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女神读书会,给我一个这样的机会,到这里来和大家分享一下阅读阿尔都塞的体会。我虽然不认识、也没见过女神,但一直是女神读书会粉丝,对女神读书会这些年组织的各种活动都很关注,对女神们的无私奉献精神和超强的组织能力非常敬佩。这些年,她们多次希望过我来分享阿尔都塞,我都爽快地答应了,但由于我自己的原因,每次总是一拖再拖(主要是翻译未完成,译著没出版,怕会受到影响),在这里我要表示歉意。今天很高兴,《论再生产》已经出版,总算可以把这个旧账还清了。也感谢在线的各位朋友,看到有这么多的读者对阿尔都塞感兴趣,我觉得自己这些年的翻译工作还是有意义的。同时这也让我感到自己并不孤独。
阿尔都塞曾在他的自传《来日方长》中说:“只要你有勇气在虚空的沉默中大声疾呼,就会有人听到。”我想说,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沉默,阿尔都塞的声音似乎重新被世人听到了,而且尤其重要的是,终于被一个有着悠久革命传统,并且依然举着社会主义旗帜的国家的人们听到了。在那个马克思主义陷入危机的年代,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陷入低潮的岁月,阿尔都塞曾凭着自己作为一流哲学教师的杰出智力,凭着作为共产主义战士的绝对忠诚,凭着唯物主义者不自欺欺人的态度和敢于挑战时代偏见——也就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勇气,几乎是孤绝地思考着马克思主义的可能出路。而我们在经历了欣喜、狂热、迷茫与背叛之后,发现自己面对着同样的危机、同样的困境。今天,就在我们身处荒漠,需要重新寻找方向时,看到了阿尔都塞孤独前行的身影。我觉得我们应该感到庆幸,因为有了阿尔都塞,我们现在并不孤独。
所以至少就我个人来说——因为我比较晚接触到阿尔都塞——,我要感谢几位此前把阿尔都塞翻译到中国来的学者,除了最早的顾良先生和杜章智先生,我特别感谢陈越老师和他带领的团队,他们对阿尔都塞作品认真的翻译,让我能几乎没有障碍地接近阿尔都塞的一些著作。十多年前,我个人也正是通过他们的翻译,才与阿尔都塞初次“相遇”,并有了后来的不断的“相遇”。所以在这里我要向他们表示感谢。
这也提醒我们,今天来谈论阿尔都塞,我们依然面临着一个巨大的困难,就是他有那么多的著作(生前十多种,身后二十多种,仅最近这五六年整理出版的遗稿就有十多种,还有大量没有整理出版的手稿),但翻译成中文的少得可怜。所以我觉得要比较全面深入地研究阿尔都塞,对他的某一思想做出评论,还有大量基础性的工作等着我们去做。
一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的“中文版阿尔都塞著作集”已经迈出了一小步。虽然收入著作集中的作品数量有限,但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能较全面地反映阿尔都塞的核心思想。
比如我们今天要分享的《论再生产》,虽然是根据阿尔都塞的遗稿整理的,但实际上构思非常完整,思考得也比较成熟。尽管阿尔都塞生前没有把它交付出版,但它依然是阿尔都塞最重要的文本之一。该书法文编者雅克·比岱说它是阿尔都塞思想最理想的入门,这绝不是一句广告词。当然,我觉得这个说法还是过于宽泛了一点,因为毕竟阿尔都塞的思想有非常多的面向,绝不是这本书所能涵盖的。我有个更具体的提法是:《论再生产》是阿尔都塞诸多著作中唯一一部在“科学认识”的意义上着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著作,最集中、最系统地展现了阿尔都塞对“历史科学”的真正贡献。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阿尔都塞的其他著作,大多数是从哲学的角度讨论问题,无论是从历史哲学还是从政治哲学的角度。甚至他阅读《资本论》,也是从哲学的角度来进行阅读的。这一点都不奇怪,因为他的身份就是哲学教师,他的日常工作就是哲学教学与哲学研究。他非常清楚自己的身份和位置,他在自己所置身的领域进行战斗。但《论再生产》这部著作却不同,它完全是在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理论的延长线上进行思考的,它不是要从哲学的角度去讨论政治、历史或科学,相反,阿尔都塞在这里想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发展,去给哲学本身下一个科学的定义。
要理解这一点,只要关注一下这部遗稿的标题就够了。“论再生产”这个标题是整理者雅克·比岱加的,而且几处提法不一样:书封的标题是“论再生产”,目录中的标题是“生产关系的再生产”,编者说明中的标题是“论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原文还错写成了“论生产机器的再生产”)。但实际上阿尔都塞给这部手稿的最初命名是“什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后来又改为“论上层建筑”,而且准备以这个标题为书名,在马斯佩罗的“理论丛书”出版。标题的变化说明,阿尔都塞最初的出发点和终点是哲学,但在写作过程中发生了变化,最后成了对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理论的阐述。为什么呢?因为他感觉到,如果不先对马克思为其奠定了基础的历史科学进行阐述,就无法给哲学下一个科学的定义;而要阐述马克思的历史科学,就必须对马克思考虑到了、但还没有深入研究的上层建筑进行探讨;而要对上层建筑进行探讨,仅仅从“生产”的观点出发是不够的,或者说就一定会犯错误——什么错误呢?落入结构主义陷阱的错误(这一点我们后面会谈)。相反,只有从“再生产”的观点出发,才能真正看清楚“上层建筑”与“下层建筑”的关系,以及“上层建筑”中各层级的性质、功能与运行机制。
这就是阿尔都塞这部著作最初的计划和思路。但可惜的是,这部著作最后只完成了第一卷,所以我们看到《论再生产》只有开头一章提到了“什么是哲学?”后面再也没有提哲学了。实际上在第二卷探讨完了“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的阶级斗争”之后,阿尔都塞会再次回到哲学问题,去给哲学下一个科学的定义,并去回答“什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的问题。可惜由于病情,也由于五月运动后学生分裂带来的冲击,阿尔都塞没能完成第二卷。
这里令人遗憾的,不是他没有完成对“什么是哲学”“什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这些问题的回答,而是我们再也看不到他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的阶级斗争”这个难题的分析了。因为其实对于前面的问题,我们毕竟还有他生前出版的《论哲学》和根据遗稿整理的《写给非哲学家的哲学入门》《在哲学中成为马克思主义者》等著作可以参考。但关于后面那个难题,他却没有给我们留下什么完整的论述。
关于“哲学”,通过那些著作,我们可以看到他明确的结论:哲学并不是关于某个对象的客观知识体系,而是一种没有对象、只有目标和赌注的斗争,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它属于上层建筑领域,是意识形态实践的理论小分队,关系到的是意识形态领导权问题。所以不存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只存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实践。正如他在《写给非哲学家的哲学入门》中明确地说的:“我要谈的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而是‘哲学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或‘新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实践’”[1]。
阿尔都塞著作的整理者和英译者戈什加林在《在哲学中成为马克思主义者》前言中说,阿尔都塞的哲学立场,其实是“在不变成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情况下在哲学中成为马克思主义者。”[2]
关于哲学的这些结论,其实都是建立在由阿尔都塞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基础上的。我前面说过,阿尔都塞对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发展,最集中最系统地体现在这部《论再生产》中,因为它其实是在延续马克思计划中存在着,但没有完成的工作。也就是制订一套关于“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的理论,即关于“国家”的理论。
在1858年2月22日给拉萨尔的一封信中,马克思曾说他要写的全部著作“分成六个分册:1)资本;2)土地所有制;3)雇佣劳动;4)国家;5)国际贸易;6)世界市场。”[3]此后,在写于1859年1月的《<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序言》一开头,马克思再次提到:“我考察资产阶级经济制度是按照以下的顺序:资本、土地所有制、雇佣劳动;国家、对外贸易、世界市场。在前三项下,我研究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分成的三大阶级的经济生活条件;其他三项的相互联系是一目了然的。”[4]
但可惜马克思最后写出了一部《资本论》(尽管未完成),却没能写出一部《国家论》。所以我说,其实《论再生产》是阿尔都塞替马克思写成的《国家论》(尽管也未完成)。阿尔都塞对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突出贡献,就在于他把“国家”当作是“上层建筑”的中心,并从“再生产”的观点,对以国家为中心的各种上层建筑进行了深入研究,其中尤其是对“法权”和“意识形态”的研究,具有惊人的理论生产性。甚至可以说,正是通过阿尔都塞,我们才有了一门关于“意识形态”的科学理论(尽管这个理论还遗留了不少疑难问题)。
二
我在“译后记”中说过,我对《论再生产》的全部理解,都体现在我的译文当中了。所以对于《论再生产》的具体内容,我本来想不再多费口舌。因为虽然阿尔都塞这本书中提出的观点非常多,论述线索也有点复杂,但至少在表述上还是清楚的,在翻译过程中,我也尽量使用了清楚明白的语言。但想来想去,总要讲点什么。讲阿尔都塞的一些关键概念吧,“认识论断裂”已经讲过了;“症状阅读”和“难题性”等概念还没写好。所以我想还是把阿尔都塞曾经拟定的标题“论上层建筑”来作为这次分享的主题。因为我发现,国家理论也好,意识形态理论也好,法权理论也好,阿尔都塞对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发展,主要集中在上层建筑领域。所以我就准备结合《论再生产》和差不多同时期的几个文本,包括《论文化大革命》《马克思主义和阶级斗争》等等,来谈一谈阿尔都塞与上层建筑问题。但在正式进入主题之前,我想先谈谈长久以来人们对阿尔都塞的三种指责,或者说三种错误的批评。
第一种指责是佩里·安德森关于“西马”的指责。
一直以来,阿尔都塞都被认为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代表性人物。使这种观念变成一种“常识”流行起来的,是佩里·安德森。在《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中,安德森尽管承认“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性人物的“成就和缺点是各不相同的”[5],却又仍然毫不客气地把他们都装进了自己制订的这个筐子里,并对他们作出如下概括:
西方马克思主义故意闭口不谈那些历史唯物主义经典传统最核心的问题:如详尽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经济运动规律,认真分析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机器以及推翻这种国家机器所必需的阶级斗争战略。葛兰西在这方面是唯一的例外,这象征着他的伟大,这使他不同于西方马克思主义传统中的所有其他人物。[6]
这个概括毋宁是一种指责。但既然这种指责可以排除(可惜是作为唯一的例外)葛兰西,那就意味着“西方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一个豆荚,包含在里面的都是豆子。比如,如果安德森在写下这段话时真的读懂了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而不是仅仅从中读到了一种意识形态理论[7],那他就要么不会作出这样的概括,要么会把阿尔都塞也当作一个例外。当然,那时安德森不可能读到阿尔都塞的遗稿《论再生产》,否则他就更不应该这样说了。因为正是在前一篇文章中,但尤其是在后一部遗稿中,阿尔都塞认真细致地分析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机器,以及推翻这种国家机器所必要的阶级斗争的战略”,也就是说,阐明了他的整套国家理论。
第二个指责也是佩里·安德森提出的。
在几年后出版的《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中,他对“西方马克思主义”重新做了一番梳理,并指责说:
马克思本人在研究工作中相继从哲学转到政治学再转到经济学,西方马克思主义颠倒了他的路线。大萧条之后,马克思主义框架中对资本主义大量的经济分析大都消失了;随着葛兰西的销声匿迹,对资产阶级国家的政治探讨已偃息下去;关于通往可实现的社会主义道路的策略讨论几乎已完全停顿。逐渐取代的是哲学的讨论本身的复兴。[8]
表面看来,这个指责似乎符合阿尔都塞的思想轨迹。但我们之所于会有这样的印象,实际上是来自一个误解。对于这个误解,我在《阿尔都塞的国家理论》中作了简单的说明,这里就不重复了。我大致的意思是:
实际上阿尔都塞从科学向哲学的退却,并不是马克思路线的倒退,而是以他自己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为指导,带着新的精良武器,重新向那个康德所说的永恒“战场”的挺进。因为正是通过对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的发展,阿尔都塞形成了一种新的哲学观,在这种新的哲学观的基础上,阿尔都塞不是退回到对“哲学”的研究当中去了,不是去建立一种“新的哲学”(所谓“实践哲学”),而是在已有的哲学阵地上进行一种“新的哲学实践”。通过这种哲学实践,阿尔都塞要人们与一切形式的唯心主义划清界限,不断确立并保卫唯物主义立场——这不仅是因为真正的科学进步需要持续不断地清除唯心主义,通过唯物主义为自己开辟道路;还因为一切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即统治阶级的思想)都通过唯心主义观念来愚弄人民,掩盖社会矛盾,而只有唯物主义才能引导人们不断直面现实、看清矛盾,从而采取有效的革命行动,改造世界。
所以在《论再生产》之后,阿尔都塞的“哲学实践”,是在由自己发展了的关于社会形态的科学、关于阶级斗争机制和条件的科学的基础上,非常自觉地进行的理论领域的阶级斗争。这里看似存在着一种从“科学研究”到“哲学研究”的“倒退”,但它实际上是在新的科学基础上进行自觉的哲学实践的“进步”。换句话说,这种“在不变成马克思主义哲学家的情况下在哲学中成为马克思主义者”的实践,恰恰意味着阿尔都塞搞清楚了自己的战场及其性质所在,并已经在那里进行自觉的战斗了。
第三个指责或误解,是说阿尔都塞的理论是结构主义或功能主义的。
我们都知道,二战以后的法国,结构主义如日中天,几乎所有人文学科都受到结构主义的影响。在我看来,结构主义作为一场理论运动,其真正的贡献,不在于它方法上的“结构主义”,即它从“历时性分析”转向“共时性分析”;从研究“构成的主体”(sujet constituant)转为研究“主体的构成”(constitution du sujet);因为无论是“共时性分析”,还是破除单一的、自主的“主体”,强调“主体”的“被构成性”,这些在马克思的社会形态学、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索绪尔的语言学中,都早已经存在了。比如我们都知道,马克思在谈到社会形态时最突出的比喻是“大厦”的空间隐喻,核心的概念是“上层建筑”和“下层建筑”,而这两个词的原文是“superstructure”和“infrastructure”,直译的话,其实是“上层结构”和“下层结构”;弗洛伊德的意识-前意识-无意识,本我-自我-超我,也都是处于一种空间地形学中;索绪尔把语言当作一个共时性系统,就更不用说了。所以我觉得结构主义作为一场理论运动,真正的贡献不在于它把在马克思、弗洛伊德和索绪尔那里早已经隐含的理论倾向抽出来,变成统一的“结构主义”方法;而在于它把由马克思开创的历史唯物主义、弗洛伊德开创的精神分析学和索绪尔开创的现代语言学结合到了一起,引发了一次理论爆炸。或者用阿尔都塞的话说,它试图将这三块新开辟的、本来是孤立的“科学大陆”连接起来。这种努力虽然还没有结出最终的果实,但已经显示出了巨大的理论潜力。阿尔都塞显然是这场运动的获益者(另一个最大的获益者或许是拉康)。正如他所说的,在理论上,他从来不是个“宗派主义者”。事实上,在马克思主义者中,正是他第一个承认并真正理解了弗洛伊德的科学贡献,并把它纳入到了对历史科学的发展中——这对于马克思主义者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这需要真正的理论辨别力和不自欺欺人的唯物主义态度。
由于阿尔都塞确实是这场作为理论运动的结构主义的受益者,由于阿尔都塞早年确实曾“卖弄”过结构主义方法(正如马克思说他在《资本论》第一卷卖弄了黑格尔的辩证法),所以才有1966年底英国《泰晤士报·文学副刊》对阿尔都塞思想的“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命名。自那以后,阿尔都塞就被“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这个说法牢牢地套死在学院式的空洞词语中了。而实际上,阿尔都塞本人非但不是结构主义者,他还对作为理论方法的结构主义,作出过非常内行的批判。
比如,早在《自我批评材料》中,他就说过,“说穿了,结构主义最终倾向于把现实看作是由某些要素结合的一种后果。……实际上我们需要考虑的东西是马克思主义理论里首要的关键概念,即倾向(倾向性的规律、倾向性过程的规律等)这一概念的奇怪地位……马克思主义不是一种结构主义,不是因为它肯定过程对于结构的优先性,而是因为它肯定矛盾对于过程的优先性……”(后来阿尔都塞修正了“矛盾”这个提法,因为只有在数理逻辑中“矛盾”才是一个科学概念,在其他领域,“矛盾”其实是一个意识形态概念。正如霍布斯说自然不会犯错误一样,现实中也不会有“矛盾”。所以后来阿尔都塞用“对抗”替代了“矛盾”)。
所以阿尔都塞尽管继承了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的空间地形学,好像也是从空间结构的角度来分析一种社会的构成,但他非常敏锐地注意到,马克思主义实际上不是一种结构主义,因为在马克思那里,历史是一个无主体的过程,而且在这个过程中,阶级斗争永远占据着核心位置,因为阶级斗争是这个过程真正的原动力。
尽管在“无主体”的观点上,“结构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可以相容,但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是一个“过程”,是以阶级斗争为原动力的“过程”的观点,与“结构主义”是根本无法相容的。
在《论再生产》出版以前,人们读的一直是《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读这篇文章时,因为没有相关的语境,又往往忽视最后的“附记”,所以就很容易形成一个印象,认为阿尔都塞在这里陷入了“功能主义”和“结构主义”,即认为阿尔都塞“仅仅用机构的各种功能来直接定义那些机构,从而将社会凝固在履行着使人臣服的功能的各意识形态机构中”。认为在阿尔都塞的社会形态理论中,由于人们都被分配了一个结构性的位置,由于“主体”完全成了社会结构的“后果”,完全成了在国家机器中“被构成的主体”,所以从理论上看,一切反抗都无从谈起。
但是《论再生产》的出版,让我们得以把《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放回到一个更大的整体中去理解,从而让我们消除一些误解,也对一些问题看得更清楚。
比如,如果我们注意到“告读者”一开始就强调的“阶级斗争”的作用,就不会把统治阶级对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导”系统,即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同意作用,设想为是一种纯粹的既定事物,一种自动地复制着同一阶级的暴力统治的特定机构的系统,或设想为由这个阶级的明确政治意识建立起来的各机构的系统。就会理解: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从来都不是阶级斗争的一个既成事实,相反,它永远都无法摆脱阶级斗争。因为“告读者”预先就提醒过我们:“离开阶级斗争的现实,离开它在我们的分析对象之外(然而又在其中)的存在,那些后果是难以理解的”。
我们前面所说的过程对于结构的优先性也好,矛盾对于过程的优先性也好,实际上说到底,就是阶级斗争对于国家机器的优先性。这一点在《论再生产》第七章第八章的历史分析中表现得非常充分。我个人很喜欢这两章,因为它们结合血淋淋的历史,向我们指出了既有的社会结构是如何在具体的斗争中历史性地形成的,即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是如何迫使资产阶级的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接受工人政党,如何迫使资产阶级的工会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授受工人组织。任何功能主义和结构主义的分析,都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三
在简要评述了对阿尔都塞的三种典型指责之后,让我们回到《论再生产》上来。我们会发现它太重要了,因为对于阿尔都塞的这三种指责,用这一部著作就可以统统加以回击。但我前面说了,虽然这部著作在表述上很清晰,但它提出的观点很多,论证思路也有点复杂。所以我想化繁为简,把整本书的主要内容拆成以下几个部分:
1.关于生产方式的理论(即关于下层建筑的理论);
2.关于下层建筑与上层建筑之间关系的理论;
3.法权理论
4.国家理论
5.意识形态理论
第1点可以看作是阿尔都塞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下层建筑”理论的补充;
第2点可以看作是阿尔都塞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上层建筑与下层建筑之间关系理论的修正;
第3、4、5点可以看作是阿尔都塞围绕上层建筑问题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的发展。
先简单谈一下第1点。关于生产方式的理论,也就是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理论——其实也就是关于下层建筑的理论。阿尔都塞的补充,值得注意的有:
第一点,在任何一种社会形态中,都有多种生产方式并存,其中只有一种生产方式占统治地位。是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决定着这种社会的社会形态。这就意味着任何一种社会形态都是一种复杂形态,在它的共时性结构中,都叠加着历时性的要素。比如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除了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还有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以及新生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我认为这种共时性中叠加的历时性,其实反映了各阶级力量的对比及其变化趋势。
第二点,生产方式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在这个统一体中,是生产关系在现有生产力的基础上并在它的限度内起决定作用。因为生产力只有在其生产关系内,并在这种关系的制约下,才能发挥功能。也就是在下层建筑中,阿尔都塞强调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优先性。
阿尔都塞在《论再生产》附录《论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优先性》中再次重申并深入论证了这个论点。在那里,他对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序言》中关于社会形态的经典段落进行了批判性阅读,指出了其中的黑格尔主义残余(即马克思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思考为黑格尔的“内容”与“形式”之间的关系),并用列宁和毛泽东的革命实践,对其进行了补充:
我只想提出下面这个问题。如果列宁和毛真的照字面意思接受了“序言”中的核心论点:“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如果列宁和毛真的接受了这个论点,他们怎么可能最后成为党和群众的领袖并领导社会主义革命获得胜利呢?[9]
与马克思强调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优先性相反,阿尔都塞更强调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优先性。在我看来,这种优先性,实际上是从实践的角度提出来的:强调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优先性,其实就是强调革命对于改良主义或“进化论”的优先性。换一个领域我们可以说,就是强调政治路线对科学技术的优先性。如果与当前比较活跃的“工业党”进行对话的话,我们可以说,强调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优先性,其实就是强调“革命党”对于“工业党”的优先性。
第三点,生产关系既不是纯技术的关系,也完全不同于法律关系。生产关系从根本上决定了一切劳动分工和劳动组织的表面上的“技术”关系。在阶级社会中,生产关系就是剥削关系,生产的场所就是阶级剥削的场所,也就是阶级斗争的场所。
另外,关于生产关系的论点,还与阿尔都塞关于“真正的革命”的定义相关。在他看来,真正的革命,就是指生产关系的变革,而不是指政治权力的变更,因为后者很可能只是一场政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改革开放是一场真正的革命。)
四
在简单概括了关于生产方式的理论,或阿尔都塞对下层建筑理论的补充之后,我们来看阿尔都塞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上层建筑与下层建筑之间关系理论的修正,以及他对上层建筑理论的发展。
这里无论是“修正”还是“发展”,都来自于阿尔都塞的一个特别重要的视角或“观点”,即“再生产”的视角。可以说,阿尔都塞在这里的贡献就在于,他第一次从“再生产”的观点出发,重新考察和发展了马克思关于上层建筑的理论,从而使上层建筑与下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化了。他曾经说过,“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所遇到的“绝对局限”之一,就是无论是马克思还是列宁,在公开谈到国家时,“从来没有提到过国家在再生产中的功能”[10]。而他就是要从“再生产”的观点出发来讨论国家,以及以国家为中心的法权和意识形态,也就是整个上层建筑。(所以这本书叫“论再生产”也是有道理的)
采用“再生产”的观点来作为研究视角,其后果就是,一种静态的社会形态,一种共时性的社会结构,变成了一种动态的、在差异中重复的过程。
比如在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的地形学喻隐中,一种社会形态就像一座大厦,由两层构成:下层建筑和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又由两层构成,即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以及各种社会意识形式。如果仅仅从生产的观点来看,这样的空间结构隐喻好像没有什么问题: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构成的统一体,处于下层,就像房子的基础一样,决定着上层;而上层中的法律的和政治的建筑,以及各种社会意识形式,都在下层建筑的基础上生成,并与它相适合。
但如果仅仅从这种静态的结构出发,某种程度的经济决定论是不可避免的。因为你可以想象下层对上层有决定作用,却没有法想象上层对下层有什么决定作用,正如第一层房子倒了,第二层房子决不能独自竖立在空中,但第二层房子倒了,第一层房子依然可以竖立在地上那样。但我们还可以想得更复杂一些,去追究这个“决定作用”到底是指什么?它除了说上层必须建立在下层的基础之上,还说了其他什么吗?上层当然必须建立在下层的基础上,但上层究竟怎么建,建成什么样的,建几个房间,等等,其实并不是由下层“决定”的。因为我们完全能够想像,在上层可以建一个大房间,也可以建几个小房间,建多大,建不建厕所,也完全可以自由决定。也就是说,上层怎么建,不但可以不受下层“决定”,甚至也可以不与下层有什么对应关系——也就是在形态上不必与下层“相适合”(除了在重量上必须相适合,即不能超重)。所以在这个比喻中,下层对上层的作用,只有一个,就是支撑的作用。至于上层究竟是什么样的,并不能从下层结构中预先知晓。
所以恩格斯坚决驳斥经济决定论,并谈到了国家、法以及各种意识形态形式对“产生它的原因发生”的“反作用”。但这种“反作用”的性质是什么,它究竟如何发生,也没有得到进一步的探讨。是阿尔都塞紧紧抓住了马克思关于任何一种社会形态要想维持下去就必须在生产的同时对生产的条件进行再生产的观点,并把它运用到了对整个社会形态的分析中,提出法、国家、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对下层建筑的所谓“反作用”,根本不是一种抽象的“反作用”,它们实际上是保障了作为“基本经济事实”的生产与再生产,也就是保障着下层建筑(既然是“保障”,那么当然就有是否“相适合”的关系了)。
因为引入了再生产的观点,我们就会发现,为了生产,就必须保障生产的条件,包括物质条件、政治条件和意识形态条件。而为了生产能够继续,就必须保障那些生产条件的再生产;为了保障生产条件的再生产,就必须保障生产力(包括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和生产关系的再生产。而劳动力和生产关系再生产的保障,是通过上层建筑来实现的:因为一方面劳动力必须要有一定的合格能力,因而要接受某些知识和技能教育,从而要依赖于学校系统和家庭等上层建筑;另一方面,劳动力还必须要服从或迫使别人服从既定秩序的各种规范,即服从现有的统治关系,因而既要接受道德法律等公民教育,还要通过其他方式得到规训,而这就要依赖学校系统和其他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甚至镇压性国家机器。
所以从再生产的观点来看,一种社会形态的存在,就不是那么简单地像大厦一样静静地立在那里了。阿尔都塞在书中有几次提到,存在就是持续存在,就是再生产。从这个角度来看那个大厦的隐喻,我们会发现大厦的各层现在必须动起来,变成一个首尾连贯的循环链条。空间结构中的各个要素,必须变成时间链条上的各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断了,整个链条就断了。这时就不再可能先验地证明某个环节是起决定作用的,因为一根链条中起决定作用的环节,应该就是那个最薄弱的环节。至于哪个环节最薄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11]。
比如阿尔都塞在讨论“文化大革命”时就强调,由于中国当时已经消灭了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也就是说,在经济基础方面,已经进入了社会主义,所以这个时候,意识形态领域就可能成为决定一切的战略要点,即最薄弱的环节。相反的观点则是进化主义和经济主义。后两种错误的观点认为:历史不会倒退,只会前进;或者只要经济关系发生了改变,一切就自然会得到改变,因为经济因素决定一切。但阿尔都塞在坚持经济基础的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的同时,作了一个辩证的叙述。他认为在工人运动史的某种特定的政治形势中,意识形态也可能起支配作用。所以关键在于根据具体情况分清楚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总而言之,要对“经济因素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和“在特定生产方式中或特定政治形势下某种特定层级(经济的、政治的或意识形态的因素)的支配作用”进行区分。
我觉得在这种区分和“归根到底的”这个修饰词当中,存在着阿尔都塞的一个理论难题。这一点拉克劳和墨菲在《领导权:社会主义战略》中已经指了出来——虽然他们给出的方案也存在问题[12]。
让我们小结一下阿尔都塞关于下层建筑与上层建筑之间关系的理论。
首先,他不满足于马克思的描述性理论中,提出要用名符其实的理论来代替这个描述性的理论;
其次,通过引入“再生产”的观点,他让我们看到,上层建筑对下层建筑不是抽象的“反作用”,而是在保障下层建筑运行的同时,再生产了下层建筑的运行条件;
第三,由于“再生产”观点的引入,一个静态的空间结构,被转换成了一个由不同环节组成的在差异中重复的循环链条。这时起决定作用的,就不是某个固定的要素,而是链条中最薄弱的环节;
第四,所以阿尔都塞在坚持“经济因素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的同时,提出了“在特定生产方式中或特定政治形势下某种特定层级(经济的、政治的或意识形态的因素)”也会起“支配作用”的观点。
五
那么在阿尔都塞看来,上层建筑本身的构成又是怎样的呢?这就涉及到他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上层建筑理论的发展了。具体说来,就是把马克思关于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以及各社会意识形式的一些提法,发展成了一套完整的法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
先看法权理论。
以前大家看《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时,完全看不到这个理论。也就是说,在那篇文章中,我们看不到阿尔都塞完整的上层建筑理论。因为《论再生产》第五章第十一章对法/权利/法权的讨论,在那篇文章中完全被省略了。这就使得在那篇文章中,镇压性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作为上层建筑,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统一体构成的下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变得不那么明朗了。因为实际上是“法”把上层建筑与下层建筑结合到一起,或者更准确地说,是“法”把上层建筑结合进了下层建筑当中。所以对“法”的论述,也使得结构主义式的“上层建筑”/“下层建筑”的空间隐喻变得不稳定了。因为法作为一套倾向于完备的抽象形式系统,其内容恰恰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从而内在于下层建筑;但它同时又属于意识形态的上层建筑。“法在调节生产关系的运行的同时,通过自己的法律意识形态,来协助保障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在每个主体的‘意识’中不间断地进行。”通过法,上层建筑相对于下层建筑而言的外在性,不再是空间结构意义上的外在性,而是恰恰以内在性形式存在的外在性。
实际上“法”是一种完全特殊的国家机器。在一处,阿尔都塞把它定义为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行使一种完全特殊功能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包含着镇压性国家机器小分队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包括1.各种法典;2.法律-道德的意识形态;3.法院、警察和监狱等等[13]。在另一处,阿尔都塞又明确地说,“法”既属于镇压性国家机器又属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14]。
“法”一方面直接保障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运行,另一方面又有助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再生产,因而是把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与镇压性国家机器,把国家与意识形态,把上层建筑与下层建筑连接起来的一个纽带。可以说,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费尔巴哈章结尾提到的“法和国家同所有制的关系”,在这里得到了具体的思考(当然,作为资产阶级上升时期的国家理论代表性思想家,霍布斯很早就提到过这种关系)。
阿尔都塞法权理论小结:
第一,法是一套倾向于完备的形式系统,但它的实际内容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法抽象掉这个内容,就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这种关系;
第二,法一方面属于镇压性国家机器,另一方面又属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第三,所以法一方面把国家和意识形态结合到一起,另一方面又把上层建筑结合进了下层建筑当中;
第四,阿尔都塞追随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中的思考,重申了生产关系与法权的区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是社会主义法权。因为社会主义社会中残存的法权,依然是资产阶级法权。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不能由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来定义,而只能由自由联合的人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来定义。
六
接下来我们看看阿尔都塞的国家理论。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已经写在《阿尔都塞的国家理论》一文当中了,所以就不再详述。这里只简要提一下阿尔都塞的主要观点:
1.必须根据国家政权来看待国家;
2.必须把国家政权与国家机器区分开来;
3.根据列宁和毛泽东的革命实践,对经典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进行补充,即提出在镇压性国家机器之外,还存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4.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通过意识形态发挥功能,它们包括学校机器、家庭机器、宗教机器、政治机器、传播机器、文化机器等等。在当前,学校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或学校-家庭这个对子,是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在这里有一点可能值得格外提出来。就是我们很容易认同经典马克思主义作家所说的镇压性国家机器确实是国家机器,但是很难认同家庭、学校、出版社、广播电视、文学艺术等等这些似乎属于私人领域的东西也属于国家机器。对于这样的怀疑,阿尔都塞借用葛兰西的话预先进行了反驳:
作为一个清醒的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早已用一句话堵住了这种反对意见。公私之分是资产阶级法权内部的区分,在资产阶级法权行使“权力”的(从属)领域是有效的。而国家领域避开了这种区分,因为国家“高于法权”:国家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既不是公共的,也不是私人的;相反,国家是公共与私人之间一切区分的前提。[15]
也就是说,公私之分是“法律”用语,而“法律”的存在是以国家为前提的。所以在讨论国家机器时,这种基于公私之分而提出的反对意见就非常可笑了。
总之,阿尔都塞对马克思主义经典国家理论进行了补充,即在镇压性国家机器之外补充了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那么这两种机器的区别是什么呢?阿尔都塞说,根本就不存在纯粹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也不存在纯粹的镇压性国家机器,因为任何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内部都会有镇压性的成分;反之亦然,任何镇压性国家机器内部也都会有通过意识形态发挥功能的部分。但是这两者还是有一个区别,那就是镇压性国家机器主要通过暴力发挥功能,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主要通过意识形态发挥功能。
为了阐明这种区别,阿尔都塞作出了另一项理论创新,即借助斯宾诺莎和他自己改造过的精神分析话语,把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消极理论,发展成了关于意识形态的积极理论。
七
由于时间关系,对于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我们也只能简单地谈一点。
我特别想提一下阿尔都塞发展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方式,即尽管他借助了斯宾诺莎和精神分析的理论资源,但他仍努力从马克思本人的文本出发,通过症状阅读,把马克思未完成的理论挖掘出来。
他首先概括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表述出来的意识形态观:
1.意识形态=虚假观念;
2.意识形态没有历史——因为它的历史在它之外,所以它没有自己的历史。
阿尔都塞认为马克思这里的意识形态观带有明显的实证主义-机械论色彩,是一种消极的意识形态观。然后他对马克思的文本进行了批判性的阅读,指出:
有一个特别重大的理论差别把《德意志意识形态》与《神圣家族》、《1844年手稿》区别开来。尽管《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包含了一种实证主义-机械论的意识形态观,即一种还不是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观,但在这个文本当中,人们还是可以找到一些惊人的提法,可以从资料上强有力地证明,马克思的政治经验突然闯入了这种仍然是虚假的总观念中。例如以下两个简单的提法:1)“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16];2)把意识形态定义为“承认”和“误认” [17]。(《论再生产》第338页)
在这里,阿尔都塞从马克思的其他提法中,发现了马克思的政治经验突破了他之前明确表达出来的实证主义-机械论意识形态观。比如,如果意识形态完全是虚假观念,是一种胡思乱想,那为什么每一个时代“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总会“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呢?
所以当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实证主义过渡阶段提出必须彻底“消灭”一切哲学(因为哲学无非是意识形态)时,说明马克思当时还没有明确认识到意识形态的真正性质所在;但马克思在其他段落或其他文本中的提法,又无意中暗示了他对意识形态有更复杂的看法。
比如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一段话:
在考察这些变革时,必须时刻把下面两者区别开来:一种是生产的经济条件方面所发生的物质的、可以用自然科学的精确性指明的变革,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简言之,意识形态的形式。[18]
阿尔都塞认为,这里“借以意识到”的提法非常重要,因为它透露了马克思的“天才的直觉”,即暗示了“人们正是在意识形态中获得对自己利益的意识,并将自己的阶级斗争进行到底的”。所以意识形态就不再是无足轻重有待消灭的虚假观念了,而是社会现实的必然构成要素,它是一种现实,一种结构现实的力量。由此,阿尔都塞把马克思的那种否定性的意识形态观,发展成了一套肯定性的意识形态理论。
总之,在马克思那里,“意识形态”是完全消极的东西,所以马克思对意识形态家们也总是语带讽刺(比如对“好汉”的讽刺,这个好汉认为只要去除人们头脑中关于重力的观念,掉在水里就不会被淹死了)。但阿尔都塞告诉我们,意识形态并非是纯粹的虚假意识,我们也不可能消灭意识形态。相反,人天生就是意识形态的动物。人们只有通过意识形态,才能作出行动,因而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是社会革命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由于生产关系的再生产总是要通过镇压性国家机器支持下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来保障,由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本身要比镇压性国家机器分散并脆弱得多,所以,我们就可以而且必须把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本身当作战场:因为战士和群众正是先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获得自己的政治经验,然后再把它“贯彻到底”的[19]。
当然,我们也不能忘记阿尔都塞的辩证提醒,即尽管意识形态斗争很重要,并且一般来说总是“领先于”其他的阶级斗争(想想五四运动之于后来的社会革命),但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的阶级斗争,关系到的只是上层建筑,而上层建筑归根到底是被决定的、第二位的,而不是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的。归根到底起决定作用的是下层建筑。所以只有深深地植根于经济的阶级斗争中,才会有能够带来胜利的真正的政治的阶级斗争(想想土地革命之于共产党的政治革命)。总之,尽管要有远大理想,但必须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并把群众的经济斗争要求,当作自己意识形态斗争能否发挥作用从而是否正确的测量仪。阿尔都塞多次引用列宁的话说:要比群众多走一步,但也只能多走一步。
对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全面梳理,需要另一篇文章。比如探讨“意识形态没有历史”的真正含义,“意识形态具有一种物质的存在”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意识形态对人们与其实际生存条件的表述必然是“想象性的”,等等。这里就不多谈了。
八
通过阿尔都塞的理论发展,我们知道了,是法、国家、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在保障着下层建筑的运行本身,并保障着下层建筑运行条件的再生产。由于引入了“再生产”的观点,他把关于社会形态的一个静态的空间结构模型,转换成了一个由不同环节组成的、在差异中重复的动态循环链条形象。但我想说,这也只是为了突出一种对比效果而采用的一个方便的比喻。实际情况比这个还要复杂。因为实际上法、国家、意识形态这些上层建筑,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组成的下层建筑,既不是空间中的不同组成部分,也不是时间上的不同环节。这些要素在现实中完全是纠结在一起的,而且都渗透着阶级斗争。只是出于认识的需要,我们才把它们一个一个拎出来分别论述。所谓抽象,按照康德的说法,不是“抽出”,而是“抽掉”,就是在考察一种要素时把其他要素抽掉,即放到一边不管。比如,实际上不存在没有宽度厚度而只有长度的直线,但为了认识的需要,我们可以把宽度厚度抽掉,只考虑长度。同样,其实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是无法完全分开的,因为生产力的一部分即劳动者,同时也是生产关系的当事人,所以生产关系从一开始就内在于生产力,但为了认识的需要,我们可以先抽掉生产关系,只考察生产力,或者相反先抽掉生产力,只考察生产关系。对于其他要素,也可以说同样的话。
阿尔都塞在《马克思主义和阶级斗争》中说得非常清楚,资本主义生产、流通和分配的全部条件(从而整个所谓的政治经济),都被社会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渗透和统治着:
不存在“纯粹的”经济生产,不存在“纯粹的”流通(交换),不存在“纯粹的”分配。所有这些经济现象,都是在社会关系中发生的过程,而这些社会关系,归根到底其实是阶级关系,是对立阶级之间的关系,即阶级斗争的关系。……不存在“纯粹的”生产,也不存在“纯粹的”经济。对立阶级从一开始就出现在生产过程当中,只是披着生产关系的外衣。对立阶级的这种关系掩盖了阶级斗争的基础:阶级斗争是物质性地根植于生产本身当中的。[20]
所以经济学从来都只能是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文化从来都不是相互独立的,国家也从来不外在于市民社会……等等。一切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都避不开社会关系,在阶级社会中,就是避不开阶级关系,即阶级斗争的关系。因而一切社会科学或人文科学,如果不承认、不正确认识到马克思所开创的这种以阶级斗争为核心的关于社会形态及其变化的科学(即历史科学)的贡献,就注定只能造就半科学、伪科学或纯粹的社会适应技术。
阿尔都塞在晚年写的《唯物主义哲学家的画像》中提到,唯物主义哲学家最后抵达的经典智慧之境,是“对永恒轮回的领悟,即万物重复且只有通过有差异的重复才存在”。我们可以把这个观点稍加引申一下说:一种社会形态只有通过对自己的重复即再生产才存在,但任何社会形态的重复即再生产,都不可能是没有差异的重复,否则历史就是不可能的。而那个差异,即造成变化的因素,就来自于没有被原先的结构所完全覆盖的裂缝中,也就是来自于《论再生产》不断提到、但从来没有正面讨论过的阶级斗争。
1977年意大利《宣言报》编辑部在威尼斯组织了一次题为“后革命社会中的权力和对立”的研讨会,阿尔都塞在会上作题为《马克思主义终于危机了!》的发言时指出:“在马克思和列宁那里,存在着两个具有重大后果的理论空白:一方面是国家理论的空白,另一方面是阶级斗争组织理论的空白。”[21]他的《论再生产》可以算是填补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空白”,但是可惜的是,当理论的分析点到达“阶级斗争”之后,阿尔都塞止步了。
所以在一开始我就说,阿尔都塞计划中作为《论再生产》后续的第二卷没有完成,令人遗憾,不是因为我们由此看不到他对“什么是哲学”“什么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这些问题的回答,而是我们再也看不到他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的阶级斗争”这个难题的分析了。
当然,关于阶级斗争,我们依然可以在他的其他文本中找到一些重要的提法。比如“马克思的整个理论的中心和核心是阶级斗争”;比如他对两种错误的阶级斗争观的批判:
第一种错误观念认为,阶级斗争就像是足球比赛,先有两支球队,然后他们一起上球场对抗,比赛完了之后,依然是先前的两支球队。他说实际上阶级斗争不是这样的,因为在阶级斗争之前,并没有先在的不同阶级存在,恰恰相反,不同的阶级是在斗争当中产生出来的。阶级与阶级斗争是同时产生的。
第二种错误观念认为,阶级斗争仅仅是无产阶级的造反行为。对此阿尔都塞说:
如果你认为阶级斗争是工人阶级反对社会不公正、反对不平等乃至反对资产阶级剥削的造反行为,一句话,如果你把阶级斗争化约为工人阶级反对既定的剥削条件的斗争,并化约为资产阶级对这种斗争的回击,那么你对阶级斗争所抱的观念就是错误的。这里被遗忘的恰恰是:剥削条件是在先的,形成剥削工人的条件的过程正是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基本形式,因而剥削本身就已经是阶级斗争,而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在先的。原始积累的全部历史都可以被看作是资产阶级通过阶级斗争而生产工人阶级的过程,正是这个阶级斗争过程创造了资本主义的剥削条件。[22]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阿尔都塞与其他马克思主义者、与所谓后马克思主义者、后现代主义者的区别。我觉得概括起来,或许可以表达为以下几个坚持:
1.在整个社会形态中,坚持下层建筑对于上层建筑的优先性;
2.在下层建筑中,坚持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优先性;
3.在上层建筑中,坚持阶级斗争对于国家机器的优先性;
4.在阶级斗争中,坚持反剥削对于反压迫的优先性。
阿尔都塞与所有后马克思主义者不同的地方在于,尽管他提出了“过度决定”这样的概念以反对机械的经济决定论,但他从来没有放弃过“经济因素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这个传统马克思主义观点;尽管他承认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领域斗争的重要性,但他从来没有用意识形态批判和权力批判代替对“剥削”的分析。福柯、拉克劳、墨菲以及此后所有那些把斗争重心放在反“权力压迫”或反“欲望压抑”的后现代哲学家们,往往只关心“压迫”或“压抑”,而在私底下放过了“剥削”(这当然与他们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这一身份不无关系)。但阿尔都塞提醒我们,资本主义最根本的基础,其实是“剥削”,因为没有“剥削”就没有资本主义。在当前右翼保守理论失去市场,身份政治、微观权力政治等所谓“激进左翼理论”拥有越来越多的追随者时,我觉得尤其要记住阿尔都塞的这个教诲。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吧。再次感谢女神读书会的邀请,感谢各位的耐心倾听!
注 释
[1] 参见阿尔都塞《写给非哲学家的哲学入门》(Initiation à la philosophie pour les non-philosophes),法国大学出版社(PUF),2014年,第375页。
[2] 参见阿尔都塞《在哲学中成为马克思主义者》(Être Marxiste en Philosophie),法国大学出版社(PUF),2015年,第16页。
[3]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50页。
[4]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一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411页。
[5] 佩里·安德森《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 高铦、文贯中、魏章玲译,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页。
[6] 同上,第60-61页。
[7] 如果考虑到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发表于1970年,且有英文译本收入《列宁与哲学及其他》于1971年出版,而安德森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探讨》写于1974年(出版于1976年),且该书注释中明确提到了《列宁与哲学及其他》;那么可以认为,安德森在写作该书时应该是读过这篇文章的。
[8] 参见佩里·安德森,《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余文烈译,东方出版社,1989年, 第47页。
[9] 参见《论再生产》,第405页。
[10] 参见阿尔都塞《局限中的马克思》(Marx dans ses limites),收《哲学与政治文集》(Ecrits philosophiques et politiques)第一卷,STOCK/IMEC出版社1994年版,第468页。
[11] 阿尔都塞关于意识形态的另一个比喻,或许也可以在这种转动起来的大厦的意象中得到解释。他的另一个比喻是说意识形态就像是水泥,充斥到大厦的每一个房间。我们可以想象,原先处于大厦最上层的意识形态,由于大厦的动摇,散落在了各处。当然,这个比喻是很蹩脚的。
[12] 如果经济是一个能够对任何社会类型起归根到底的决定作用的东西,这就意味着——至少就那种情况而言——我们面对的是简单决定而非过度决定(overdetermination)。如果社会有一个能够决定其运动规律的归根到底的东西,过度决定和归根到底之间的关系就必须通过后者那种简单的、单向的决定来理解。我们可以由此推断出,过度决定的领域是极度有限的:它是一个和本质决定相对立的偶然变化的领域。(《领导权与社会主义战略》第85页)
[13]参见《论再生产》,第330-331页。
[14]参见《论再生产》,第455页脚注。
[15] 参见《论再生产》,第455-456页。
[16] 参见《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前引,第550-551页:“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译注
[17] 参见《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前引,第549页:“我们举出‘未来哲学’中的一个地方作为例子来说明承认现在的东西同时又不了解现在的东西——这也是费尔巴哈和我们的敌人的共同之点。”引文中的黑体为译者所加,注意,“不了解”一词的法文即“误认”(méconnaissance)。
[18] 参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十一卷,前引,第413页。
[19] 参见《论再生产》,第305页。
[20] 参见阿尔都塞《马克思主义和阶级斗争》,吴子枫译,载《新史学》第14辑。
[21] 参见阿尔都塞《马克思主义终于危机了!》(Enfin la crise du marxisme!),《宣言:后革命社会中的权力和对立》(Il Manifesto : Pouvoir et opposition dans les sociétés postrévolutionnaires),色伊出版社(Editions du Seuil),1978年,第250-251页。
[22] 参见《论再生产》附录“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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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子枫。来源:公众号 女神读书会9。责任编辑:罗克敌)