军”的雅号(这些军队原是伪军,日本投降后,蒋介石的军队远处大后方,为了和中共抢占失地,蒋便把各地的伪军改编成“国民党收复区先遣部队”)。在汉口中山大道六渡桥原远东饭店,伪军事委员会委员长武汉行营经改编后,顷刻之间变成了守备军指挥部,原伪军将领邹平凡成了“武汉守备军总指挥兼新编第二十一军军长”。不久,五化宾馆、扬子江饭店一一被“接收”,几十个伪董事长、伪总经理奉命搬出自己的高级住宅。石家庄市最初的“接收”,就是从庞炳勋这条“变色龙”的“先遣军”开始的。石家庄市的伪市政府、道尹公署以及所属各单位,全部被庞炳勋“接收”。而该市伪准备银行金库里的9亿伪准备券,一下子就被他们“接收”去了5亿,贪婪之相毕露无遗。

针对国民党各派在大接收中的种种丑恶表演,收复区群众有一种普遍的说法,即“天上飞来的(指重庆派出的正宗接收大员)不如水上漂来的(指美国人用军舰运输登陆的‘国军’);水上飘来的不如地下钻出来的(指所谓的‘地下工作者’,即‘土行孙’们);地下钻出来的不如摇身一变的(即‘变色龙’一族)”。由此可见这些“先头部队”在接收之初猖狂至极,用“群魔乱舞”来形容他们的劫掠行径,毫不过分!在重庆的正宗接收大员们到来之前,收复区的半壁江山已经被这群“土行孙”、“穿山甲”、“变色龙”们搅得乌烟瘴气。然而,这些仅仅是“接收”闹剧的开始。

八仙过海 各显神通

为了接收沦陷区的敌伪财产,日军刚宣布投降,蒋介石即于8月17日授意行政院副院长翁文灏制定《行政院各部、会、署、局派遣收复区接收人员办法》。接着,蒋又于9月5日决定,在陆军总部之下成立党政接收计划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党团、经济(含粮食、农林、水利等)、内政(含教育、社会、司法、卫生、地方行政等)、财政、金融、外交6个接收组,委员及各组负责人均由相关部门的代表担任。同时,各省市也相应设立党政接收委员会,由各战区军事长官主持。

因无明确的接收范围,这种多头并进同时接收的做法,在实际接收过程中很快便产生了贪污腐败的局面,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于是,在蒋介石的首肯下,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决定,由行政系统独立接管一切接收事宜。10月下旬,宋子文正式成立了行政院收复区全国性事业接收委员会,办理收复区涉及工矿、商业、农林、粮食、水利、交通、金融等事关国计民生的各项事业的接收事宜。11月份前后,全国性事业接收委员会先后成立了上海区(后改为苏浙皖区)、河北平津区、山东青岛区和两广区敌伪产业处理局,以及武汉、河南区敌产处理办公处。然而,对于接收中的腐败局面,这些举措收效甚微。

在整个接收过程中,国民党各级官员贪赃枉法,肆意抢掠,把对沦陷区的“经济接收”变成了事实上的“劫收”。这些正宗“接收大员”到达收复区后,毫无顾忌地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中饱私囊,如同洪水猛兽,给收复区人民留下了极坏的印象,人们愤怒地称他们是“五子登科”,即房子、条子(金条)、票子(现钞)、车子和婊子。

根据曾经参加湘鄂赣区接收清查团的监察何汉文总结,接收中的贪赃枉法主要有四种情形。其一是“抢”,即接收之初的公开抢占敌伪房产和金银珠宝等财产。如第三方面军兵站司令杨政民派副官到上海,一下子就从伪储备银行里抢去大量伪币,价值黄金5万两以上。由于接收机构多如牛毛,往往出现“此封彼揭,封条重重”的情况,如南京2000多幢敌伪房产,几乎全被派有先遣人员的单位捷足先登,后来者则撕去先贴的封条,换上自己的,再派人看守,为此而引起的武装冲突不断;其二是“占”,即以单位名义占有,然后再化公为私。日伪商统会所囤积的大量物资,在上海多为第三方面军占为己有,在武汉多为第四方面军和第六战区占有,在华南则由第三战区、第二方面军霸占。他们不约而同地拒不移交,等到不得不移交的时候,接收来的东西也大多所剩无几了;其三是“偷”,要么监守自盗,要么乘混乱之机,伙同外人直接盗窃。天津警备司令牟廷芳占住一座仓库、一家报馆,从库存米面杂粮到印刷设备、新闻纸,统统盗尽卖绝。第十一战区派到河北的接收专员高挺秀则亲自出马,夜窃石家庄一家仓库白布5000匹,偏偏被警备副司令李文定碰上,捉贼捉赃,轰动一时;其四是“漏”,即日伪移交人员为了讨接收人员的欢心,故意在移交清册中漏列若干现金或实物,使之堂而皇之地落入接收人员的私囊。天津烟草公司在建设路有数千平方米的仓库,十余亿法币库存被日伪移交人员漏报,之后全部进了接收者的腰包。

后来,人们又把接收大员们的贪污方法扩展总结为“八仙过海”,即抢、占、盗、偷、漏、吞、诈、咬。这里的“盗”和“偷”自成一体;“吞”和“漏”又是连带性作业,指接收大员对漏报财产的侵吞。至于“诈”,指的是讹诈勒逼。向正牌汉奸敲诈是情理中的事,但一批残喘于敌伪统治下的私营工商业者也连带着遭殃。天津的民族工业家宋斐卿因抗拒索要,被诬为汉奸而遭拘押。时任北平行营主任的李宗仁也深感:“最令当时平、津居民不能忍受的,便是这批接收官员为便于敲诈人民,故意制造恐怖气氛,随意加人以汉奸罪名而加以逮捕,一时汉奸帽子乱飞,自商人以至大学教授随时有被戴上汉奸帽子坐牢的可能”;“咬”则是指接收阵营内部的争夺。海军总司令陈绍宽怒斥军统抢夺本该海军接收的汪伪海军资产,CC系指责三青团染指文教单位的接收,三青团则控告战区“前进指挥所”干涉党团接收,“前指所”又责怪军统、中统、乱七八糟的别动队、先遣军以及谁也弄不清的地下市党部擅自接收。

接收大员们除了运用以上各种方法进行贪污外,还通过标卖等合法的方式进行贪污。接收的产业经层层截留,最终移交给敌伪产业处理局时仍有相当大的数量。对这些产业,政府以平卖、委托代售、标卖、拍卖等方式出售以回笼货币,平抑物价。各敌伪产业处理局下设评价委员会,负责敌伪产业标售时的估价、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等工作。虽然有规定“变卖接收后之敌伪产业(包括逆产)所得价款应悉数解缴国库,不得移作别用”,但由于标售和处理物资可以以低于市价的价格并指定商家进行,因此给了接收官员以合法的机会,从中收受贿赂,贪污实物。如上海标售日人房屋2000多幢,基本上由接收时的占用者获得,所付只有标价的一半;汉口江汉关标售物资的最高价格只有市场批发价的60%,最低不过20%,中标者的无形收入当在一半以上。

对于接收大员们在接收过程中的腐败情形,当时被派往北平任华北地区最高长官的李宗仁日后在回忆录中描述道:“在北平的所谓‘接收’,确如民间报纸所讥讽的,实在是‘劫收’。这批接收人员吃尽了八年抗战之苦,一旦飞入纸醉金迷的平、津地区,直如饿虎扑羊,贪赃枉法的程度简直骇人听闻。他们金钱到手,便穷奢极欲,大肆挥霍,把一个民风原极淳朴的故都,旦夕之间变成了罪恶的渊薮。中央对于接收权的划分也无明确的规定,各机关择肥而噬,有时一个部门有几个机关派员接收,以致分赃不均,大家拔刀相见。……”

兑换伪币劫夺民财如果说接收大员们的劫夺和敲诈勒索可归之为个人品质的恶劣,国民党政府还有借口推辞的话,那么政府明文规定的法币与伪币的兑换率,则是“党国”最高当权者对上亿沦陷区人民的公开掠夺。

9月9日,陆军总部发布命令:“政府机关暨国营事业,以及一切税款之收支,自我政府所派人员接收后,即应完全使用法币,不得再用伪钞,京沪区各银行,自民国三十四年九月十二日起,凡一切往来交易,应一律使用法币。”

至于法币和伪币之间的兑换率,根据当时一些经济学家的意见,应该在沦陷区与大后方的物价指数之间确立合理的比价。据当时重庆与上海的粮食、燃料、菜蔬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公用事业费用之间的比价,合理的法币对伪中储券(即中央储蓄银行钞票,流通于华中及华南沦陷区的伪政权纸币)的兑换率应为1∶50,至多不能超过1∶60。同理,以重庆与北平的物价指数计算,合理的法币对伪联银券(即中央联合准备银行钞票,流通于华北沦陷区的伪政权纸币)的兑换率应为1∶2。

9月27日,财政部公布了《伪中央储蓄银行钞票收换办法》,将法币与伪中储券的兑换率定为1∶200;11月22日,《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钞票收换办法》出台,规定法币与伪联银券的兑换率为1∶5。同时,财政部又规定收兑期为4个月,在此期间,伪币与法币可以在市场上同时流通。

这种兑换率的规定对收复区人民无疑是一种公开的掠夺。刚刚庆祝光复的各大城市里顿时哭声、骂声响成一片。伪币兑换币值遭受强行压低的结果,使法币成为奇货可居,收复区人民竞相抢购法币,形成法币供不应求之势。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大量增加法币以应急。法币流通额因而迅速扩大,物价为之飞速上涨。另外,伪币与法币在4个月内可以按官定兑换率在市场上同时流通的规定,又使人们想方设法使手中握有的伪币尽快脱手以换取物资,这更加剧了物价上涨的速度。因此,这段时期内收复区发生了急剧的通货膨胀。接收大员们凭着本已不值钱的法币在收复区大发横财,被时人描述为“陪都来沪接收人员,均有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之感”。升斗小民们则顿时倾家荡产。一亿数千万沦陷区的人民痛心疾首,顿足捶胸!真是“想中央,盼中央,中央来了更遭殃”!

1946年7月,敌伪产业接收大体完成。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国民党当局混乱无序的经济接收,给社会生产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大批工厂、企业、商店在接收中倒闭、停工,使战后经济丧失了恢复活力的能力。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接收还腐蚀了国民党的官僚队伍,使国民党失尽了民心。3年后,面对在大陆的失败,蒋介石对部下沉痛地说:“我们的失败,就失败于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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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对沦陷区的“劫收”风潮-激流网(作者:颜公平。本文为激流网原创首发,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责任编辑:黄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