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中石化前些天改了个制,从全民所有制改成了国有独资。看动静,还是个蛮大的变化。许多人疑惑了:“全民所有不就是国有嘛?有啥区别?”
呵呵,区别大了去了。要不,费姥姥劲改什么制呢?
话分两头说,先看看全民所有制企业是个啥。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社会主义改造的产物,目前适用现行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这是一部1988年制定的法律,带有明显的过渡特色。所谓过渡,大概就是脚踩两只船的意思,但总归有一只脚还没有跨过去,所以留了些关键的尾巴。
这部法律第二条说:“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啥叫全民所有呢?就是“你有我有全都有”,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是所有权人。与生俱来,死不带去。企业的产权也只能转给别的全民所有制单位。要转让给外资或者私人?基本没门,得全国人民说了算。
这类企业还有啥特点呢?这部法律第十条说“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怎么民主管理呢?第五十一条说:“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具体说,就是第五十二条里列举的这些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厂长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职工培训计划、留用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同意或者否决企业的工资调整方案、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奖惩办法以及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其他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干部,提出奖惩和任免的建议。
(五)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选举厂长,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当然,后面还有一条。第五十三条说:“车间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组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工人直接参加班组的民主管理。”
也就是说,企业的管理最终都要由职工说了算。
总结一下,这类企业归全国人民所有,职工在经营管理中说话算数。
再看看国有独资公司是个啥。此番改制,把全民所有制企业改成国有独资公司,这“国有独资公司”就看起来好像是个替代老东西的新事物了。况且,“国有独资公司”适用的是2018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好像比1988年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新了许多。真实情况是这样么?我国历史悠久地大物博,近年来更是强调传统,我就腆着脸普及一下传统知识吧。
国有独资公司属于国有独资企业的一种,而国有独资企业是个老东西了。从严格意义上讲,我国境内的国有独资企业可以追溯到1861年(咸丰十一年)两江总督曾国藩设立的安庆内军械所。由清政府拨款兴建的四家大型国有独资企业﹐即江南制造总局﹑金陵制造局﹑福州船政局和天津机器局﹐都在19世纪60年代后半期建成投产,它们是中央所属国有独资企业。19世纪70年代以后﹐各省督抚为强化地方武装力量﹐在清中央政府的准许下﹐动用地方经费﹐相继在本省管辖范围内设立了制造局(或称机器局),它们大都属于地方国有独资企业。
过了些年,清廷实施新政,新政处处需要钱,收税太慢。于是,想充实、扩张一下国有资本,搞了个铁路国有运动。没成想,四川闹了场保路运动,武昌闹了个起义,满清就换成了民国。北洋政府时期,国有独资企业基本承袭自满清,变化不大。1928年10月,南京国民政府在上海成立了中央银行,算得上是真正彻底搞公司制的国有独资公司。之后,南京国民政府办了一堆国有独资公司,还逐步掺股、并购了许多股份制企业,逐步在各主要经济领域实现了支配。这个过程,据说半是强制半是“民众自愿”。不过,在中国共产党看来,这些国有独资公司都属于官僚资本的范畴,在解放战争过程中,逐一被没收了。在社会主义改造中,这些原先的“国有独资公司”,都改制成了全民所有制企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还有没有国有独资公司呢?是有的,基本集中在台湾。
回到现实中,这个国有独资公司是个啥呢?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公司制管理,一般设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经理、监事会,就是所谓的董监高结构,什么职工代表大会、什么民主管理之类的,就一边去了。从产权上看,企业也不再直接归全民所有了,而是由国家直接行使所有权。国家还可以将持有的资本转让给其他主体,使这家企业成为国有控股公司,这个过程,叫做混合所有制改革。
现今世界各国,也都有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大多数已经不是独资公司了,而是国有控股公司。这其中搞得比较好的,是一家叫做淡马锡的新加坡国企,控制了新加坡经济的半壁江山。五六年前,中央国资委曾经要求大家研究一下淡马锡搞资本运营的经验,以促进国有企业“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通过资本运营的方式实现对更多经济领域的支配,在保证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的同时,争取能够实现一定程度的充实和扩张。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人民出版社2003年6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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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巫吉。校对:黎明。本文为激流网首发,如有转载,请注明出处。责任编辑:黄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