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在一家省会的医院看了一位84岁的老年男性患者,虽是初次相见,素不相识,但从与他接触的一刻开始,深深感到他是一位可敬可亲的慈祥老人。
老人开门见山,说请我帮他指导如何用药。我请老人先详细讲讲他的病情。
老人三年前在做稍剧烈活动时,偶有胸部轻度不适,日常生活正常。女儿在医保局工作,带父亲到医院查查身体。接诊医生问诊两三句,就开了住院条。入院后医嘱让患者次日早禁食,上午9点说要详细检查,被推入了导管室。老人是个很本分的人,认为入了院,就该听医生的,医生是救人的。在患者完全不知情,也无家人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况下,老人被造影后,放了两个支架。老人不懂医,他叙述说:“后来出事了,’心脏出血了’,血压测不到了。来了几个医生开始抢救。”女儿补充说:“静脉注射了很大剂量多巴胺,后来父亲发生消化道大出血,医院让家属外购止血药物。”好在最终化险为夷,老人的生命得以挽救。
我问老人和他女儿,两个支架放在什么血管里?结果如何?出院仅有一张病例摘要,其中仅有“冠心病,植入支架2个”,对术中的并发症与抢救过程只字未提。
老人的女儿说,家人本来想要起诉医院。术者据老人说是位中年男医生,可能是科里的副主任。他趁家属不在时,在老人床旁痛哭流涕,让老人可怜他,原谅他,务必说服家属不要起诉,并且让在一张知情同意书上签上字。否则,他这医生就当不成了,这一辈子就完了。
父亲受了这么大罪,差点丢失生命,不起诉,还要造假,事后补签知情同意书,家属实在难以接受。老人却十分耐心劝说子女,把知情同意书就补签了吧,也别起诉了。医生抢救都尽了心力,事情已过去了。年青人认错,也给他改正的机会吧!在父亲的坚持下,女儿补签了知情同意书,也没有起诉医生与医院。多么善良的老人,善解人意。
我在为老人的善良深深感动的同时,也为这件医疗事件深感震惊。我想看看造影的光盘,患者与家属说医院没给。老人与女儿都讲的“外行话”,医疗信息不对称。我只能凭常识推断了。给老人造影时,很可能发现的是一支有侧支循环的慢性完全闭塞病变,在试图开通做支架过程中,穿破了冠状动脉血管,导致血管破裂,产生急性心包积血,心脏压塞,血压下降,测不到。用大量多巴胺是为了升血压,可能通过心包穿刺,保守处理,化解了风险。患者又发生大量消化道出血,经输血抢救,脱离了风险。很难想象在一家省级三级甲等医院,患者并非什么急诊居然在没有患者与家属知情同意的前提下,冒天下之大不韪,给84岁老人做造影,放支架,出事后,补签知情同意书,掩盖“罪过”。
我在这个城市看了20多名患者,16人都在这家医院做了支架,无一人有住院病历的完整复印,无一人有复制的造影光盘。每位患者手中仅有的就是两张住院小结,仅可看到的信息是:1、冠心病;2、做了造影;3、放了支架。造影发现哪些血管有狭窄?狭窄的程度?在什么血管的什么部位放了支架?信息全无。这也太荒唐,太不负责任了!
不知卫健委及相关管理部门是否做过调查研究?主要领导忙,不是有不少一巡和二巡吗?不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小兴一下也行啊!
有侧支循环,病情稳定的慢性完全闭塞性病变有必要做的如此疯狂吗?两项大型临床试验一致证实:对慢性完全闭塞病变做支架根本不改善、不减少心肌梗死,卒中,心血管死亡和总死亡率。为什么国内对这些患者的支架手术的高涨热情不减?是为患者的利益,还是在为名利大比武?真正有良知,不忘初心的医生,不为此痛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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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大一大夫。来源:微信公众号” 胡大一大夫“。责任编辑:郭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