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需要的保护,首先应当是作为劳动者的保护。如果忽视隐藏在网络平台运作过程中的劳动权益问题,再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也无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到那时,没有行凶者,滴滴司机的生活也会被平台杀死。
司机受害,滴滴使出教科书式公关
谁能想到,为安全问题忙得焦头烂额的滴滴,在两百天过后,又遇凶案,而这次被害人从乘客变成了司机。
3月24日凌晨,一名滴滴司机在湖南常德被19岁大学生杨某淇连捅七刀,残忍杀害。凶手主动投案自首,供称杀人动机为悲观厌世,无故加害。舆论为之哗然。“滴滴司机遭大学生无故杀害”随后迅速占领了各大热搜榜,不仅由于凶手是年仅19岁的大学生,更是由于与“滴滴”有关的凶杀已经太多次地牵动人们的神经:
去年5月,21岁的空姐李明珠在郑州航空港区搭乘了一辆滴滴顺风车赶往市内,惨遭杀害,事件性质恶劣,引发全社会关注。
8月24日,滴滴顺风车再出年轻女性遇害事件,距离郑州空姐遇害事件不过百天。这次遇害的是来自温州乐清的一个姑娘,年仅二十岁。
不过,由于受害者身份的不同,反而给了滴滴一次转移舆论压力的机会,滴滴团队也“不负众望”地展开了一次教科书级别的公关行动:
3月24日上午,仅仅在案件发生后的几个小时,滴滴就成立了紧急应对小组。一头与警方沟通;另一头,派工作人员探望受害者家属。并在当晚发布微博声明,除了表达对凶手的谴责之外,滴滴还传达了两点重要意思:第一,会对家属提供人道主义帮助;第二,我们滴滴的科技手段保证了全程有记录,平台内刑事案件破案率100%。
仅一天之后,滴滴总裁柳青亲自出马,赴湖南常德探望遇害者家属。尔后在微博上表达悲痛,又传达了两个重要的信息:第一,滴滴与司机家人就补偿事宜达成共识,会“全力帮助司机的家人渡过难关”;第二,希望外界给滴滴“改过自新、破茧成蝶”的机会。
滴滴公关的这两招过后,营造出了一个负责任大企业的形象,舆论焦点也逐渐从滴滴上转移到了对于变态杀人者的讨论,继而总体热度迅速走低。
滴滴屡次因为安全问题被推至风口浪尖,但每次,司机都是以施暴者的形象出现。相对地,乘客则是以受害者的身份出现。而多数网民因为乘客的身份容易对受害者产生共情,因而对网约车安全问题高度关注,形成了迫使滴滴整改的舆论压力。所以,作为对舆论的回应,滴滴陆续发布了超过30项安全相关措施,涉及安全管理、推进合规、产品安全功能、处置流程、警企合作、倾听外部意见、安全教育等七方面,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整改措施多是针对乘客安全的。
而现如今,司机遇害,滴滴以迅雷之势表明,平台的监控手段已经保证了100%的破案率;滴滴无条件关怀、赔偿受害司机家属,得到了家属的认可……这就似乎成功堵住了人们的嘴。然而,在用上人脸识别、全程录音等技术手段之后,司机的安全就得到了保障了吗?滴滴这次看似充满人道主义的方案,仍然有所回避。
滴滴霸权
实际上,滴滴回避了平台与司机之间最大的问题。
从常德遇害司机的侧写中,我们可以看到,遇害司机开的车是2017年10月贷款买的一辆二手车,每个月需要还2800元,直到出事还有7个月的贷款没有还完。他遇害的时间是凌晨的深夜。他是否是为了还贷而不得不加班加点我们不得而知,但随着平台抽成的增加,滴滴司机普遍迫于压力而自动延长工作时间,这是不争的事实。
滴滴司机虽然形式上可以自主决定自己的工作时间,但由于平台完全掌握激励与补贴机制的设定权,平台不仅极尽利用司机的零散劳动时间,而且司机想要获得净收入弥补生活所需,就必须获得滴滴的奖励;而获得奖励就必须增加劳动供给,往往要超出了零散劳动时间的范围。因而对很多滴滴司机而言,劳动过程早已不是自主决定的事。滴滴奖励计划、政府政策,甚至是交通违章惩处力度的变化,都会对滴滴司机的劳动与收入造成明显影响。
滴滴司机相对于平台的弱势化,源自滴滴平台资本背后,灵活化用工的本质。
在外人看来,滴滴是一家创新型企业。它成功地把互联网技术和未被动员起来的出行服务结合起来,创造了新就业,增加了司机收入,优惠了消费者,更为合理地配置了资源,不折不扣地实现了一种帕累托改进。不幸的是,滴滴的这种创新型企业成功典范的形象几乎成为一种“霸权”。如果反对滴滴,似乎就是在扼杀创新,就是在降低社会经济活力。
真实的情形是,滴滴虽然确实在互联网平台领域有所创新,但它的竞争力和活力却并不全来自于此。帮助滴滴迅速碾压传统出租行业业态的,是其“轻快资本主义”的特质。社会学者齐格蒙特·鲍曼指出,与传统的“沉重资本主义”相比,“轻快资本主义”最大的特点是,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而滴滴在多数情况下,不再负责司机的各种福利、社会保险以及从培训到退休的一切事宜,因为这些司机不是滴滴公司的员工,只是“独立承保人”。相反,传统的出租车公司则要承担牌照、购车等很多成本,市场效率相对低,肯定竞争不过滴滴打车这种低投入、高效率的“轻快资本”。
在其高强竞争力的背后被忽视的,是公司和司机之间的分配比例发生的变化,我们称之为“分配效应”。滴滴2015年刚进入市场时,滴滴司机相对于一般劳动者而言还可以获得剩余,即较高的净收入,但大概两年之后,这种剩余就消失了,司机基本上获得的是一个一般劳动者的正常工资水平,而且这笔收入,还要在司机自己购车、承担负债风险、长时间劳动、向顾客付出情感劳动避免差评、成功避免交通违章的前提下才能获得。滴滴的抽成率至少在20%的水平,比传统出租车公司更高。这一抽成率是如此之高,乃至滴滴司机抽成之后的收入只能弥补油费等各项成本,净收入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滴滴所提供的各种有条件奖励。这些奖励要求司机在特定的时间内(例如全天、高峰时间)完成一定的工作量。
司机讨论如何避免滴滴抽成。图片来源:网络
在这样的条件下,缺乏安全保障的情况下超时工作,甚至为了获得高补贴深夜工作,也就成了许多司机的选择。
避重就轻,滴滴做得还远远不够
回到常德滴滴司机遇害事件,滴滴所采取的公关策略是避重就轻做法,表面上滴滴勇担责任,不惜要以重金抚恤受害者家属,但实际上,滴滴是要确立话语上的道德优势,滴滴的声明暗中强调了,为受害者家属提供的资金并不是赔偿而是人道主义帮助。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滴滴根本不在乎这次要给受害者家属多少钱,滴滴也不差这个钱,它真正在乎的是,维持自身的“轻量化”运作,只要不用承担司机的保险、福利等诸多费用,滴滴就能节省下巨额的资本,并继续保持巨大的竞争优势。与此相比,提供给受害者的资金根本不值一提。
行文至此,当我们重问那句:“滴滴还能做什么?”滴滴做得其实还远远不够。对司机的群体的保护并不是加装防护网、电子监控或是一键报警这么简单、表面。
湖南滴滴司机遇害现场监控截图
司机需要的保护,首先应当是作为劳动者的保护。如果一味地为激发经济活力、保护互联网创新而令劳动法律放宽甚至让道,那么司机群体就只会在劳动过程中越来越受到平台的束缚,却在劳动保障方面只能达到劳务关系的级别。
互联网时代,如果忽视隐藏在网络平台运作过程中的劳动权益问题,再先进的互联网技术也同样会沦为资本进行统治的工具,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这才是滴滴司机们真正面临的危险处境,到那时,没有行凶者,滴滴司机的生活也会被平台杀死。
参考资料:
土逗公社:《为了揭开滴滴的秘密,我们采访了160位司机……》
http://tootopia.me/article/11908
刘剑:《实现灵活化的平台:互联网时代对雇佣关系的影响》,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5年
彭倩文、曹大友:《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以滴滴出行为例解析中国情境下互联网约租车平台的雇佣关系》,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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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子衿。来源:一颗土逗。责任编辑:邱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