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乔什·霍尔罗伊德(Josh Holroyd)
译者:激流翻译组
一种有用的修正?
霍尔顿本人面对他的朝贡生产方式是否有用的问题,对其他学者对他所持宽松标准的批评,他回应道:“以这种普遍化的方式使用这一概念,其要点在于它构成了定位某些关键要素的启发式手段,它是研究计划的指南。”[57] 这相当于声明:因为朝贡方式是有用的,所以它是有用的。霍尔顿在他的书中丝毫没有为这种宽松的概念的实用性提供证据。马克思本人已经指出,“超经济的强制”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中普遍存在。为什么霍尔顿走得更远,声称它是一种生产方式?他的回答是:“因为这是一种启发式概念”。
最大的讽刺在于,霍尔顿的“启发式概念”没有给出任何关于实际生产关系的见解,甚至不能指导人们如何去理解它。生产方式的概念本身将因此变得毫无用处。恩格斯批评杜林之流的先验主义方法,即“某一对象的特性不是从对象本身去认识,而是从对象的概念中逻辑地推论出来”。[58] 我们可以在朝贡生产方式的所有定义中发现这种推论。
霍尔顿关于朝贡生产方式的“启发式概念”将许多截然不同的社会形式混为一谈,只因为它们都是封建的/图片:Pexles
霍尔顿关于其朝贡模式的三个经济要素是一个最好的例子。第一个要素是封建地租,在霍尔顿的定义中这包括了“租金、税收或贡品”。他的第二个要素是“非经济强制是占用生产剩余的基础”,而第三个要素则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剥削关系,这两者都是完全根据他的封建地租概念而假定的。这个定义是一种同义反复。在总结了所有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共同点(榨取农业生产剩余)的基础上,霍尔顿仅仅致力于寻找贡品,而他也确实在每一个地方都找到了——这一点也不出乎意外。问题在于,与所有其它形式主义一样,他的方法对我们所要研究的东西——也就是社会到底是如何发展的——有任何益处。
这种方法,实质上是剥离了几乎所有内容的前资本主义剥削制度的外形,而将它们归结到一个一般的因而也是抽象的“贡品”类别当中,然后从这个类别导出一套循环标准并以此来分析这些社会形式。由此我们将获得一种不需要实际历史知识的历史学说。当这种方法的提倡者们将其应用于他们所非常熟悉的领域时,情况就变得愈发糟糕。
霍尔顿的解释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的意义上,以下我将要研究的国家都是纳贡或‘封建’国家,因为它们都是这样建立的——以占有生产剩余的相同模式为基础,并采取相同的基本模式将生产人口和土地生产资料结合起来。”[59]
霍尔顿证明这一点的方式,是断言任何从任何形式的农民生产者中夺取生产剩余的人都是地主。在纯粹于思想领域做出这一发现之后,他考察了拜占庭帝国、奥斯曼帝国以及莫卧儿帝国,无一例外他都在这些国家中发现了地主和农民。而这些生产关系的具体内容,以及它们的历史与发展,一直处于被完全遮盖的状态。因此,读者们从他的论述中最终学不到任何东西。实际上,一些真实的生产关系偶尔会脱离霍尔顿的文本,但它们很快就被解释为只是“封建主义”,这阻碍着读者去了解其实质。
马克思确定了不同的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霍尔顿却将它们归入一个单一的大类当中。这样做使我们重新面对完全相同的问题:解释这些差异是如何以及为什么出现的。他这种论断的作用,正如宣布所有灵长类动物都是灵长类动物,我们和黑猩猩之间没有根本区别一样。即使在某种程度上接受了这一论断,我们依然有责任去解释这种差异的存在及其产生,而且这种责任并不会因此而减小。
以古罗马为例,霍尔顿认为,至少在一段时期内在,奴隶制生产方式在古希腊和罗马占主导地位。而在其它地方,在资本主义之前,获取劳动生产剩余某些部分的主导方式则是租金、税收或贡品。如上所述,甚至在霍尔顿本人的学术阵营中,他关于奴隶制的观点也并未被普遍地接受。而其他人,例如沃尔夫,则认为所有前资本主义社会都是封建社会(“朝贡制”)。但是归根结底,这两种方法都绕过了关于生产的关键问题,从而无法引导我们去掌握自公元三世纪以来所发生的劳动剥削的重要变化。
依照罗马帝国法律条文(例如基督教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制定的法律)的精细界定,霍尔顿对罗马帝国佃农降格为农奴的过程做了无名但有实的有用总结:
“农奴一词最初是指一个自由的农民,然后是一个自由的佃农,最终(从大约三世纪中叶开始)指一个有人身依附地位的佃农。到五世纪中叶,已经规定了农奴的世袭地位,这反映了人口下降和劳动力短缺的现实,以及关于国家与地主阶级之间关系的政治考虑。到了六世纪,就其流动性而言,可以认为大多数农奴失去了自由,从而被归类为‘土地的奴隶’。”[60]
如果像霍尔顿所提出的那样,那时候国家存在的基础是以“贡品”的形式从农民中榨取生产剩余,那么国家为什么要竭尽全力迫使佃农以农奴的方式从事生产呢?看起来,农奴的劳动、租金和税收,所有这些都可以(作为生产剩余——译注)被另一个阶层获取,它们实质上并没有区别,那为什么要发展出一种特殊的被剥削阶级呢?
让我们重申马克思的观点:“使各种社会经济形态例如奴隶社会和雇佣劳动的社会区别开来的,只是从直接生产者也就是劳动者身上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形式。”[61] 因此,我们必须问这样一个问题: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和此后中世纪欧洲社会的经济基础之间区别是什么?在这两者之间,什么发生了变化?有还是没有——这完全取决于你的抽象思维水平。
我们举以下这个例子以获得一个鲜明对比(当然还有许多其它历史案例,而我们的目的并非要声称所有社会的发展都是一样的):到公元前一世纪末,保守估计意大利的奴隶人口达到了大约一百万,[62] 为总人口的五分之一,[63] 他们在大农场、矿山和城市从事劳动。
有一些估计数字比这高得多,认为当时意大利奴隶人口占总人口的百分之四十。另一方面,在《末日审判书》出版时(十一世纪末——译注)的英格兰,总人口数目要小得多,而奴隶的比例据估计仅占其中的百分之九,绝大多数集中在落后的西南地区尤其是康沃尔锡矿区。[64] 但是,佃农和隶农(当时的律师一般称呼他们为农奴;原文 bordars and cotters,源自《末日审判书》上使用的词汇 bordarii 和 cottarii,分别为法语和盎格鲁-萨克森语,指庄园隶农——译注)占有记录人口的百分之七十。即使考虑到没有记录下地主、牧师、失地工匠和城市人口这一事实,也显然可以看出,农奴不仅构成了人口的大部分,而且更重要的是它们构成了中世纪经济(几乎全部是乡村经济)的基石。
回到上面的问题,在这两者之间,所发生的根本变化(当然那时候还发生了许多其它的改变)是:随着奴隶经济和奴隶人口优势地位的衰退,一种新的强迫劳动形式成长起来了——它仍然是一种强迫劳动,尽管劳动者获得了较大的相对自由和保护。在中世纪早期的暴风雨中,土地所有者将它确立为剥削劳动阶级的主要形式。换句话说,另一种剥削形式,即农奴制,取代了奴隶制成为了是封建生产方式的核心,而不仅仅是回归到朝贡模式,人们甚至可以在前阶级社会例如吠陀印度部落看到它的原始形式。
朝贡生产方式的理论家们常常低估乃至忽视农奴制对封建制度的重要性——他们倾向于分析各“精英”阶层和派别之间的分配模式和政治联系。事实上,在农奴制衰落的时候,农奴有可能以“免疫租”的形式购买人身自由,这进一步证明了农奴制本身的重要性。免疫租将农奴转变为他们主人的佃户,而其金额并不是根据土地大小和产品价值来计算的,而是根据到此时为止,将要成为佃户的农奴之前所有服务的价值。
事实上,欧洲的贵族和国家最依赖自由民的租金和税收,并且与亚洲国家最相似的时期,正好是封建生产衰落之后,而欧洲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完全胜利之前的时期,即君主专制时期。这种过渡式政体通过君主制超越了阶级对立,平衡了旧的封建贵族和崛起的资产阶级。看起来这种政体与东方古代君主制类似,但是如果认为它们的社会基础在本质上是相同的,那就大错特错了。在前者之下,农村和城镇的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取代了封建生产;而后者继续依靠大量农村税收来维持。
这两个体系的发展轨迹几乎是相互对立的,但是萨米尔·阿明认为,君主专制与亚洲古君主制下的生产方式本质上是相同的,欧洲比亚洲更晚确立这种方式,是由于其历史性的落后状态。正好在所谓朝贡关系被市场关系和社会各阶层的货币经济侵蚀乃至取代的时间点上,他却认为欧洲进入了一个发达的朝贡式社会,这最清楚不过地说明他这种理解并诠释历史发展的方法是如何肤浅和无用。
如果相同的发展历程没有在世界上所有地方发生(并且没有马克思主义的理由认为其必然发生),我们就必须研究并解释其物质动因。它很可能蕴含于生产方式之中,而这是我们所研究的经济的核心。相反,如果简单地将所有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堆在一起,并宣称它们之间的所有差异是次要的,则是没有用的。这是对问题的回避而不是解答。
霍尔顿坚持认为,譬如欧洲地主和柴明达尔们(莫卧儿印度拥有征税权的军事世袭贵族),尽管他们的土地所有权之间显然存在着纯粹“法律上的”差别,但他们对社会起着根本意义上相同的作用,其原因在于他们最终夺取了农民劳动的剩余,无论是通过租金还是税收。用科学的话来说,就是奴隶制和资本主义在根本上是相同的,因为无论在哪种情况下,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不仅是工人劳动产品的所有者,还是其劳动力的所有者,尽管在拥有作为动产的奴隶和按日、星期等方式雇佣工人之间有“法律上的”差别。
继续以印度为例,恩格斯指出了作为土地所有者的农村公社和国家,及其对英国人带来的困扰:“他们曾在印度徒劳地苦思过‘谁是土地的所有者?’这个问题,正象已去世的邦君罗伊斯·格莱茨·施莱茨·罗宾斯坦·艾伯斯瓦尔德的亨利希七十二世徒劳地苦思过‘谁是守夜者?’[65]这个问题一样。”英国资本家们最终通过议会法案(1793年的《固定赋额法》)将原来的柴明达尔包税人承认为合法的土地所有者。这样做的结果,是生产的完全错位和一系列灾难性的饥荒。这一尤其突出的例子是不能用朝贡生产方式来解释的。柴明达尔们并未被转变为资本家,他们的佃户不是雇佣工人——实际上,他们变成了朝贡领主的另一种“法律上的”形式。而我们在这个时期的历史中所能清楚地看到的,是从无到有强行赋予私有财产完全破坏了之前的生产关系。
世界市场
“朝贡”社会有个特点,即农业经济比重超过工业生产,占主导地位。也就是说,根据阿明设定的标准,如果经济基础是农业为主导,就一定是朝贡模式的社会。那这又怎么解释17世纪之后的欧洲社会呢?当时,工业发展处于起步阶段,农业经济仍占主导地位,但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已经进步到发生了第一次资产阶级革命,其中一部分土地贵族已经相当于农村资本家和投机者,在推翻封建制度中起到了革命的作用。
更重要的是,又怎么看待1917年的俄国呢?朝贡模式的拥护者会辩解说,虽然俄国此时很大程度上仍然倚仗“朝贡”经济(也就是小农经济),但由于已经发展出了工业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它的本质和波斯或神圣罗马帝国是不一样的。所以“资本主义之所以不一样,是因为他是资本主义;前资本主义社会,(无论是封建制度还是奴隶制度)都是一样的,因为都不是资本主义制度”。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又是如何产生的呢?
毋庸置疑,工业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是从前资本主义或朝贡模式的生产关系发展过来的,而不是凭空产生的。然而,朝贡模式也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朝贡模式的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不同,这种生产关系建立之后,主要问题集中在中央集权还是分权——而经济基础是不变的,仍然是通过“朝贡”的方式获得剩余价值。那该怎么解释看似“凭空而降”的资本主义是如何推翻这种生产关系的呢?由于没有看到社会内部阶级结构的变化导致了对旧的生产关系的扬弃,朝贡模式的拥护者们只好找了别的说辞。包括阿明(Amin),沃尔夫(Wolf)以及其他人都认为,从大约1400年(尤其是1492年)开始的“世界市场”的介入,为这一革命性变革提供了动力。
要是没有强大的贸易网络把商品生产推向一个又一个巅峰,没有市场经济对自然经济的瓦解,资本主义的全面发展和资产阶级的崛起是不可能的,但是光说“世界市场”这个天外救星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不免还是有些含糊。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也提到了这点。但是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会有这种发展,以及这种发展是怎么形成的,也没有提及在不同地区其影响也是不一样的。
对此,沃尔夫给出的解释是这样的:像奥斯曼帝国、印度和中国这样的亚洲文明,尽管和封建欧洲有着一样的经济基础,但是因为很偶然的原因,地位渐渐落后于欧洲。主要是由于其地理位置,及其在兴起的世界市场中有着不同的需求导致的,欧洲商人、欧洲国家想要在世界贸易中占据主导地位,以此获得更多利润,所以牺牲了其他朝贡国家的利益。沃尔夫说:“欧洲国家靠海,所以可以较早的发展河运和海运。”[66]但是这种解释却忽略了埃及、土耳其和西非(这里仅仅举了三个例子)也靠近地中海或大西洋,有开辟海上运输的条件。实际上,这个观点想说明的就是欧洲之所以能超过其他国家,是因为被世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选中了,不过这样的解释相当于什么都没说。
阿明解释说,在欧洲开始掠夺殖民地之前,所有地区都会有商人和贸易,经历同样的原始积累过程。但是,如果说资本主义发展就是搞贸易的话,那岂不是自从出现阶级社会以来,甚至在阶级出现以前,资本主义就在发展吗?即便如此,资本主义也没有像阿明说的那样,在每个地区都出现。由于阿明忽略了这一进程中决定性的因素,也就是对农民阶级的剥削及其无产化,还有作为国民经济根基的商品生产的建立,他就无法解释朝贡社会是怎么发展到资本主义的。这一进程在欧洲发生了(江户时代结束前的封建日本也经历了同样的历程),英国就是最典型的例子,所以这才目睹了资本主义的诞生。
值得注意的是,古代文明也有自己的世界市场(这里的“世界”不包括当时没有被发现的新大陆),在这里,商品生产和交换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雅典的黄金时代,大量的商品在世界市场上进行贸易,巨大的贸易网络是成就辉煌的古希腊文明的重要因素。当时,罗马的奴隶主们坐拥数不清的财富,都不知道怎么花才好。但是,虽然出现了市场、商品交换、旧生产关系的解体和巨大财富的积累(注意财富不等于“资本”),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仍然没有产生。
原因在于这种以奴隶为基础的古典经济,也就是马克思在《资本论》里提到的,并没有让城镇发展成为工业中心,也没有产生出新的资产阶级。尽管有大量的“无产者”涌现,生产始终和农村紧密联系在一起,罗马公民更多仍从奴隶制度中获益,支持奴隶制度的延续,而不是工业的发展。
在资本主义的早期发展阶段,庞大而富裕的东方帝国和欧洲国家一样,都是新兴世界市场的一部分。巨大的资金和商品堆积的压力推动各国的经济发展。然而,尽管商人的涌现、部分行业行会的建立和大量的资金提供了资本积累的条件,这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却并没有带来土地兼并和制造业的增长。就像罗马一样,所有资本主义的生产要素都准备好了,但是这个进程并没有发生。这是否可以说明,欧洲的封建制度同印度或中国的所谓封建制度有着十分重大的区别呢?
表面上,这段时期欧洲国家及其贵族们好像还在以原先的方式统治着国家,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就会发现,激烈的变革已经发生了。在地主和农奴之间的阶级斗争中,既诞生了一批拥有土地的“自由”的农民,又出现了居住在城镇的资产阶级,使得颠覆欧洲旧的社会关系成为了可能,同时也推动了之后发现美洲新大陆,掠夺殖民地。随着商品生产和交换走向了全世界,货币经济也越来越深入欧洲的农村地区,改变了狭隘的地方观念。
由此,地主们开始收货币地租,为了筹得货币,农民们必须到城镇去出卖自己的农产品,并用货币购买所需的生产工具和维持生存的物质资料。就这样,曾经能自给自足的农民便趋于消亡,被城市资产阶级和农村农民之间互相依赖的辩证关系取代了,要么变卖土地,成为不占有生产资料的无产阶级,要么成为成熟的资本主义下的农业工人。但是总体而言,这种进程并没有在印度、中国、波斯等地发生。马克思评论道:
“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的生产方式具有的内部的坚固性和结构,对于商业的解体作用造成了多大的障碍,这从英国人同印度和中国的通商上可以明显地看出来。在印度和中国,小农业和家庭工业的统一形成了生产方式的广阔基础。此外,在印度还有建立在土地公有制基础上的村社的形式,这种村社在中国也是原始的形式。在印度,英国人曾经作为统治者和地租所得者,同时使用他们的直接的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以便摧毁这种小规模的经济公社。”[67]
由于不同的社会在经济基础上有差异,因此出现了不同的阶级结构和力量对比。比如独立的、自给自足的农民和收地租的剥削者之间的斗争,同农奴和地主之间的阶级斗争就是有根本区别的,因而在15世纪世界市场开始发展的时候便导向了完全不同的结果。
霍尔顿他自己就描述了这些不同的结果。例如,以奥斯曼帝国为例,世界市场的发展和“廉价西班牙白银流入造成的通货膨胀”与资本主义发展并无关联,而是伴随着“农村秩序的崩溃” [68],军队上层被授予世袭地产以及安纳托利亚农民成为农奴。简而言之,就是伴随着社会的封建化过程。相比之下,“西欧资本主义市场关系的发展,特别是技术变革的速度,使得进贡的奥斯曼帝国被排除在了发达国家之列。英国的土地革命与随后工业革命的兴起,以及欧洲强国的崛起,首先在政治上使奥斯曼帝国边缘化,进而在经济上对其进行殖民,以获得欧洲市场和出口。”[69]
与西欧国家的发展模式不同,同样在印度,“很明显,尽管长途贸易的‘窗口’确实曾经打开过,但它并没有为莫卧儿帝国和维贾亚纳加尔帝国(同样也不包括奥斯曼帝国)的财富积累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如果不是主导地位的话)。”因为“植根于印度社会的错综复杂的朝贡关系的制度形式,特别是农村生产关系的自给自足和半自治性质,以及通过宗族身份和需求将商人和贸易群体整合到一个平衡的社会关系中,正是这幅图景的中心元素。”[70]
怎么解释呢?在其它地方,霍尔顿断言,社会形态的“功能进化”的“发展限度和可能性”是由生产关系决定的。[71]根据霍尔顿自己对资本主义发展的描述,从16世纪到18世纪期间,英国和印度社会的发展轨迹显然不同。因此,我们可以肯定地得出以下结论:这些社会不仅具有不同的“制度形式”,而且有着本质上不同的生产关系。否则,他们怎么会有如此不同的“发展限度和可能性”?
霍尔顿尽力避免得出符合自己论点逻辑的(主观)结论,于是给出了以下解释:
“长期以来,西欧国家的城市中心在促使封建生产关系解体的过程中无疑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而在西欧发挥重要作用的是欧洲封建和国家结构的特定背景和演变形式。其中,在经济发展和工业革命的背景下,存在于贵族、城市中心、市场以及王权之间特殊而细微的关系,经过社会生产关系的实践,发生了一系列复杂的变化。
“换言之,朝贡生产关系的破裂取决于西欧社会、经济和文化历史上的一个特殊转折点,即当时传统的财富积累模式下的财富盈余已无法满足旧的统治阶级与新兴资产阶级间的竞争。”
为什么基本相似的系统竟具有根本不同的发展轨迹?面对这一不可能的解释任务,霍尔顿放弃了,而是仅仅描述了那些不同的发展轨迹,甚至连这一“特殊的危机”(即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在何时何地出现这个最为重要的问题都没有触及到,留给读者的结论则是资本主义的诞生实质上是一场偶然的意外。哈,那还还蛮意外的呢!这样看来,朝贡模式可真是太能解释现实了。
将资本主义的发展完全解释为是偶然事件的产物,其实是忽略了偶然性和必然性之间的关系。为什么偏偏是在欧洲,诸如黑死病以及在新大陆被发现的很长时间以前实施的国家政策等偶然因素,似乎只会加强资本主义的发展进程?而在其它各种伟大的文明中,国家政策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下,更倾向于阻碍已经存在的资本主义发展?
在霍尔顿看来,农奴和应税农民之间的区别可能是表面的,但这两种不同制度下的阶级关系却有着深远的影响。印度乡村公社的相对稳定和持久性提供了惊人的国家税收和军役财富,远超中世纪欧洲的一切,但同样也严重地阻碍了本国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阶级的发展,当然前提是这种发展被允许的话。亚洲社会和封建社会阶级力量的此消彼长是不同的,归根结底是因为它们基于不同的生产方式。
但是,如果我们否认这些“朝贡制”社会在物质基础上的任何根本差异,那么我们必须在其他地方找到对它们明显差异的解释——或则是在它们的“特殊细微差别”、“特殊联系”和其它类似偶然的方面,或者是更通常的方面——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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