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是19世纪末期,“俾斯麦王朝”利用国家权力实行社会改良,以对会蓬勃发展的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的产物。它是反动的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它的体系是资产阶级超阶级国家观、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资产阶级利己主义的大杂烩。它的思想来源是拉萨尔主义的国家社会主义、拿破仑第三的波拿巴主义的社会政策、迪斯累里的“托利民主”——社会改革、“讲坛社会主义”的国家社会主义。它力图维护“俾斯麦王朝”统治万古长存,但最终还是挽救不了“俾斯麦王朝”的覆亡。
“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1](P.375.)是恩格斯在1885年评论反动的俾斯麦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时所使用的概念。“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产生于19世纪70-80年代。它既要保存剥削阶级的国家和资本主义所有制的基础,又想通过社会改良消除由这种基础所产生的社会弊病,使资本主义统治永世勿替。因此,“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是一种反动透顶的资产阶级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在资产阶级看来,资产阶级统治着的世界当然是最美好的世界。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把这一种安慰人心的观念加工,制成或多或少完整的体系。……它力图使工人阶级对一切革命运动持否定态度,硬说能给工人阶级带来好处的并不是这样或那样的政治改革,……而是一种行政上的改良,这种改良是在这种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实行的,因而丝毫不会使资本和雇佣劳动间的关系有所改变。”[2](P.498-499)本文打算简要地论述“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产生的历史背景,它的内容核心及其思想来源。
一
“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产生于19世纪70-80年代并不是偶然的。这时德国资本主义工农业迅速发展,国内阶级矛盾尖锐化,工人运动蓬勃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广泛传播,因而使容克资产阶级力图用国家机器来加以对付的产物。
1871年,在德法战争中,德意志以普鲁士为首的统一胜利完成。1月18日,俾斯麦在法国凡尔赛宫镜殿宣布成立的“德意志帝国”,是“俾斯麦民族的新德意志帝国”,[3](P.196)确立了“议会形式的俾斯麦独裁”,[3](P.517)开创了长达20年之久的“俾斯麦王朝”的统治。德国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梅林写道:“官方报刊几乎毫不掩饰的讽刺谈到‘俾斯麦王朝’同霍亨索伦王朝并存,正如从前卡洛林王朝同墨洛温王朝并存一样。”[4](P.300)在这种国家政权统治下,“俾斯麦不得不违反自己原来的观点而实行工业自由、准许德国各邦间的迁徒自由以及其他资产阶级性改革”,[5](P.328)促进了资本主义工农业经济突飞猛进地发展。德国工业每年平均增长率,在1870-1880年为4.1%,1880-1890年为6.4%,在欧洲占第一位。煤产量在1871年为2940万吨,1880年为4700万吨,1890年为7020万吨;生铁产量分别为120万吨,270万吨,740万吨。钢产量在1880年为150万吨,1890年为320万吨。[6](P.281、285)即煤产量每10年将近翻一番,而钢产量每10年增长一倍以上。作为工业动脉的铁道,在1870-1890年,从18500公里增至41818公里。[7](P.197)即20年间铁道增长了2.2倍,其发展速度之快,在欧洲首屈一指。
德国农业资本主义在国家政权的保护下,沿着“鲁普士式道路”发展。耕地面积、牧场面积、牲畜数量、农作物产量都有较大增长。1873-1892年,甜菜种植面积从88877公顷增至352015公顷,[7](P.190)增长了4倍多。马铃薯的年平均产量在1865-1874年为2.048亿公担,在1875-1884年增至2.484亿公担。[8](P.311)1871-1890年,小麦产量从2750万公担增至3750万公担;裸麦产量从6250万公担增至6930万公担;牛的数量从1577万头增至1755万头。[8](P.316-320)农产品加工业、乳酪生产、酿酒业都有很大的发展。农业技术也有较大的进步,农业机械的采用也迅速推广。1882年,打谷机(包括蒸汽打谷机)已达34万架。[7](P.188)
德国资本主义工农业经济的发展,给城市的工人阶级和农村的劳动者带来了新的苦难。工业中特别是采矿业中的工伤事故层出不穷。1870-1883年,仅普鲁士的采矿业的伤亡事故,从每千人中的2.56人增至2.63人。工人的工作日很长,工资很低。在1870年,工人的工作日通常是12小时,在1877年为10小时,[7](P.231)而工资则比英、美、法诸国工人低得多。在19世纪70-80年代经济危机期间,资本家把危机的重担转嫁给工人,工会工人也大批失业。农业工人的状况更为悲惨。农业资本主义的“普鲁士式道路”的发展,把数百万农民引向彻底破产,使他们流离失所,成为资本主义工业的庞大后备军。在东普鲁士,雇农深受资本主义和半封建性的双重压迫和剥削。这种农业工人实际上是半农奴性的雇农。此外,在容克的庄园里还存在奴婢和全无份地的、实际上处于奴隶地位的雇农。
1871年,“工人阶级大约占德意志人口的1/5,到1882年已达1/4。”[9](P.282)1871年德国的人口为4100万,1882年为4540万。[10](P.444)即1871-1882年,工人阶级的人数从820万人增至1135万人。工人阶级的队伍壮大起来了,他们进一步组织起来进行反对压迫和剥削的斗争。1872年夏鲁尔矿工举行大罢工,为争取8小时工作日和提高工资25%而斗争。同年,柏林、莱比锡、纽伦堡、开姆尼斯等地爆发了声势浩大的罢工运动。俾斯麦对罢工工人视如寇仇,肆无忌惮地用暴力手段加以镇压,并且加紧迫害社会主义运动中的两大派,即拉萨尔派和爱森那赫派。这两派为了对付共同的敌人,于1875年5月在哥达城举行统一大会,建立了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习惯上称为社会民主党)。工会运动也统一了。社会民主党和工会组织不断发展壮大。1876年,社会民主党党员增至38万人。1877年党的报刊增至41种,拥有16万-17万订户。在1877年国会选举中,社会民主党得票493447张,占总票数9%以上。恩格斯评论这次选举时写道:“选举的结果可以作为我们计算我们力量的工具。”[11](P.107)这时社会民主党已经成为国内的第4大党。
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的燎原烈火,吓得俾斯麦惊心掉胆。他惊呼:“社会民主主义的危险的增长”。[12](P.292)他还说:“柏林的大多数薪俸低下的公务员,还有铁路巡道工、扳道工以及类似的工人,都是社会党人,这一事实的危险在发生暴动和运送军队时是显而易见的。”[13](P.147)1877年9月17日,俾斯麦在帝国议会含血喷人:社会民主党是“敌人”。“国家正在进行适当自卫来对付这个敌人。”[14](P.44)反对“赤色幽灵”的危险,成为俾斯麦“反对社会党人的口号。”[15](P.6)在俾斯麦的操纵下,帝国议会于1878年10月9日通过了《反对社会民主党企图危害社会治安法令》,即“非常法”。它规定:“凡属通过社会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办法,旨在推翻现存政府或社会制度的组织,一律予以取缔。此项规定适用于以推翻现存政府或社会制度为目的的,通过社会民主主义、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办法危害公共安宁,特别是危害阶级和谐的组织;类似的社团等也与上列组织同样论处。”[16](P.235-236)它还规定,凡属上述宗旨的集会、出版物和募捐“均应禁止”。违者予以重罚:或罚款500马克,或判处一个月至一年的徒刑直至放逐。10月22日“非常法”颁布,正式生效。俾斯麦立即挥刀拔剑,刀光剑影,对社会民主党和工人组织大张挞伐,置之死地而后快。恩格斯指出:“俾斯麦用尽一切手段,直至最卑鄙的手段,来扼杀工人运动。”[3](P.300)
在风云突变,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情势下,社会民主党领导机关栗栗危惧,陷入混乱。他们声明党组织“自行解散”。在这存亡绝续的危急关头,马克思恩格斯力挽狂澜,帮助社会民主党纠正错误,使党的领导依靠广大党员的勇敢和智慧,采取了正确的路线和方针,进行地下斗争。1879年10月,社会民主党在瑞士创办秘密机关报《社会民主党人》。次年8月,社会民主党在瑞士的维登召开了秘密的代表大会,规定党“以一切手段”来达到社会主义目的。社会民主党英勇地进行灵活多样的斗争,取得了辉煌的胜利。“‘社会民主党人报’按期到达订户的手里,差不多像期票一样准;任何一个斯蒂凡也不能阻止德意志帝国邮局把它分送到收件人手里,而且当时在德国有一万多订户。”[15](P.89)恩格斯的《反杜林论》被列为禁书,但在德国却获得更广泛的传播。恩格斯的许多短篇著作发行了更多的新版。
“非常法”的残酷迫害未能搞垮社会民主党。相反地,社会民主党经过不屈不挠、艰苦卓绝的斗争,力量更加强大了。它在历届国会选举中得票不断增长:1881年得票311000张,1884年得票549000张,1887年得票763000张。这加强了工人斗争的信心,加剧了俾斯麦的恐惧。1889年,社会民主党领导鲁尔等地区15万煤矿工人大罢工,获得重大胜利。恩格斯说:“工人已经表明,他们有一种甚至俾斯麦的坚强意志也无法对付的意志。”[3](P.478)“威廉也好,俾斯麦也好,都不得不在十几万罢工工人的大军面前低下头来。”[3](P.343)俾斯麦只好哀叹:“拥护社会主义的阶级欲壑难填,奢望日增,将会把王权和政府推入绝境。”[17](P.41)
这些事实雄辩地说明,“非常法”的目的完全落空了。俾斯麦在推行“非常法”的过程中,也察觉到专靠暴力手段——“鞭子政策”不能铲除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他在1878年8月制订“非常法”草案时就预感到:“法律草案实际上不会给社会主义带来危害,也不足以消除社会主义的危害。”[13](P.147)因此,老奸巨猾的俾斯麦采取了反革命两手政策:一方面他要采取比“非常法”更为暴戾的军事流血手段。他说:“1889年矿工罢工事件之后,我认为……社会民主党对君主政体和国家造成的战争威胁超过了目前国外的程度;应把社会民主党的问题视为国内战争问题和政权问题,而不应视为法律问题。”[17](P.32)他杀气腾腾地狂嚎:“不流血就不能解决问题。”[18](P.576)他发誓要“把社会民主党扼死在血泊之中。”[4](P.313)另一方面,俾斯麦采取“温和手段”,即实行“糖果政策”——社会改革、社会福利和“社会主义”政策。他蛊惑人心地声称,要“积极地改善工人处境”。[19](P.166)其目的是笼络工人,以挖掉社会民主党的老根,铲除社会主义,从而巩固俾斯麦国家的容克资产阶级统治。恩格斯指出:“我们知道,俾斯麦是属于那种不择手段的人。”[15](P.10)恩格斯在《俾斯麦先生的社会主义》又揭露说:“俾斯麦先生说:要粉碎社会主义,仅仅采取镇压手段是不够的,还必须采取种种措施以消除不可争辩地存在的社会混乱现象,保证工作的秩序,防止工业危机以及其他等等。他答应要提出为社会谋福利的这种‘积极’措施的建议。”[11](P.191)于是,“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就出笼了。
二
“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体系是反动的资产阶级超阶级国家观和资产阶级庸俗政治经济学、资产阶级利己主义以及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斑驳陆离的大杂烩。
在国家观方面,“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宣扬国家具有非阶级、超阶级的性质。这种谬论乃是各种资产阶级政治思想、社会学说的基础。一切以社会改良来否定社会革命的“理论”,总是与反动的非阶级、超阶级国家观相联系的。俾斯麦否认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他把国家看成是凌驾于一切阶级和党派之上具有独立的本质,而美其名曰“国家共同体”。[13](P.47)他把基于资产阶级所有制的国家理想化。他说:“对国家的安全和不断发展而言,代表资财的人占优势更为有益。……任何一种巨大的国家共同体,如果没有来自资产者的物质的或精神的谨慎和有抑制作用的影响,那么就会像第一次法国革命那样飞速发展,以致国家这辆车被颠得粉碎。”[13](P.47)俾斯麦说,爱国必须忠君。爱国主义和专制主义是一致的。“德意志人的祖国之爱就需要有一位君王,以便把他们的忠诚集中在他身上。[12](P.235)俾斯麦把他自己、君王、政府同“国家共同体”等同起来,并把他个人作为“国家共同体”的代表;他的社会政策就是“国家共同体”利益的体现,从而欺骗人们对国家,即俾斯麦的顶礼膜拜。由于人们自幼就习惯于认为社会的公共事业和公共利益,只能通过国家及其薪俸极高的官吏来处理和保护,所以俾斯麦就以“国家共同体”作为全体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来招摇撞骗,使“平民把国家看作一个慈善机构。”[9](P.390)
俾斯麦极力宣扬,国家就是社会主义;德意志帝国的“国家共同体”通过社会立法,实行“社会主义”来解决社会问题是责无旁贷,刻不容缓的。1881年,俾斯麦说:“我深信国家社会主义最终是可行的。凡是实行国家社会主义的政治家都将会崭露头角。”[18](P.548)这是他恬不知耻的自我标榜和吹嘘。他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恨之入骨,誓不两立,但却打着“社会主义”旗帜欺世盗名。他说他有“社会主义”的心,社会主义是好事,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幸福。他把1871年以来他在德国实行的“国有化”,即国家对资本主义自由竞争的一种干预:银行国有、邮政国有、铁路国有、烟草国营等等,统统称为“社会主义”。对此,恩格斯在1880年予以辛辣地讽刺:“最近,自从俾斯麦致力于国有化以来,出现了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它有时甚至坠落为一种十足的奴才习气,直接了当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社会主义主义的。……这无论如何不是社会主义的步骤,既不是直接的,也不是间接的,既不是自觉的,也不是不自觉的。否则皇家海外贸易公司、皇家陶磁厂,甚至陆军被服厂,以致三十年代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时期由一个聪明人十分严肃地建议过的……妓院国营,也都是社会主义的设施了。”[11](P.239)
“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核心是所谓实施社会保障——由俾斯麦代表“国家共同体”举办社会保险事业。俾斯麦在1881年说:“由于国家很容易筹备社会保险所需要的款项,所以国家必须把这件事抓起来。国家提供社会保险基金并不是施舍,而是国家维护那些期望好好地工作而又无法劳动的工人的权利。军队中的伤残人员或年老士兵可以领取养老金,而作为劳动大军的士兵为什么不能领取呢?”[18](P.548)显然,这是“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无耻行骗的手段。它标榜“为民请命”,“把无产阶级的乞食袋当做旗帜来挥舞”,[2](P.492)诓骗为了“劳动大军”谋利益,其实是为了更有效地控制和奴役工人阶级,以巩固容克资产阶级国家的统治。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指出:“资产阶级中间有一部分人要想把社会的疾病治好,以求巩固资产阶级社会的生存。……社会主义的资产者要保全现代社会的生存条件,但又不要有这些条件必然产生的斗争和危险。……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归结起来就是这样一个论断:资产者之为资产者,是为了工人阶级的利益。”[2](P.498-499)这个不易之论,用来揭露和批判“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即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的欺骗性和反动本质,是最适合不过的了。
在19世纪80年代,俾斯麦处心积虑地先后炮制和正式颁布了3个社会保险法,确立了“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险体系。恩格斯斥之为“波拿巴式的社会政策,社会改革之类的粪便。”[3](P.532)
第一个社会保险法是1883年的《疾病保险法》。这个法律的草案最初由俾斯麦在1882年5月提交帝国议会讨论表决。由于矿工和手工业行会已经建立共济会、疾病互助组,并且已经筹集好疾病医疗基金,所以这个法律在议会讨论时能够顺利通过。《疾病保险法》于1883年正式颁布施行。它规定国家不资助疾病保险基金。保险金由资本家和工人缴纳:资本家交30%;工人交70%。由于保险金主要来自工人,所以保险金由工人组织管理。法令还具体规定参加保险者的权益:免费享受医疗;患病者从第三日起可以领取平均工资的50%,以13周为限;产妇享有3-6周工资;死亡者可被补偿20-40天的平均工资。[20](P.421)至1887年,参加疾病保险者达429万人。[20](P.422)
第二个社会保险法是1884年的《意外灾难保险法》(或称《意外工伤事故保险法》)。这个保险法的草案俾斯麦早在19世纪70年代就开始酝酿,但直到1881年4月2日俾斯麦才向国会提出。国会中的自由党人和进步党人认为它是社会主义的而极力反对。俾斯麦则声辩说:“50年来我们一直谈论社会问题。……如果你称之为社会主义,我是不在乎的……我希望看到我们的国家大部分是信奉基督主义的。我们承认宗教原则所追求的目标,特别关心和同情每一个老人和受苦的同胞。”[21](P.612)他把这个保险法称为“实用的基督主义”。[18](P.548)俾斯麦诡计多端,口蜜腹剑,他给基督主义涂脂抹粉,装扮成“社会主义”,这当然是轻而易举的。但这种“社会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基督教社会主义在理论上是反马克思主义的;在政治实践上就是为了反对无产阶级革命。马克思恩格斯痛斥基督教社会主义为“反动的社会主义”。[2](P.491)
《意外灾难保险法》在1881、1882年先后两次遭到国会否决。它到了1884年7月才由国会通过,并于同年生效。它规定由资本家负责工伤工人的医疗和葬费,并发给死者家属津贴。由于工人免交意外灾难保险费用,工人无权参加管理。此保险法在1886年扩大至农业工人。
第三个社会保险法是1889年的《老年及残废保险法》。这个法律是带有强制性的。它规定“受益者”是工业工人、农业工人、手工业者和公务员。保险基金的来源有三:一是国家资助,二是资本家缴纳,三是工人出钱。工人所负担的保险金,由雇主代缴,然后从工人的工资中扣除。年满70岁,工龄满24年者可以享受养老金,金额以其缴纳的保险金的数量而定。有4年工龄的残废者可以领取津贴。由于国家提供老年及残废保险的费用,所以此项保险由国家管理。德国各地为此设立了管理机构。
《老年及残废保险法》是俾斯麦以养老金为诱饵,对劳动人民实行控制和奴役的一种手段。俾斯麦一语泄露了天机:“任何一个希望将未能够领取养老金的人,对现状是较为知足的,较容易对付的。我们试把两种人作比较:一种是为私人办事的人,一种是为宰相官邸或法庭服务的人,就会发现后者比前者容易支配和服从。因为他们希望获得养老金。”[18](P.549)俾斯麦力图使工人都成为希望领取嗟来之食——养老金的人,从而俯首贴耳、百依百顺地服从俾斯麦国家的统治,抛弃社会民主党和社会主义。他在1889年5月18日在国会演说时说:“我相信,假如你们能够为我们做这桩关系到帝国境内50万工人以上领取小额养老金的人的好事,你们……也将教导那些平民把国家看作一个慈善机构。”[9](P.390)恩格斯批判“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阴谋时指出:“这种所谓的社会主义不过一方面是封建的反动,另一方面不过是榨取金钱的借口,而它的间接的目的则是使尽可能多的无产者变成依靠国家的公务员和领养老金者,……在国家任命的长官的监视下,而不是在工厂监工的监视下举行强制性的选举——好一个美妙的社会主义!”[22](P.163-164)
可见,“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险体系,是力图欺骗工人阶级相信,他们希望从社会民主党的社会主义革命中所获得的好处,“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是完全可以提供的。它以小恩小惠的利益诱骗工人阶级顺从“俾斯麦王朝”的统治,以期待“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赐给更大的幸福,从而铲除社会民主党和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源。俾斯麦曾直供不讳地说:“只要我们能够使没有产业的人们满足于他们的现状,那怕付出更大的物质代价也是不为过的,是非常值得的。这是一种消除革命的投资。如果发生了革命,付出的代价将会更大。”[18](P.549)所以,“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险体系的“糖果政策”,是执行“神甫的职能”,是“穿着袈裟的宪兵”的专横统治。它与“非常法”的“鞭子政策”是异曲同工的。“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险体系的最大欺骗性和反动性就在这里。
“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特征的另一种表现,就是资产阶级利己主义。1885年,俾斯麦70寿辰之际,正是“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甚嚣尘上之时。德国社会各阶层居民被欺骗向俾斯麦捐献了120万马克,用以赞助他的“国家社会主义”事业——慈善事业和公共事业。但他贪欲无艺,利令智昏,利用自己享有免税权,只把部分捐款建立了“申豪森基金会”,资助那些报考高级教师的人员,而对其余的捐款则中饱私囊,用以购置在申豪森周围田产,为俾斯麦家族进一步发财致富。这使“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声名狼藉。它的资产阶级利己主义和欺骗性原形毕露了。
“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与“非常法”一样都没有达到目的。它遭到社会民主党和工人群众的强烈反对。就在“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保险体系最终确立的次年(1890年),德国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汹涌澎湃,爆发了200次罢工。[23](P.28)同年,社会民主党领导的工会——“自由工会”的会员达50万人。[9](P.207)社会民主党出版了104种报刊,拥有60多万订户。“‘社会民主党人报’是德国党的旗帜;经过十二年的斗争,党获得胜利。”[15](P.90-91)社会民主党在1890年的选举中得票1427000张,差不多占总票数的20%,在国会获得35个议席。社会民主党的议员,在国会揭露“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各项立法的欺骗性和反动性。他们指出,它“端上一碗只能看不能吃的菜来迷惑人,使他们看不到无产阶级的利益,而且尽可能还要他们付钱。”[4](P.227)广大工人群众对它则嗤之以鼻,视如敝屣。“俾斯麦在帝国国会中供认德国工人终于‘唾弃了’他的国家社会主义。”[22](P.36)
三
“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思想来源是异常繁杂、五花八门的。它对各式各样的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兼收并蓄。
其一,拉萨尔主义特别是拉萨尔的“普鲁士王国政府的社会主义”的“理论”,是“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思想来源之一。
1862年,俾斯麦当了普鲁士王国首相,拉萨尔就加紧与他勾结,朋比为奸。从1863年5月到1864年4月,拉萨尔与俾斯麦进行了6次密谈,并且拔来报往地秘密通信。拉萨尔在国家问题和“社会政策”问题上,为俾斯麦出谋划策。拉萨尔把国家看成是超越阶级矛盾的产物和表现,认为国家具有独立的自由的本质。他说:“任何国家都是自由的。”国家“体现自由的最高发展。”[24](P.240)他否认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有组织的暴力,而强调国家是“为一切人而存在的机关,有效地保障一切人的生活”。“国家的宗旨就是教育和推进人类走向自由。”[24](P.71)所以拉萨尔认为国家的任务和职责就是为人类社会的进步服务。
拉萨尔是洛贝尔图斯“国家社会主义”的信徒。他向俾斯麦建议,由普鲁士国家实行直接的“社会主义”干预,即由“国家辅助”工人合作社和颁布“普选权”,把“一个特权等级的王权变成一个社会的和革命人民的王权”,[24](P.509)进行社会改良,以实现“社会主义”。
俾斯麦深受拉萨尔“普鲁士王国政府的社会主义”的影响,他的国家观和“国家社会主义”的“理论”与拉萨尔如出一辙。
其二,波拿巴主义是“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思想的又一重要来源。
俾斯麦很早就研究拿破仑第三的波拿巴主义的“社会主义”。正如1857年格拉赫与俾斯麦在讨论波拿巴主义问题的通讯中所说的:“我们实际研究了波拿巴主义已经十年了,把它全都琢磨透了。”[12](P.150)按照俾斯麦的看法,波拿巴主义是一种“统治形式”。“波拿巴主义的对内统治方式,连同它的粗暴的集权制、它的消灭独立性、它的对法律与自由的蔑视、它的官方的扯谎、它的国家和交易所的腐败……是由于自由使用全部权力有意识地推行的。”[12](P.146)此时(1857年),俾斯麦对波拿巴主义的评价不高,但往后它就成为俾斯麦奉若神明的政治体制,即俾斯麦的波拿巴主义或“半封建主义和波拿巴主义的混合体”。[1](P.55)
1862年,俾斯麦任普鲁士驻法国公使期间,与拿破仑第三有过多次会面和密谈。他成为波拿巴主义的信徒。拿破仑第三向俾斯麦传授“崇尚武力”的波拿巴主义。他说:“普鲁士应通过德国推行强有力的政策来解决它的宪法问题。”[25](P.87)拿破仑第三还向俾斯麦传授波拿巴主义的“社会主义”和“社会政策”。拿破仑第三自诩为“社会主义者”。他说他非常重视劳工问题,成立“劳资调解委员会”,关心“社会改革”,支持工人举办合作社,制订劳动者老年社会保险条例。他认为实行让步政策是必要的,这关系到缓和社会矛盾,巩固自己的统治。俾斯麦对拿破仑第三这些教诲拳拳服膺,后来他在国会的演说多次提到他从拿破仑第三那里所学得的治国之道。拿破仑第三就是俾斯麦的“原型”;[3](P.513)“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就是拿破仑第三的波拿巴主义的移植和变种。
其三,迪斯累里的“托利民主”——社会改革政策,也是“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思想来源。
本杰明·迪斯累里(1804-1881年)是英国托利党(保守党)首领、首相(1867-1868年、1874-1880年),曾被封为比康斯菲尔德伯爵。俾斯麦在1859年就认识迪斯累里,他们同声相应,同气相求,臭味相投。1862年6月,俾斯麦作为普鲁士驻法国公使赴伦敦参观万国博览会时,专门拜会了迪斯累里,讨论了普鲁士在德意志的政策。1878年,俾斯麦充当柏林国际会议主席期间,与出席会议的迪斯累里(其身份是英国代表团团长)秘密合作,完成了“诚实的肩客”[18](P.515)的使命。他们还谈论了社会问题、工人问题和社会主义问题。柏林国际会议之后,俾斯麦更钦佩迪斯累里,他说他与迪斯累里是“莫逆之交”。[26](P.341-342)俾斯麦在书房里一直悬挂着迪斯累里的肖像。
俾斯麦非常重视迪斯累里的治国之道。迪斯累里在两次任首相期间,喋喋不休地表白他尽心竭力为英国国民谋福利。他实行了英国第二次议会改革,使资产阶级“民主改革”向前迈进,选民人数增加了100万人,分化和瓦解工人阶级,使工人贵族获得了选举权。他注重解决“劳工问题”,推行工厂立法,对工人施以小恩小惠;他修改了“主仆法”,规定工人和雇主的地位“平等”。这些社会改革是为了软化和消除无产阶级的革命斗志,巩固资产阶级的统治。俾斯麦对迪斯累里的政策措施赞不绝口。他说:“比康斯菲尔德实现了他关于伟大政治家的全部概念。”[27](P.329)俾斯麦国家把迪斯累里的“托利民主”的治国权术奉为楷模;“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则把迪斯累里的“社会改革”奉为圭臬。
其四,“讲坛社会主义”是“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思想来源。
“讲坛社会主义”产生于19世纪60年代的德国,活跃于19世纪70-90年代。它是一种反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反动思潮。它之所以产生是由于德国统治阶级,即容克资产阶级,害怕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在德国迅速传播,害怕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的蓬勃发展,害怕社会主义劳工党力量的增强,而由他们豢养的文丐、教授、思想家和经济学家设法寻找能够消除社会主义和奴役工人的思想武器和统治手段。他们在各大学的讲坛上打着“社会主义”的旗号,鼓吹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因而得名“讲坛社会主义者”。
1872年10月6-7日,古·施穆勒、阿·瓦格纳、路·布伦坦诺等158名“讲坛社会主义者”,在爱森那赫城举行会议,讨论“社会问题”。古·施穆勒在开幕词中说:“我们希望在这里能找到改革我们的社会关系的基础,……我们主张温和的但将坚决贯彻的工厂立法,……我们的理想是愈来愈多的人分享高水平的文化财富、教育和福利。”[27](P.322)次年,“讲坛社会主义者”组成社会团体——“社会政策联合会”,参加者除经济学家外,还有法学家、历史学家、政府高级官员和个别资本家、企业主。它发表的《宣言》声称:我们坚决主张社会改良,反对旨在颠覆现存国家和社会制度的那种社会主义。国家提供社会福利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国家的最高任务。[27](P.332)
“社会政策联合会”从维护容克资产阶级国家利益出发,鼓吹国家是“超阶级性”的组织,宣扬普鲁士-德意志国家是最理想的国家,它能够使无产者与资产者实现阶级和谐。并且通过国家干预经济,实行社会改良和社会保障的“国家社会主义”。“社会政策联合会”向俾斯麦提出各项社会改良措施和计划:建立国有化企业,包括铁路、交通、矿山国有化以及国家专卖等等,以实现“社会主义”,保障劳动就业;制订社会立法、工厂立法,改善工人状况,“消除阶级不平等”;组织举办工人疾病伤亡事故保险,以保障劳动者的利益;尽力改善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状况,为居民谋福利。
“讲坛社会主义”的“理论”和计划,对“俾斯麦王朝”的社会政策起了重大影响,成为“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俾斯麦的“国有化”措施就是以这些理论为依据的。而且“讲坛社会主义者”还成为俾斯麦的“座上客”:阿·谢夫莱作为“专家”参加了“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社会保险体系的制订;阿·瓦格纳则作为俾斯麦的“特派员”,在德国各地为“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摇唇鼓舌,鸣锣开道。恩格斯指出:“我们的讲坛社会主义者在理论方面一向顶多不过是一些略带博爱主义色彩的庸俗经济学家,而现在他们已经坠落到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辩护者的地步。”[1](P.375)
此外,“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还从工人运动和社会主义运动的社会主义要求中,吸取为其所用的东西。早在1871年11月俾斯麦就说:“只有现在进行统治的国家政权采取措施,方能制止社会主义运动中的混乱局面,办法是由政府去实现社会主义的要求中看来合理的、并且和国家和社会制度相一致的东西。”19](P.165)俾斯麦这样做居心险恶,企图收买人心,打击社会主义劳工党,消除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
综上所述,“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是反革命的、反马克思主义的资产阶级社会主义。它决不是俾斯麦的独创,而只不过是拾人涕唾,把从资产阶级社会主义武库中捡来的破烂七拼八凑起来。恩格斯指出:“俾斯麦从来没有弄出一点自己的政治观念来,而只是把别人的现成的观念拼凑在一起。”[3](P.486)俾斯麦兼容并包拉萨尔的“普鲁士王国政府的社会主义”、拿破仑第三的波拿巴主义的“社会主义”、迪斯累里的“托利民主”、“讲坛社会主义”等等,以适应特殊的“俾斯麦民族的新德意志帝国”的政治观念和容克资产阶级统治体制的需要,妄图使“俾斯麦王朝”万古长存。但是,无论俾斯麦的暴力主义统治还是“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都挽救不了“俾斯麦王朝”的覆亡。它只存在20年就寿终正寝了。“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也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当然,这并不是说它对后世不再发生任何影响了。希特勒就是从历史的垃圾堆里,如获至宝地拾起“俾斯麦国家社会主义”的。希特勒在他的臭名昭彰的《我的奋斗》中说:“我研究了俾斯麦的社会主义立法,以及这种立法的意图、斗争和成就。”[28](P.155)他把他的政党称为“国家社会主义德国工人党”(缩写为N.S.D.A.P.,简称纳粹)。他夺取了政权,成为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总司令,大搞“国家社会主义运动”,疯狂发动战争。但同样挽救不了希特勒政权和他本人的彻底灭亡。
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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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关勋夏。来源: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04期。责任编辑: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